取消物業有什麼優缺點?支持還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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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以選擇自治,取消物業不是你能決定的,實際上物業的存在替社區街道分擔了大量的工作。取消物業,社區街道都不會不支持的。業主自治就好,幹啥非得取消。物業的存亡應該由市場決定,如果物業服務沒有市場,那他自然就會消亡。不要以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問題,因為不管你是誰,思維格局總有侷限。


一窩土雞


取消物業有利有弊,但利大於弊:

利:緩解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有利社區和諧;業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管理小區;降低物業管理成本,讓利於業主。但這需要小區全體業主團結齊心,業委會秉公辦事無私心,才能把事情辦好。

弊:專業化管理能力缺失。

我贊成取消物業。取消物業後,不等於不要物業管理,只是由過去的業主被物業公司管理改為業主自管,老舊小區相對簡單,可交街道居委會代管;智能化較高的小區還是需要專業化的管理,可以採取職業經理人管理模式。由業委會或居委會選聘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按照業委會或居委會的要求開展工作,保安、保潔、工程維修、電梯養護等可由業委會直接與社會專業公司簽訂協議(因為有的行業必須有資質才行,如電梯養護),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服務標準、物業費標準由業主討論決定,實現自己的地盤自己做主。


物業說道


最近做了點調查調查,即取消物業公司後如何管理物業,有個小區由原物業公司管理,十餘年矛盾多多。他們仍在業主大會之下保留業委會(名稱而已,叫管委會推進會的都有),實行自治後,物業管理模式變了,首先對原物業進行審計訴訟,結果討回27萬之多。(158戶,建築面積18000左右)。2001年竣工的商品房繼續保持1.2元/平方米物業費標準,停車費降到250元/輛/月,全部留存維修基金整存5年期,進出口一個最多用過5名保安值守。2名保潔。實際是物業費停車費,即公益收入在運轉,為了調動業主繳費積極性,採取了按標準預交多得的規定,用發現金卡(300原/)的獎勵,最多的拿到5~6張,最少300元/最多1800,有的業主說,這相當於繳納的物業費的返還。山西太原一小區,從2013年開始自治至今。物業費0.45元,將近300部車,不用繳費,它的業委會採取另一模式,有的是有專長的參加業委會,也是承包人。最關鍵的是一位一心為業主服務的女同志,她甚至為困難業主代繳物業費。她的事蹟可在中新網及新浪博客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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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是一個暴利行業,是法律法規沒有完全覆蓋和不完善的行業區域。說他暴利,一是逃稅避稅嚴重,主要體現在不出具正式發票;私畫車位及公共位置的廣告收益;說不清的維修費用;套用的住房維修基金等等。更可笑的是有的物業主管單位居然就是當地的住房維修基金管理單位。目前物業和業主之間是權利不對等、地位不對等的關係,尤其是在法律層面的不對等,更讓人憎惡和對法律失望,比如業主不交物業費得有種種舉證,物業告業主不交物業費,一句話,而物業與法院的曖昧不清就不用說了。取消物業,業主自治,聘請職業社工,鼓勵有能力的退職或待業業主發揮餘熱,提升業主主動參與的熱情,這也是社會主義特色和諧社會的一種體現。最終還是要體現民意,需要什麼樣的物業,業主真正有權力說的算,這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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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小區都需要服務對象,業主交費並得到物業提供的優質服務,本就天經地義。為什麼會出現如此物業亂象呢?究其根源還是監管不力造成的。就拿我們小區來說吧,70萬平近萬戶的居民小區,物業收入年/千萬元以上,而實際用於物業服務的支出,絕對不會超過600萬元,物業公司從不供佈物業費用的使用情況,而且亂收費、隨意漲價,侵犯業主權益,安保措施極差,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嚴重,小區業主多年多次自發組織成立業委會維權一直無果,去年山竹颱風,由於物業不負責任,造成地下車庫嚴重進水一週,水泡車輛數百臺,給廣大車主造成經濟損失數千萬元,停水停電近十天給數千戶居民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廣大業主雖經多方維權但至今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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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取消物業有利有弊,但是我還是贊成取消物業,取消物業不是因為物業費貴,不是不願意交錢,是因為一年交幾千塊,但是感覺自己像租戶一樣,處處受到物業的限制,手裡提了好多東西麻煩保安開下門還要遭受保安的白眼,懟他他還說他只為物業服務,臥槽,你的工資是我們業主給的,不是物業給你發工資好嗎,太欺負人了。如果取消物業,我們可以成立業委會,自己請保安保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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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取消物業的意思是取消物業服務公司這種黑社會存在,我肯定得同意的,如果是廣泛意義上的物業我基本不同意。這個小區少的幾百戶,多的上萬戶,公共設施,衛生,秩序和生活服務都是需要的,不能因為物業服務企業的惡行就全盤否定物業的作用。物業服務本來是一個服務小區居民的相當於保姆的存在,業主需要的是溫馨細緻周到的服務,能為小區業主排憂解難,現在的物業服務企業仗著有政府的支持,在小區稱王稱霸,為所欲為,謾罵恐嚇業主,損壞公共設施堵煙道下水道,甚至堵門不讓業主回家,無惡不作,服務?他們早就忘記了,收錢的時候一份不能少,比座山雕還狠!當初座山雕還不搶附近村莊,確實拿不出糧食的也不搶,糧食少的也可是講價,其實座山雕還是蠻人性的,舊社會也不是一無是處,很多地方比現在好多了。所以,我個人完全贊同取消物業公司這個黑社會組織,但小區任然需要物業服務,業主完全可以組織起來維護小區秩序,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專業的維修可以外包給第三方服務公司,有需要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不用請一個爹回來供著。


HelloSeny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發表我個人觀點:小區是需要一個正規合法的物業公司來管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物業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比如:管理團隊、安保、電梯維護等,但最關健的一點也是我們廣大業主最關心最期待的是讓廣大業主真正成為主人。物業公司必須是由業主通過竟標篩選出來的最適合小區廣大業主意願的公司來管理小區,並不是現在這樣由物業公司強行管理強買強賣這種惡行!物業公司的種種惡行己經成為社會的一種毒瘤,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和諧。政府要高度關注!物業費用必須由雙方協商定價而不是物業公司說了算。但是我更不贊同由社區來管理那樣可能會和現在物業公司一樣。業主是主人不是業奴更不是一塊肥肉任由宰割。


莫等閒白了發


取消不取消無所謂。關鍵是急需要降低物業費。在往上漲就快有房也住不起了


春天275423855


物業的存在與取消!是有利也有弊,這一點不假!有利的是業主成為了房子主人!就象我家鄉一樣,居民業戶歸社區管理!第一是水電費透明,歸水電管理部門按表收費!沒什麼公攤損耗水電費!衛生每戶每月按人頭出衛生費!在住交衛生費,不住不交!小區的廣告費與房地出租等歸社區收取,用來請護花用工!維修水電等費用!房屋維修基本是每戶買房交了維修基金的!保安也是社區派用!誰治班是誰管理安全第一責任人!!我們小區也著得業主們也蠻開心!當權不利的因素也存在!有些維護人員不是二十四小時值班!電梯,電路,水道等壞了不能保證在第一時間到人維修!衛生也是每天只能掃一次!垃圾桶也只能一天清一次!梯道與消防道管理及衛生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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