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朝廷是如何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的?

小小嫻


由於古代生產力低下,資本有限,財富集中在士大夫和富人手中,這樣就造成了窮人多富人少。

富人可以娶“三妻四妾”,甚至皇上後宮佳麗三千。窮人一輩子娶不上老婆的比比皆是,“旱死的旱死,澇死的澇死”,富人吃著“壯陽藥”也不能滿足老婆的要求,古代就是這麼不公平。

古代朝廷如何解決光棍過多這個問題呢?

首先我告訴親們,朝廷不可能為光棍們發老婆,這樣做是鼓勵懶漢。還別說,自古以來,朝廷和民間想出了許多解決光棍生理要求的辦法。



比如春秋戰國時期的管仲,他是諸葛亮的“偶像”,諸葛亮曾自比“管仲、樂毅”。管仲是春秋戰國時期齊國丞相,輔佐齊桓公成了“春秋五霸”之首,有華夏第一相之稱。

管仲還有一個稱呼是“妓女的保護神”,據說古代開妓院供奉的是管仲的金身。管仲曾把俘虜來的女人或者貧苦女人訓練成妓女,這種形式最初叫“妓寨”。這樣既滿足了光棍們的生理要求,又為國家創造了財富。

他的這一辦法後來被許多君王效仿,到了宋代國家為了解決軍隊士兵的生理要求,還成立了“營妓”,主要面向軍隊的光棍們。

當初梁紅玉就是營妓出身,韓世忠在平方臘得勝回師途中,在官方開的妓院裡遇到了梁紅玉,二人情投意合結為了夫妻。



還別說,古代的妓女作用還真不小,起到了穩定社會的作用。否則那麼多的光棍不知道要發生多少強姦案,古代很少有強姦案,估計是妓院合法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到了三國時期,由於連年戰爭造成了男人少,寡婦多的局面,當時東吳孫權曾派人到今臺灣一帶尋找人口,發現有男人或者女人就裝上船運回來。

曹丕沒有船可以出海,他想了一個絕招,那就是強制寡婦改嫁,寡婦必須嫁給光棍,否則抓住處罰,目的就是為了鼓勵生育。漢朝時,戰爭造成了“千里無人煙”的慘象。曹丕這一辦法還是行之有效的。

到了明代,朝廷嚴禁民間百姓納妾,目的也是給光棍們更多的機會,不過40歲以上沒有子女的可以納妾,限令只能納一個。不過權貴們除外。



到了民國時實行一夫一妻制,清朝時期納的妾,如果是雙方自願的可以保留,否則必須把小妾退回。目的也是為了光棍們考慮,畢竟權貴們多吃多佔,光棍們就只能乾瞪眼。

民間有拉幫套一說,如果光棍娶不上老婆,兩個不富裕的男人可以共妻,這也是解決光棍們的一個好辦法。

最後一項就是朝廷把因犯罪發配犯人的妻子分配給士兵,“披甲為奴,妻兒歸光棍”,不過這好事落到光棍頭上比中大獎都難。


秉燭讀春秋


辦法當然是有的,主要有以下幾個辦法:

限制權貴和富商納妾

古代能納很多妾的,一般都是權貴和富商,普通百姓也就一兩個、兩三個。當社會面臨嚴重的光棍危機,女子數量不夠時,就會限制限制權貴納妾,同時禁止富商和普通百姓。

例如漢朝就曾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庶人一夫一婦”,三公級別的高官,或者功勳卓著的功臣,最多可納8個妾。士人可以納妾一個,普通人(農、工、商)不準納妾。

強制低齡女子出嫁

古代女子一般過了16歲才會出嫁,遇到光棍危機時,朝廷會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讓16歲以下的女子趕快嫁人。

如漢惠帝曾下詔“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無算。”,強制要求15歲的女子出嫁,否則課以重稅。

北魏在周武帝的建德三年曾下詔說:“自今以後,難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把女子出嫁的年齡降低到13歲。

南朝劉宋也是把女子的婚齡降為15歲,並且動用刑律強迫女子早婚。“女年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北齊後主高緯更是恐怖,他下令:“括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北史?齊本紀下》。北周宇文邕在建德三年下令:“自今以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爰及鯀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

官方幫忙張羅

如果女子到了嫁人的年齡,卻沒有出嫁,官方會強制給她找一個丈夫。

晉武帝曾通令全國“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就是讓當地官員給女子找婆家。

明清兩朝時,朝廷會把犯人的妻女單獨拎出來,發給邊防軍的軍人們當老婆。

鼓勵寡婦再嫁

寡婦在古代不是很受歡迎,而且古代也有要求女子守節的規定,所謂“一女不侍二夫”,傳統上朝廷是鼓勵寡婦守節的,不過遇到光棍危機,也就管不了那麼多。朝廷會鼓勵寡婦再嫁。

朝廷也會在法律制度上,為寡婦再嫁提供便利。


袁衛宇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哈哈,這個問題我喜歡。

其實古代光棍也很多,但沒有今天這麼多。

正常來說,如果不限制生育,最終男孩數量會略高一點,但大體男女比例是均衡的。

自然,古代中國有丟棄女嬰甚至溺死女嬰的惡習,但終究不是普遍現象。

所以古代光棍不少,但並不誇張。

古代朝廷把人口當做第一重要的事情,人力是國家最寶貴的資源!

以三國為例,強弱幾乎都是按照人口來計算的。

蜀國只有90萬人口,傾其所有隻能出兵8到10萬,無論如何不可能打敗有500多萬人口的魏國。因為魏國可以輕鬆出兵40多萬,兵力是你四五倍。

所以,古代朝廷盡全力增加人口,不希望出現光棍和剩女。

朝廷方法主要有這幾個:

第一,降低女孩出嫁年齡。

大體上,中國曆代朝廷規定女孩必須十幾歲就要出嫁,記得最小是13歲。

漢惠帝曾經頒佈一個法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無算。”意思就是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還沒有出嫁的女子,要交五倍的人頭稅。

誇張不誇張,等於1個剩女相當於5個人。

逼著女孩早點嫁人,也就是避免剩女出現。

這樣,基本只要是女人都得嫁出去,不然家裡受不了。

第二,限制富人娶妾數量。

光棍出現的重要原因,是很多女人都被富人娶了。

1個富人娶10個老婆,理論上就有9個光棍找不到媳婦。

為此,朝廷嚴格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

漢代來說,只有超級功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臣,也就能娶8個妾。

普通的高官,最多二三個妾。

漢代史學家蔡邕稱“卿大夫一妻二妾”。

普通老百姓即便再有錢,不準納妾。

只有男人歲數過大(一般是超過40歲)還沒有生育兒子,才允許納1個妾,延續香火而已。

這套制度大體類似,到了明代,就算是親王級別,納妾不能超過10人,郡王只能納妾4人。

普通人就更慘了:嘉靖三十一年有例,“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違者笞四十。”


第三,鼓勵寡婦嫁人

按照中國古代禮法,似乎寡婦嫁人是不太好的。

但很多時候,仁義道德也要讓位於現實。

相比光棍沒有老婆,寡婦再嫁也就沒什麼了。

朝廷也有很多類似的法令。

《唐律·戶婚》“夫喪守志”規定,丈夫去世後,如果妻子志願守志不嫁人,別人是不能強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讓她強行嫁出去,即所謂“奪而嫁之”。

牛不牛。


第四,朝廷強行發老婆。

真有發老婆這回事?

當然有了。

比如明清的法律經常將犯人的妻女強行充軍,流放到邊疆。

而眾所周知,邊疆是光棍的集散地,這裡女人本來就少。

犯人妻女流放以後,往往被強行發給一些單身軍人為妻,朝廷還貼補一些娶親的費用。

可憐的是一些無知少女,因為父親甚至親戚犯罪,被連坐充軍到邊境,莫名其妙就成別人媳婦了。


薩沙


光棍,又叫單身漢,還叫剩男,是歷朝歷代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

在當代,自由戀愛、相親節目、網戀、姻緣網等形形式式的婚姻嫁娶方式,解決單身男女的問題。

但是,在古代,沒有發達的電子信息,婚娶的形式不多,那麼古人們是怎麼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呢?主要有四個手段。

1.政府規定女子出嫁的年齡,不在規定的年齡範圍內結婚,必須每年交錢。

一個女人在規定婚嫁年齡還未結婚,必須繳納“單身稅”,每年交一次,單身越久,交得越多。

而古代女子經濟來源主要是家人,自己並沒有掙錢能力,總是靠家人幫助交“單身稅”,時間長了就會成為家裡的經濟負擔。

因此,很多有適婚年齡女子的家庭都難以負擔,每當女子到適婚年齡都會通過媒人牽線,尋找家庭,把女子婚配出去。

2.政府資助娶妻

這一點很好,家裡貧窮的,要不上妻子的男子,在宋代,政府會根據情況出資給男子,或者鼓勵當地有錢人幫助貧困男子,讓他們能娶到妻子。

宋代有這樣好政策,讓我們們現代人可羨慕,怪不得有些想穿越回宋朝。

3.政府規定富人妻妾數量

有錢人有妻同時還多妾,造成一些男子無女人可娶,於是古時候一些朝代就想出一政策,規定富人娶妻妾的數量。

漢代,規定有地位的卿大夫可一妻兩妾,有點文化的可一妻一妾,其他的只娶一妻。

明朝,朝廷規定親王級別的,妻妾最多十個,世子最多四個。

4.政府設官媒,發揮官媒作用

當轄區有一些光棍,官媒會將一些災區逃荒來的女子,或者農民起義軍的妻女,指配給光棍,促成婚姻,組成家庭。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上,雖然手段方式不多,但讓人看到,政府作為主力的身影。

當然,這些手段,作為現代人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這些手段在自由戀愛大過天的時代,是難以想像的!


經緯國學


很多人表示現代的光棍實在是太多了,如果能回到古代,自己不光能娶上老婆,說不定還可以來個三妻四妾。只能說有這樣想法的朋友們,你們太天真了,古代的光棍比我們現代可要高出無數倍,那麼在古代光棍過剩的情況下,朝廷又是如何解決光棍們過多的問題呢?

在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為何古代的光棍比現代還要多。

我們要知道重男輕女的現象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也就是說在很多電視劇當中,我們所看到的女孩子被自己的父母嫌棄,而到了古代或許不就是嫌棄了,而是在她們剛出生的時候,直接被掐死。

為什麼古代給自己的女兒起名叫招弟、再招、又招、絕招呢?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希望被破滅而已。

正是因為這樣的奇怪的現象,所以古代的女性在比例上跟我們現代人相差無數倍。

原本女性的數量就少,再加一些女性的特殊行業,又會讓一部分女性跟結婚生子沒有什麼關係了。

同時古代的三妻四妾更是把女性全部集中到了少數人的身邊,於是又是一大波女性跟普通人的結婚生子無緣了。

所以說真正可以結婚生子的女性已經少之又少了,所以大量的光棍就出現了,不是他們不想結婚,而是男女的比例已經嚴重失調。

可以說大量的光棍沒有老婆,無聊之下他們就開始各種生事了。

畢竟古代人一直講究傳宗接代,可是現在連老婆都沒有的人,可以說人生當中最大的不孝已經產生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有什麼事是這些光棍們不敢幹的呢。

於是朝廷為了解決這些光棍們的問題,就開始弄出很多措施,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天下太平。

首先是降低女孩子的出嫁年齡,強迫女孩子早一點嫁出去,如果到了年紀還不嫁人,就要出人頭稅,根據女孩子的年齡大小,從十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收稅。

所以說大多數女孩子在自己剛剛十三四歲的時候,就一定要定了親,或者說嫁了人,不然的話家裡就會因為人頭稅而無法承受。

同時降低女孩子的結婚年齡,也會有另一種好處,比如說三十歲的男性也可以娶十五歲的小姑娘,這樣一來就可以打個年齡差,從而在無形當中增加女性的數量。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哪怕一個四五十歲的老光棍也可以娶十五歲的小姑娘,是不是相當於把上一個年齡段的剩男問題給解決了呢?

其次很多女性的老公去世後,這一部分的女性資源就有點浪費了,在古代雖然一直有所謂的貞節牌坊,但是朝廷卻變相的鼓勵這些寡婦們再嫁。

比如說家裡哥哥去世了,家中的弟弟就可以把自己的嫂子娶過來,可以說這樣的方式在古代相當的流行。

也正是這個原因,所以我們才會看到《水滸傳》當中潘金蓮會勾引武松,因為只要武大郎某一天因為意外去世了,潘金蓮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成為武松的老婆。

人人都說古代男人的地位高,可以三妻四妾,但是朝廷為了限制富人們娶妾的數量,直接定了一些規矩,只有達到一定的地位,才可以有納妾的資格。

像普通人是根本沒有資格隨便納妾的,就像《回到明朝當王爺》當中的楊凌可以隨意納妾是不容許的,當然了後期人家的地位提升了之後,納妾也就合法了,但是最初的時候楊凌是沒有權利納妾的。

畢竟重男輕女這種傳統在古代流行了幾千年,所以女性的數量與地位一直得不到提高,就算朝廷想盡了辦法,依然還有著大量的男性成為了光棍,只能說這是古代制度上面的悲哀,而這一切除非等到所有人都消除了重男輕女的這個觀念的時候,才可能達到人人有老婆的地步。


虎頭山小妖


首先要明確一點,古代光棍不多。朝廷不需要對此多做什麼,只要維護一下傳統就行了。古代娶媳婦不叫娶媳婦,叫說媳婦,男子到了年齡,父母會不斷地找媒人去給說親。那時候相親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因為雙方父母同意就行了,事就成了。古代沒有談戀愛這一說,談戀愛的行為是不允許發生的,這一點從宋朝開始是嚴格貫徹的。婚前同居更不可能,那是犯法的,罪比通姦,通姦在古代是重罪。

古代先成家,後立業。成年了,第一件事就是結婚,事業等結完婚再說,絕不允許以事業為由拒婚。古代的女子要求也很少,沒有這要求那要求的,父母讓嫁誰就嫁誰。

古代一旦成婚,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丈夫在家庭中有絕對的權威,妻子有義務順從於丈夫,如果被認為嚴重有失於婦德,會被休掉。形勢有點冷酷,所以那時候的女子,結婚前最大的願望就是結婚後丈夫能善待她,不要開除她。

父母包辦婚姻,有好處有壞處。壞處是男女歡娛不夠盡興,好處是光棍少,剩男剩女少。古代的婚姻制度和風俗,雖然看似冷酷了一點,但是就維護社會穩定來說,還是功不可沒的。

古代的風俗、輿論,對婚姻的監督力度很大。女子過了15歲就要出嫁,標準的出嫁年齡是16,號稱二八女郎、妙齡少女。過了18歲,到19歲就算老姑娘,一旦成為老姑娘,是會受到嘲笑和指責的,姑娘本人和父母都會抬不起頭。時間緊,任務重,必須儘快打發,了卻心事。

還需要明確一點,古代並不是男多女少。古代沒有疫苗,男孩的成活率明顯低於女孩,男孩更容易夭折。不論是女孩還是老太太,生命力都挺頑強,乾瘦的老太太活了一年又一年,不知不覺就步入高壽了,而老頭去年還很硬朗,今年可能就突然不行了。男性比起女性,發育期長,成年期長,老年期短,成年期抵抗力強,幼年和老年抵抗力弱。

古代冷兵器時代,戰爭隨時都會爆發,主動的或被動的。國家衰弱,被迫防禦,國家強大,四徵不臣。怎麼著,都得經常打仗,而打仗就要死人,死的都是男人。就像房玄齡說的,“戰端一啟,將士肝腦塗地,魂魄無歸,令其老父慈母、寡妻幼子,抱枯骨而摧心”。

古代法律規定,男子20歲才算成年,才能結婚,那時候夫妻在年齡上差兩三歲、四五歲、七八歲都很正常,很少同齡結婚。納妾或者續絃,男女差幾十歲都很正常。大戶人家納妾,也不是隨便納的,也有重重阻礙,有數量限制。大戶人家跟普通人家不一樣,大戶人家的正妻都是門當戶對娶的,都是有背景的,在家裡是有一定權威的,丈夫納妾需要經過她的批准。如果她生下了嫡子,還不止一個,那她的權威就更大了,說話就更有分量了,丈夫想隨心所欲是很難的。相反,如果正妻多年沒能生下嫡子,那就越來越沒地位了,這種情況下丈夫會以延續香火為由納妾,她無權干涉。

古代結婚容易,離婚難。私自包養二奶屬於通姦。糟糠之妻不可棄,孝順之妻不可休。古代的婚俗和婚姻法,雖然死板了點,但是在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家庭和諧,保障婦女的重要權益方面還是有很大作用的。古代有見識的女孩子往往喜歡嫁有潛力的窮小子,因為不用擔心被拋棄,將來還可能過上富裕的生活。因為古代婚姻法明確規定,貧窮時娶的的妻子,富貴時不可以休。

以上的風俗制度,還都是秦漢以後,特別是宋以後的,先秦時期還是另一種情況。宋代強調存天理滅人慾,周朝強調存天理節人慾,滅和節,有很大的不同。周朝不允許婚前同居,談戀愛還是允許的,私定終生是堅決禁止的,必須和父母商量,都同意才行。全家通過後,男方要按周禮的規定到女方家裡提親。周朝時結婚晚,男子通常25歲以後結婚,女子15到23之間結婚。周朝對曠夫怨女的問題非常重視,將曠夫怨女的數量列為君長執政能力的重要指標,一旦數量明顯增加,意味著君長失德,執政無方。


秦客逸民


方法挺多的,這裡羅列幾種吧。

1.限制富人娶妻納妾的數量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女子數量本來就少,而且富人一納就是好幾個,甚至是幾十個,這讓那些窮苦的單身漢怎麼辦?要結婚,卻發現適齡的女子都去給富人當妾了。

這時候就需要官府的作用了。

比如漢朝,“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庶人一夫一婦”,如果想多納妾,那就得立戰功,得有特殊貢獻,“功成受封,得備八妾”。

再比如元朝,曾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庶人,也就是老百姓不得納妾,所以在古代,沒有錢沒有地位,想納妾也很難啊。

2.官媒指定

秦朝,因為有很多的男子被罰到邊疆,為了邊疆的穩定,就設了不少官媒,以便給單身漢找老婆,那麼“資源”從哪裡來呢?

一般都是一些起義軍、叛軍的妻女,以及逃荒的女子。

3.支持寡婦再嫁

這點可能有人會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在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好女不嫁二男”等說法。

按照古代迷信的觀念,一女嫁二男,等於讓兩個男人過手,生前會被看不起,死後也會不得安寧,甚至到陰間還會被二鬼纏身。

不過在一些男多女少的地方,不管是民間還是官府,都比較支持這種行為。

4.增加“奔”的機會

奔,可以理解為男女自由交流,比如私奔中的奔就有這麼一層含義,用今天的話來理解,就是給廣大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

在《周禮》中的《地官·媒民》中有過這樣的記載:“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著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當時管這叫“仲春會”,時間一般在每年的三月三,這一天,可以為很多的單身男女找到合適的配偶,此外,正月十五、七月七都會提供這樣的機會。

5.一妻多夫

這個大家都明白。

往往是幾個兄弟共用一個妻子。


6.戰爭

單身跟戰爭有關係嗎?

答案是有的。

因為可以引入國外的資源。

比如唐朝戰勝高句麗後,就抓了不少的俘虜,官府就把其中的女俘虜分到全國各地,直接就是一大批單身漢的福音。

7.強制女子出嫁

比如漢朝,滿足年齡不出嫁,要多交五倍人頭;比如南北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金兔歷史


古代朝廷如何解決光棍過多的問題?這個問題得分兩方面來看,一方面,在戰爭年月,光棍都被抓壯丁去打仗了,所以不存在光棍過多的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在和平時期,朝廷一般採取休養生息的政策,鼓勵多生,所以只要有條件,國家是鼓勵你多生的,所以光棍並不多。

戰爭年代,打仗都是男人的事,光棍估計都被抓壯丁了

歷史上,戰爭較多,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幾乎每隔幾代,就會有戰爭爆發。而古代基本上都是男人去打仗,雖然有花木蘭代父從軍、穆桂英掛帥等美麗傳說,但畢竟是少數,大部分都是男人去打仗。

而那個時候的戰爭又比較殘酷,不是被斬首,就是被活埋,要不就是被燒死、射死,所以一個國家的男人多少,決定了這個國家的戰鬥力。

秦國為了征服趙國,長平之戰,活埋40餘萬趙軍;項羽擔心秦國降兵造反,活埋20萬秦軍,而這些士兵基本上都是男的。


所以,古代戰爭年代,不存在光棍過多的問題,被抓壯丁、充軍打仗的大部分都是男的,不存在男子過剩的問題。

和平年代,鼓勵多生,降低女子出嫁年齡,只要你有條件,基本上不會是光棍

戰爭過後的和平年代,國家一般會採取休養生息的政策,鼓勵大家多生多育。所以只要你有條件,基本上不會成為光棍,除非那些特別貧困,或者落有殘疾的人,基本上,正常男子都能娶到媳婦。

古代,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上至朝廷,下至普通百姓,都會把男子作為國家和家庭的主力,會想方設法鼓勵男子娶妻生育。儒家思想還特意強調“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1、朝廷策略:降低女子出嫁年齡,允許一夫多妻

古代,女子出嫁年齡普遍偏小,基本上12、13歲便出嫁了,所以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說之言,因為12、13歲的女子不懂什麼東西,全憑父母意見;

另外,朝廷為了鼓勵多生,允許一夫多妻,只要你有條件,能養的起,是可以多娶老婆的。戰爭過後,一般女子會過剩,允許一夫多妻,免得留下剩女。

2、民間策略:娃娃親、童養媳等普遍存在

古代,是父母之命、媒說之言,所以定娃娃親、指腹為婚等現象非常普遍,並且除非家裡有重大變故,一般父母定的親事都會按約執行,只要家庭條件不錯,或者父母不錯的,一般不會有光棍出現。

另外,還有一些,就是家庭條件不太好,或者本身守寡的家庭,會提前收養一個女孩,或者過繼一個女孩,未來給自己的兒子做童養媳,例如比較知名的潘金蓮、小白菜等都屬於這一類。

結語

古代,戰爭較多,所以存在光棍過剩的年代並不多,即使有光棍存在,朝廷也通過降低女子出嫁年齡,允許娃娃親、童養媳等現象存在,所以除非那些家庭特別貧困、或者兒子有毛病、有殘疾的,一般不存在光棍過剩的問題!您說呢?


管理故事會


首先我們要知道,官府為什麼要去管。古代打仗的情況比較多,而且種地是需要納糧的,官府當時就是憑藉兵馬和糧食,才能壯大自己,一個國家也才能強大。所以在當時,人多才是發展之道,官府發現光棍這類人,自然要去管,為他找個媳婦,這樣才能產生更多的人,也能產生更多的糧食。

女光棍的解決辦法:從戰國時期開始,君主們就意識到了人的重要性,在那個軍工技術不發達的年代,人多才是強大,完全是憑藉以多勝少的。所以在戰國時候,女子一般在十五歲之後,就是要出嫁的,如果在未來的一年內沒有結婚,官府就會派人給這個女光棍指定婚姻,但一般都是隨便找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就嫁了。在秦朝和漢朝,不結婚的女子就是犯法,要接受罰款,在明朝也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男光棍的解決辦法:男光棍要好很多官府給的政策也很多,首先一個男子可以娶多個老婆,但不能娶的太多,這樣的話很多男人就娶不到老婆了,只能打光棍,所以官府限制了男子娶妻的數目,就是為了其他男子有女人可以娶回家。如果娶不上,官府會象徵性的救助一點銀子,或者當地的地主給救助一些,這樣一家人就能為地主幹活了。

還有就是古代因為打仗比較多,很多男子在戰場上死去,家中的媳婦就成為了寡婦,對於這種寡婦光棍,官府就非常喜歡去勸說她們繼續嫁人,到了服喪之後,就可以選擇心愛的男子出嫁。

比較有意思的是,官府為了增加人口,還會把一些打下來的小國家的女人,抓到自己國家,分配給本國的男子,這樣光棍的數目就減少了。不得不說,當時光棍少確實是有原因的,那麼你能接受這樣的做法嗎?






簡史講官


這個問題說來慚愧,古代對於光棍問題的做法可能會讓不少現代男同胞眼冒精光。


古代科技落後,生產力不足,除了少有的幾種自然界能源,比如對畜牧,水能,風能的基礎性應用,人類最大的勞動力還是人類自己,畢竟有了人的勞動,水池裡才有吃不完的魚兒,土地上才能為整個社會提供源源不絕的食物,進而是戰馬和兵器

古今迥異,然而有一件事卻是古今同病,那就是光棍問題

現代社會經過幾十年的科技文明,重男輕女的思想不再佔據人思想的主流。但是坦率的說,百年前,女生在世界上的地位並不好,在清朝很多女生一出生就會被溺死,久而久之,男兒多女子少的局面出現,一大堆光棍就誕生了。


光棍不是小事

首先,光棍沒有家,沒有軟肋和約束,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於是鬧事的光棍不少,影響社會穩定,同時光棍也導致自然生育率不高,所謂“富庶”,財多為富,人多為“庶”,看到新生代越來越少,皇帝自然不高興

皇帝不高興,所以他們做了什麼來阻止這種趨勢呢?

一般就是兩種。一是強制未婚結婚,在晉代,女子到了17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另一種就是鼓勵二婚,比如漢唐皆如此,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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