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軼教授從走私穿山甲中發現新冠病毒,是否可以證實穿山甲是中間宿主?

Avrola™


從穿山甲體內發現新冠病毒存在並非管軼教授最早發現,而穿山甲是否為這次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也還有待於科學家們的進一步考證。

最早公佈穿山甲有可能為2019-nCoV新冠病毒中間宿主的應該是華南農大。2月7日凌晨,華南農業大學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研究攻關成果,稱在穿山甲身上發現的一種β冠狀病毒與人類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的相似度達99%,表明穿山甲可能是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

那麼,無論是華南農大在穿山甲身上發現的一種β冠狀病毒與人類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的相似度達99%,還是管軼教授從走私穿山甲中發現新冠病毒,是否可以證實穿山甲就是中間宿主呢?老楊認為現在還為時尚早,還有許多尚待解決的問題需要科學進一步去考證確定。

例如華南農大隻對外公佈穿:山甲樣本不是來自於廣洲,並沒有說明確切來自那裡,據網上流傳來自於馬來西亞,但並沒得到華南農大確認,而管軼教授的樣本來源則明確為走私穿山甲,雖然沒有說明具體來自那裡,但據估計走私應來自於我國西南接壤的湄公河流城國家。而武漢華南市場是否有走私穿山甲出售?是否來自於同一個地方同一批次?都需要進一步追源考證。

還有穿山甲所攜帶的新冠病毒又來自那裡?是蝙蝠嗎?在冬季蝙蝠極少活動的情況下是怎麼傳播給穿山甲的?是否還有其它的潛在中間宿主?是一個還是多個?它們之間的有怎樣的聯繫等等一系問題都尚待進一步考證。在確定穿山甲是否是中間宿主這件事情上,就像確定一個犯罪嫌疑人最終是否犯罪一樣,必須要有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來證實。

但是,無論是華南農大的研究成果還是管軼教授的新發現,畢竟對新冠病毒的溯源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方向,離真相畢竟近了一步。


yc老楊話養生


專家教授雖然如是說,我可不這樣認為。

1、穿山甲、蝙蝠屎,在中醫藥書中,都是藥材。歷來古人都一直在用,一直都未發現這病毒。而該病毒,未必是這些動物自己產生的,如果強行認定,凡是可能攜帶該病毒的物種都要消滅,那可不是保護野生動物,而是消滅該物種的做法了。

2、如果說不販賣或食用這些野生動物即人類就不會感染該病毒了,那這說法,似乎也過於牽強吧?誰可保證這些野生動物會散佈病毒於其他物種,而其他物種同樣會把病毒散佈在人類活動場所而被人接觸而感染呢?

3、大家或許忘記了一個重大事件。這事件,可不是謠言,而是中國中央電視新聞臺的報道。

2018年4月5日,中央電視新聞臺在23時22分報道了中科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從豬的身上發現一種新型冠狀病毒,死亡率達90%,並且製備了抗體疫苗。——注意,這是豬,與野生動物無關。

該年發現的病毒與現病毒名稱一樣,會不會是同一?同類?具參考價值性?而該已製備的抗體疫苗呢?為何這麼大疫情,都不拿出來參考一下?武漢所的沉默,反而令人覺得意外。

當然,也有報道,在廣州,該疫情發現不同病人的新型冠狀病毒基因並不完全一致,有時會出現幾個基因的差異,但這並不影響此疫情定義的病毒具同一性。

水太深了,我發了許多次新聞片斷,都說因內容方投訴而禁止。咱們還是自己看新聞圖片吧。

請大家轉發,擴散,懇請中科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周鵬研究員出來說幾句。


皇家師爺


我認為不能證實。

我瞭解到的情況是,管軼教授所研究的樣本來自幾年前的走私冰凍體穿山甲,並不來自國內,而且雖然兩組穿山甲的病毒序列組都和新冠病毒比較接近,但現在的問題是目前不知道這兩組穿山甲攜帶的病毒來自哪裡,會不會是通過某種方式接觸到宿主,所以才攜帶了病毒,或者有沒有可能發生突變以及和別的病毒基因重組才形成目前和新冠病毒接近的這個病毒序列組,

尤其是後者,對RNA病毒來說,這完全有可能。

所以,目前證據只能證實穿山甲是可以成為中間宿主的,並不能證實穿山甲一定是中間宿主。


每日醫學科普


管軼教授從走私穿山甲中發現新冠病毒,是否可以證實穿山甲是中間宿主?

現在可以說,穿山甲是SARS-CoV-2從蝙蝠到人的中間宿主。

但是,實錘證據並非,至少不止是管秩的發現,而更在於華南農大和雲南大學最新在在bioRxiv上發佈的兩篇論文。

華南農大:馬來亞穿山甲中2019-nCoV樣冠狀病毒的分離與鑑定

早在2月7日,華南農大就對外發布消息稱,他們發現穿山甲是新型冠狀病毒的中間宿主。

2月20日,他們終於在bioRxiv上發佈了他們工作的詳細數據。

文章內容全面詳盡,分別從基因序列分析、結構預測、動物組織學和病理學,以及血清學分析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全面介紹。

其中,最關鍵的證據是,他們從馬來亞穿山甲中分離到的冠狀病毒(Pangolin-CoV)與SARS-CoV-2在親緣關係上高度一致,其中編碼幾種關鍵蛋白的E,M,N和S基因與SARS-CoV-2的相對應基因具有高達100%、98.2%、96.7%和90.4%的同源性。

特別是,病毒侵襲宿主細胞的S蛋白的受體結合結構域(RBD),穿山甲冠狀病毒與SARS-CoV-2幾乎完全一致,血清學證據也進一步確認了這種一致性。

基於充分的證據,作者推斷,SARS-CoV-2極大可能蝙蝠冠狀病毒與穿山甲冠狀病毒在感染同一生物時發生了重組的結果。

雲南大學:穿山甲冠狀病毒與2019-nCoV的同源性

同時,雲南大學也在bioRxiv上發佈了他們所做的馬來亞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與2019-nCoV同源性的分析文章。

結果發現,在整個基因組水平上,馬來亞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與2019-nCoV和另一種被稱為BatCoV RaTG13的病毒同源性分別為91.02%和90.55%。

作者認為,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是2019-nCoV和RaTG13的最近的共同祖先。

其中,與RaTG13相比,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的S1蛋白與2019-nCoV有著更高的同源性。

三者同屬於SARS-CoV-2病毒組,大致相當於說,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與2019-nCoV屬於堂兄弟,兩者與RaTG13冠狀病毒之間相當於堂叔兄弟。


而與RaTG13冠狀病毒,2019-nCoV似乎是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的嫡親後代。

他們獨特的發現在於,在涉及感染人類細胞的S蛋白的五個關鍵氨基酸殘基氨基酸序列上,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和2019-nCoV完全一致。

作者認為,這表明穿山甲2019-nCoV樣冠狀病毒具有與2019-nCoV相似的致病潛力。

總之,近來密集發表的充分證據表明,幾乎可以實錘:

穿山甲就是引發COVID-19疫情的2019-nCoV的中間宿主。


掙脫枷鎖的囚徒


不能,目前只嫩好證明穿山甲可能是中間宿主之一。

現在還需驗證兩個問題,第一,是新發現穿山甲上新冠病毒與人體上的新冠病毒經過深度檢測後,相似度是否為100% 這很重要。第二,穿山甲是否能保持長時間不發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