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快刀侃亂麻


是朋犮感覺,夫妻關係不存在了,但朋友還是要做的。為了末來雙方孩子的成長而互動,建立彼此之間的犮誼,尊重還是有必要的聯繫。當然必須建立在人性之上的內核關係。主要有這幾種因果關係……


一,離婚後,再見到對方是什麼感覺?

第一,是背叛者:背叛者是因為思想感情在家裡得不到滿足,紅杏出牆對外的一種移情別戀的表現。

至始至終他對家庭造成的傷害比較大,尤其是對孩子的幼小心靈的正常成長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促使夫妻離婚後,可能很少有來往或者是不來往的情況出現,大部分有可能少來往的因為是孩子夾在中間的原因,至於這種情況雙方的關係就是比較尷尬的一種微妙關係。

第二,是背叛者尋找心理安慰的一種表達形式,想以此更多的彌補方式能對孩子的一種感情彌補,藉機尋找原來的愛人感覺。

這一種被離異者後,在婚或者同居的關係而得不到原來的那一種溫馨支撐點,那麼它就會旁敲側擊的經常回來,以探孩子為名,拉近彼此的原來關係。

儘管雙方的關係比較尷尬,但是他也會放不下那一份情愫,而時不時的出現原有夫妻關係中。當然這也是一種不成熟的心理行為,假如自我認識不足,就會再此造成三方人員受到心靈的傷害。

倘若當事者有這樣一種行為,那麼就要好好反省自己了。得當和不得當;理性與非理性之間;人性的自私與貪婪之間有效權衡。當事人更應該理性的對待這一層關係,理清自我,方得始終。

第三,因為孩子的交溶,進行不得不在一塊兒解讀和相處的關係:

因為孩子離不開母愛,再婚者的家庭中得不到應有的溫暖和關愛,會時不時的想媽媽,叫媽媽常回來,多關照下自己。

孩子年小,作為孩子的爸爸媽媽,就應該坐下來徹心徹底的暢談,為孩子規劃好學習計劃及未來的前程投資。既是離異後,告訴孩子永遠是爸爸媽媽的最愛。只是因為什麼原因分開一段時間,在孩子慢慢的成長以後,她會理解父母的用心良苦,從心裡會感激父母給自己的愛。

只有在良好的溫暖之中長大的孩子,才會在父母離婚以後,還孩子的一個完整的人格及人生態度。這同樣為孩子人生奠定了良好的開端。

第四,性格不合三觀不一致:

第一種夫妻的情況繼續存在的因素。比喻:冷暴力、性恪、文化、教育、理財、追求、觀念的不一致。

無論男女在離婚後,都想是不會太多的來往的,有一句話說得好,"道不同不相為謀",何況離異後沒有多大的共同點,兩面駛向不同方向的火車輪子,是不會在一條軌道上的。

至於有什麼感覺,同樣有以前的失落感,隨後隨著時間的漂移,也就慢慢的淡忘下去了。

第五:追求的品質生活,工資收入不能成正比

這種家庭夫妻是以經濟收入有限,不堪重負離異者,往往一方以經濟為導向,以自我消費為重點而忽視的家庭促使離婚率的形成者。

要麼一方收入特別高,要麼一方是低收入或者未有收入者,一方不斷的生活在浮華攀比的世界之中,這種離婚後的感覺,就恨不得永遠不和對方再相見的想法。

過份的追求個人享樂主義,從經濟角度來說,只會讓家庭經濟杯水車薪。

兩人起火的原因也是如此,夫妻關係也是以經濟基礎為利益而促成的,如果沒有良好的理財經濟意識,那麼只會是家庭土崩瓦解。

雙方離婚後,會希望對方永遠的消失,不願意再相見。

其實夫妻的關係需要調和互相溶入,修補自我性格的缺點,逐步完善家庭。

拿好槳,掌好舵,共駛明方向。

二,互相拆臺的關係,不是合作關係

有一部分離異的夫妻,本來原有的關係不錯。在離異中因為家庭的瑣碎,比如:"你做多了,他做少啦!"導致雞毛蒜皮的事不斷演繹,終究演變成家長互相參入的對懟。

演變成雙方的當事人,不斷的擴大而不是控制自己的所作所為,給他人帶來的心理折磨。那麼這期間最大的傷害者,應該是孩子。因為不懂世事的孩子卻要承受其中,因為爸爸媽媽的不理智,不成熟,造成家裡的很多不好之事。

夫妻關係也變為互相拆臺,互為散夥的地步。

其實導致夫妻不成熟,缺少成長的經歷,也是原生家庭父母的教育子女方式不到位,促成獨生子女應有道義,卻理解不了。以寵愛為主的家庭孩子成家後,缺少對家庭承擔的責任及義務。

尤其是我們身邊的九零後年輕的一代,更缺少這種必要的責任承擔能力,理解不了更深的家庭意義及結婚需要怎樣的去付出反饋。

繼續離婚再婚,卻沒從思想深入尋求突破,增長多少責任知識。終就以個人主義享受追求為理念,缺少必要的對家庭的負擔與理解。

父母的感情演變成了冷若風冰霜,一是在從事一方實際婚姻家庭,並沒在離婚中覺醒,反之加強演變成離婚的結奏。

離婚也是代表我們自身的修補與成熟的鍛鍊經歷,不是說換了個人,你就會永遠擁有一份幸福。

認知婚姻輕鬆的感情關係,擺正自我認知的態度,多付出那麼一點點,你並沒有吃虧多少,起碼比互相索取要好得多。

三,離婚後尋找雙方的溶入點

01.放下自我雙方的介蒂:

放下非思想的不滿意不處,互相記仇中不是調解互相維持的基礎,新的家庭與原來的家庭應該在互助之間尋求一個點,這個點就是建立彼此舒服的一種關係。

02.尋找雙方達成一致的夙願:

夙願是雙方以朋友的身份自居,認可為之後良好關係的認可態度,如若不認可,那麼,很難做到一致。

這關係到幾個家庭的關係共性。那麼,就要拋開自我私利,放掉所日積月累的感情不快,當事者更要把握好情緒化的感情,建立新的可溶方式。維護雙方大方向的趨勢,才能彼此取得互通共勉的良性關係。

03.建立彼此的互通共融關係:

建立彼此的共商共討,以雙方互對,佳偶同步,共商議事,避免不良因素的產生。

本來雙方的家庭都處在一種很微妙的關係之中,尤其是離婚後再一次相聚,這種關係不是得到有效的控制而是在無效的情況下更加加深,惡化的可能。

如果其中有人能夠放眼世界,退一步海闊天空,以坦誠相見,關心的角度出發,人心都是肉長的。最終會達到家庭互動促進的可能。

綜合:夫妻關係無論因什麼原因而離婚。常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在一起生活過同居過,那又為什麼不能作好一份朋友之間的關係?不能老在失落、抱怨、強求、理想中切換,在磋砣中消磨彼此的關係。

人生有限,既是有不甘之處,那又能如何?收起自己不該有的小心,維持必要幾方關係,同樣比你沉浸在過往之中有效的多。


香斕雅韻2019


我也寫一個吧,離婚後一年多發後和她生過關係,嘗試著復婚。但是還是失敗了。很少聯繫,一年也就幾次,因為有個女兒,沒辦法不聯繫。有一次過年了,去女方家看孩子。吃好晚飯去她住的地方了。我們帶著孩子睡在一起,孩子放中間哈。啥也沒幹,睡到凌晨左右吧,孩子把我踢醒了。我就去隔壁房間睡了,因為隔壁房間沒有鋪床。將就到天亮就走了。還有一次我回家過年。離過年還有十幾天,我爸媽非得叫她帶孩子來我家過年。估計父母有讓我們復婚的意思。她來了,因為我是剛裝修的房子,說實話提前回家也是為了買傢俱。回去之前我買好了一個小房間的床。鋪好床我兩又帶孩子睡了,十幾天真的連手都沒摸一下。唯一的一次是孩子非得拉著我和她的手放一起,因為不想孩子難看,就握著她的手,就短暫幾秒鐘。相互沒拒絕,但是也沒感覺。。

就這麼孩子放中間睡了十多天,一點邪念都沒有。說尷尬嘛,也沒啥。反正都穿著睡衣。。

話說真的不習慣了,她有改變,也沒變。我也不想去改變她什麼。現在沒資格了。單身久了。不習慣和她在一起。年後送她和孩子去了她的老家。然後我就去工作地了。(前期是美女哦,那腿筆直。當初看上她也是有個小私心,不想影響下一代。哈哈)

總結:很平淡,沒性慾。古井不波的那種。但是有了一份親情在。希望她過得好,我們回不到以前了!我不是一個好丈夫,盡力做到一個好父親!祝福她。。。各自安好

希望陌生人別噴我。。


最亮的星耀


跟前妻結婚七年頭上離的。沒離之前因她出軌斷斷續續吵鬧了兩年才最終07年底離婚了。一傷心遠走他鄉千里之外。

剛離婚的那些日子一直渾渾噩噩的,感覺生活失去了希望沒有了目標沒有了奔頭!也沒心情做事連對女人都沒了性趣!對她只有恨!還有些念念不忘時常打聽她的消息!

半年之後才緩和過來而一發不可收拾,感覺到了單身的自由與放鬆,開始左一個右一個女人的換。有如魚歸大海任我遨遊的快活的日子!但是都是玩玩付不出什麼真感情了,本來以為離婚之後不會在結婚的。但是沒想到碰到了我現在的老婆於12年再婚到現在!

與我前妻離婚十多年一直再也沒見過,現在想想恍如隔世般!剛開始還有恨但是到了現在早就沒什麼感覺了!沒有恨更沒有什麼愛了!偶爾會聽到她的消息,換過幾個男人現在又恢復單身了,她的生活與我無關了。

希望這輩子不相見,就算是見面了,我相信也是彼此點頭微笑一帶而過吧!畢竟曾經相愛過,就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弗提衛


夫妻離婚,再見到她是什麼感覺?

14年陰曆年前分手,當時她的心情就不好,不過那個時候,自己沒什麼感覺。孩子大了,她也有事情可做,我不想她知道,我的生意出現了嚴重問題,更不想把我應該承受的,讓她一個弱女子分擔。那一天,彷彿是陰曆年前兩天吧,五年了,也記不大清楚了!

兩年後,從海南迴來,要取些以前的東西,當我進到門裡,見到她時,我簡直不敢相信,站在我眼前的人是她。她由於一個人,夜裡經常熬夜哭泣,眼睛昏花的厲害,微胖的她廋骨嶙峋,面孔烏黑,頭髮白的不敢相信。沒有了以前的喜悅幸福,滿臉烏雲密佈,說話少氣無力。我的心刀絞一般,羞愧自責,讓我無地自容,恨不得一頭撞牆自斃!

才明白壓力有多大,曾經擁有的恩愛幸福,只能是甜蜜的回憶,她本來就不愛交流,性格內向。如今真的成了,沒有幸福的女人,作為男人,不能保護自己愛的女人,讓她生不如死且忍辱負重,我的心裡滴血。如今分手已經五年整,她依然形影孤單,自己真想抽自己耳巴子,作為男人,不能保護為自己生兒育女的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恥辱與負疚!



佛玉花緣


夫妻離婚了,再見到對方時,我會稟著互不打擾的方式來面對以後的生活,再見時波瀾不驚,心態平和、平靜的,像看到陌生人一樣來看待。

雖然當時處在離婚邊緣有多麼的心痛,離婚後日子過得又有多麼的艱難,但當我們領了離婚證開始,我覺得這一切也就結束了,從此以後我們是陌路人,我們倆不相欠,他的一切也與我無關。我也可以重新開始了。再見他,即便自己還沒有從離婚的陰影中解脫出來,甚至知道傷痕可能會伴隨我一生,但理智告訴我,不能藕斷絲連,不能讓自己瞻前顧後,左右為難,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痛苦綿綿無期,必須與他徹底了斷。


星星婆子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截止目前為止,我還沒有這樣的遭遇,所以沒有身臨其境的感覺。但我可以試著回答此問題。因為身邊不乏離婚之人。

有一對夫妻,男的比女人大11歲,婚後生下一男一女。男人家暴,女人在女兒一週歲時,把三歲兒子留給婆家,毅然決然帶著女兒離了婚。

後來兩人各自再婚,期見沒有再見過彼此。

女人和現在的丈夫又生了兩兒子。小兒子無所事事,又惹是生非,而和前夫生的大兒子卻是事業有成,生意做到了外省。於是就想著讓他幫一把同母異父的弟弟。

這就難免要見前夫的面了。三十年未見,再見,是一種什麼心情?

她說:“還是恨!”

我不知道離婚這麼多年,為什麼一點沒釋懷,一個“恨”字,泛起內心深處多少回憶波浪。



再說一對小夫妻。

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戀愛結婚。

洞房花燭夜,為了蓋誰家的喜被吵了起來,各不相讓。新娘一氣之下當晚回了孃家。

一星期後,宣告離婚,這真的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太奇葩了吧?

兩人再見,形同陌路。私下問之,一個說,沒有複合可能;另一個說,如此心眼小,但願此生不再見。

能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以往的感情一筆勾銷,如果聯繫,也是不得不要商量孩子的事吧?

世間萬物,唯有感情,說不清,到不明。

繁花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

日暮東風怨啼鳥,落花猶似墜樓人。

――杜牧

2018.3.25.


吳萍吖


那天傍晚朋友跟我正坐在我媽家裡看電視,他前夫到我家裡來了,之前已經打過好幾個電話讓她回去,她沒理他,已經明確表示過不願意再回去。

他前夫穿的衣服比以前乾淨,其他還是老樣子。她們大概有一年的時間沒見了。

我坐在那兒有點兒尷尬,想離開讓她倆單獨相處,朋友拉著我不讓走。

前夫乾脆坐在我們對面,耐心勸她回去。

說了一會兒,朋友拗不過他,又不好意思打擾我們,就跟他回去了。

據說前夫還給她準備了一束玫瑰花,她說從來沒有像那個時候那麼討厭玫瑰花。不得不說,如果不愛一個人,那麼他做什麼都是錯的。

那天回去後朋友和他睡在一起,卻什麼都沒發生,她說一整夜都睡不安穩,心煩,焦慮,只想著快點天亮好離開那個地方。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面大概跟遇見前男友差不多吧。時間長了,再深的感情或者仇恨都可以被稀釋,如果你既不愛他,又不恨他,那麼他也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拾光1991


沒啥感覺,十年後我樂呵呵滴請對方吃了一頓飯,然後他說他後悔八年了,家產都給你,能不能復婚?

我說咱倆不合適,謝謝當初你把我和孩子掃地出門,謝謝你的成全,才有了我今天的成就,從開始我就說了我嫁給你完全是我娘一手造成的,我壓根對你家有木有錢半點興趣木有,你不相信啊,你們家處處防著我啊,現在咋了,不心疼錢了嗎?說這些話我一點恨意都木有,從始至終都是笑著。

我說雖然我不喜歡你,不喜歡你們家的環境,但是我還是努力的把我的身份做好,是你們不懂得珍惜,現在一切都成定局,我過得很好,已經不需要你們了。

然後他恢復原態,跟以前一樣,甚至更渣,對我破口大罵,那些變態的字眼我都無法表達,我依然笑著看著這一切,搖了搖頭,按了刪除鍵,老話說的好:“狗改不了吃屎!”


青島丫丫


沒感覺,不理不睬,就當看見空氣,我跟我女兒的爸爸維持了11年的婚姻史,我不太喜歡他就跟他在一起了,沒感覺相處時間短,就有孩子,感情不牢固,離婚前他害我不淺,這輩子無法忘記,他有外遇,我早就知道,我一直裝傻,離婚了,我說過不允許驚動我父母,我淨身出戶,把我攆出家門,一分錢沒給我,他們家給我大舅打電話,說什麼我也不知道,我母親去她家鬧了,兩家鬧得挺不愉快,對方父親無事生非,就差說我在外面扯犢子,因為我這個人一個心眼,不會在外面吃野食,這輩子無法原諒孩子爸爸,孩子爺爺,中間吹冷風的孩子姑姑,所以見面不說話,有能耐啥也別找我呀,孩子的生活費,買書,買衣服都是他們灌輸孩子跟我要的,不要臉到這種地步,導致我壓力山大,這家人真的不可理喻……


程佳垚


離過幾次婚,有離婚後不聯繫,過幾年到處打聽,想方設法找我,想跟我在一起的。我就在想,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優秀的人,值得別人珍惜,狗屎一坨,誰也不願意踩在腳上。好吃懶做,沒能力養活自己,沒賺錢途徑的女人誰也不願意被長期消費,還在出軌。生活壓力本來就大,男人也難,何況來自農村,父母不能幫襯一把,房車都靠自己努力,賺點血汗錢,再養一個心比天高明比紙薄,出軌的女人,何其艱難!也有離婚後,即便留下孩子,也不願意聯繫,問孩子長短,不明白一個男人又當爹又當媽,還得賺錢養房養車的艱難,只滿足自己一時之氣。也有跟幾個人出軌後,在左領右舍中有意敗壞我的名聲,讓我人財兩空,身敗名裂後帶上兒子離婚的,原本很認為別人會給她滿滿幸福,誰知真正離婚後,沒有那個男人真心會娶一個婚內出軌,還帶兒子的女人。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男人嘛,寧娶從良妓,不要出軌妻,短短半年,又是協議離婚,又是法院起訴,又是離家出走,心中滿滿的期盼,換來萬分失望,隨她意,果斷離婚,與其兩人不幸的生活,不如一人過得滋潤瀟灑,有本事,能吃苦的男人,不愁沒有好的生活,努力的,離異後的單身男女。再見面,已經沒有當初的美好,不是仇人也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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