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在都安瑤族自治縣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都安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快速審查批捕程序,依法從快對涉嫌妨礙公務的韋某某批准逮捕,有效維護了法律權威,為全縣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戰役的順利推進提供了司法保障。
經查:2020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韋某某無視卡點工作人員示停檢查,駕車連續衝撞都安瑤族自治縣、馬山縣、忻城縣境內的4各新冠疫情檢測卡點後逃竄,警方圍追堵截。犯罪嫌疑人韋某某在忻城縣遂意鄉瓊古村路段被攔截抓獲,並在其車尾箱查獲斧頭一把。
2020年2月21日公安機關向我院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韋某某,受理此案後,我院高度重視,啟動快速審查批捕程序,辦案人員加班加點,僅用6個小時就完成了核實案件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審閱卷宗、製作法律文書等審查批捕工作,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及時有效地打擊了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戰役中發生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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