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不良資產特點及現狀,2020行業分析與展望

中國不良資產行業經歷了三大階段,分別是1999-2004年全面政策化運行階段,2004-2010年商業化試水階段和2010年以後的全面商業化運作階段。


不良資產經營手段從最初簡單的對接接受商業銀行和政策銀行的不良資產,逐步發展到催收、訴訟(仲裁)執行、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多元化手段,業務範圍上也進一步擴展到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以非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


2013年以來,經濟結構轉型、供給側改革以及金融監管趨嚴的客觀環境,迫使部分過剩行業企業不良資產將加速暴露,在“三降一去一補”的大環境中,銀行不良貸款加速浮現,面對不良資產供給激增化、風險爆發集中化的嚴峻環境,不良資產經營行業不斷強化對主動暴露的風險進行處置管理。

一、2019年不良資產行業發展現狀

我國經濟已同時步入增長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效應逐步顯現,實體經濟持續累積了巨大的償債壓力,並傳導到金融機構,形成金融機構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行業具有明顯的逆週期性。自2011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目標放緩,經濟強韌性背後要求對主動暴露的風險進行處置管理,2014年開始,不良資產開始大規模進入交易市場,這一狀況一直延續到2016年年末,在2017年國內經濟結構轉型、供給側改革以及金融監管趨嚴加持下,不良資產供給形成一個峰值。


2018年以來雖然政策收緊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良資產規模繼續上行的態勢,但效果並不明顯。從行業分佈上,不良資產主要集中在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三大領域,具體表現情況如下:

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規模持續增加。作為產生不良資產的主要領域,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持續增長,關注類貸款一直處於增長狀態,主要指標表現如下表所示(單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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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銀保監會對全國商業銀行主要監管指標的統計顯示,在銀行業不良資產的組成中,存量上以國有銀行為主,而增量上則以中小銀行、農商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而且伴隨著經濟結構調整的推進,中小銀行的風險將會進一步暴露。

二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爆發領域更為集中。信託、證券、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部分業務同樣會存在不符合流動性、安全性的風險,同樣會滋生不良資產。現在受政策調控以及經濟形勢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全國區域內到期債券違約、股票質押爆倉等事件頻發,非銀行金融機構中信託行業和證券行業成為重災區。根據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自2017年第二季度開始,伴隨著類信貸規模的快速增長,不良資產規模也在迅速攀升,具體數據如下所示(單位:萬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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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證券行業的不良資產主要集中在股票質押融資業務領域,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市場質押總股數、質押融資餘額,較2019年年初分別下降8.76%和13.2%;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80%以上的公司降至500家以下,較最高峰時下降三成;累計化解高比例質押風險公司近300家。

三是非金融機構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或將沉澱為鉅額壞賬。不良資產主要集中在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等領域,在經濟下行、貿易摩擦等因素的影響下,企業經營壓力增長,償債能力堪憂,應收賬款回收難度上升。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從2019年3月末的15.9萬億元上升至2019年11月末的17.92萬億元,部分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將逐步沉澱形成的壞賬繼續增厚不良資產儲備具體如下圖示(單位: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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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整體市場環境的變化,資產結構的調整,風險偏好的變化,導致企業所面臨的經濟遇冷和償還債務雙重壓力進一步加劇,造成不良高企。據市場不完全統計,製造業和批發零售業現已成為不良爆發的重災區,由此導致房地產行業等下游行業不良貸款集中爆發的可能性也大大加強。

整體上,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規模近年來保持一定規模的增長,如何有效化解如此大規模的不良資產,保證實體經濟的穩健運行,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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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國不良資產行業生態體系概覽

在不良資產行業市場格局上,不良資產出讓方主要包括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


這三類機構作為不良資產一級市場出讓方,通過直接出售、委託處置等多種方式將不良資產轉讓給處置方;在一級市場上,目前不良資產中間處置環節主要有國有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系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外資系資產管理公司四類。


它們既是不良資產一級市場的接收方、處置方,也是不良資產生態鏈中最主要的參與者,既可以將其收購的不良資產包通過處置、重組、不良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與不良資產包債務人的關聯企業、上下游企業或者財務投資者達成處置協議實現盈利,也可以通過改善企業經營模式逐步提升企業資產價值,最終通過資產置換、併購、重組和上市方式等退出,實現債轉股資產增值,獲取收益。


還可以通過再次出讓,將不良資產包整包或分包賣給二級市場上的非持牌民營機構、個人投資者、禿鷲基金等,賺取利差收益。二級市場主體則主要是非持牌不良資產經營機構,具體包括民間資本成立、專門從事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一般企業;大型企業集團設立並以處理企業集團內部不良資產為主的財務公司;從事不良資產清收、併購重組等業務的民間機構,以及境外投資者和禿鷲基金等。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拍賣公司及資產評估機構等周邊市場共同構成了不良資產行業的生態體系:


2019年不良資產特點及現狀,2020行業分析與展望

在這一完整的生態體系中,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系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外資資產管理公司是連接一級市場(收購)和二級市場(處置)的樞紐,是整個不良資產行業運行的核心樞紐。


其中,四大AMC(華融、長城、東方和信達)誕生於20世紀90年代末的第一次不良資產處置浪潮,初期負責接手當時四大國有銀行積攢的大量不良資產,以此支持金融業和整體經濟的輕裝前行,隨後在商業化轉型過程中,逐步發展成為金融控股集團,成為不良資產經營的中堅力量;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系基於銀監會2013年出臺的《關於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資質認可條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而成立,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


伴隨著地方金融風險的不斷加劇,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展業手段也從單一的收購處置向債務重組、對外轉讓等多種方式轉型,獲得銀保監會批覆開展不良資產業務的地方AMC已接近60家。


地方牌照放開後,銀行類AMC以及非牌照民營類不良資產處置公司亦得以較快發展。截至目前,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大行已成立專司債轉股子公司,不良資產市場參與主體日漸擴大。


2020年1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公佈《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引進先進國際專業機構,吸引財富管理、不良資產處置、專業保理、消費金融、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領域的外資金融機構進入境內市場。


2020年1月15日,中美雙方在美國華盛頓簽署第一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經濟貿易協議》,《中美貿易協議》第4.5條對“金融資產管理(不良債務)服務”作出專項約定:


一是雙方承認在不良債務服務領域存在互利互惠的機會,願共同在該領域促成更多機會;二是中國應允許美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從省轄範圍牌照開始申請資產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從中資銀行收購不良貸款。中國在授予新增的全國範圍牌照時,對中美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視同仁,包括對上述牌照的授予。三是美國將繼續允許中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在美參與不良貸款的收購和處置。


自此,我國不良資產處置業務領域將正式向外資打開,美國金融服務機構可以從省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牌照開始,申請進入中國不良資產業務領域;當中國頒發新的全國範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牌照時,對中美申請者的審核條件也將一視同仁。

整體而言,不良資產經營機構數量增長迅速,行業規模不斷擴大。將不良資產市場格局由原來的“四大AMC”寡頭市場逐步分化為“4+2+銀行系+外資系+N”的多元化格局,行業集中度降低,市場化程度得以進一步加強。

三、不良資產經營模式

不良資產業務主要包括傳統業務和創新業務兩大類。其中,傳統業務主要有轉讓出售、催收、訴訟(仲裁)執行、處置抵押物、債務重組、破產重整與清算等六種方式;創新業務主要有市場化債轉股、不良資產證券化、不良基金、股質紓困業務等幾種方式,其處置方式和適用範圍如下表所示:

2019年不良資產特點及現狀,2020行業分析與展望

補充說明:破產重整與清算

針對明顯喪失清償能力,難以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全部債務的,根據《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無法進行重整的則進入清算。

破產重整與和解更側重於挽救企業,主要是債務人自行負責完成,通過債務人企業產權、資本結構、經營戰略和內部管理等方面的調整,推動企業轉型,走出困境。地方AMC在此過程中,可以實現不良資產最大價值的回收。針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時,根據《企業破產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信申請破產,通過分配破產財產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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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不良基金

通過成立有限合夥企業(SPV),引入不良資產投資企業,共同收購與處置不良資產。

針對經營機構出現重大支付困哪,面臨清算關閉危機時,通過設置不良基金的方式,幫助問題機構、債權人和管理人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企業整體債務重組,使問題機構擺脫危機,重新運營的方式。


各類業務模式中,時效最高的為轉讓出售(具體包括單戶轉讓、打包轉讓),業務週期一般在3-6個月;其次為催收、清收、以物抵債、不良基金及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週期一般在1-3年;債權重組、破產重整和清算和市場化債轉股耗時最長,一般週期為4-5年。

四、2019年不良資產經營特點總結

(一)經濟結構調整和宏觀政策傳導逐漸成為當前不良資產經營的主基調

當前不良資產的產生,更多源自於經濟結構的調整、供給側改革的推進,因此在這一輪不良資產化解過程中,更多的強調了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有效傳導和執行,藉助市場化手段和金融工具,發揮法律合規和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承接地方資產重組,優化地方各類資產佈局,改革剝離非主業及低效資產,既要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而提升國有資產在國民經濟中的控制力和影響力,進一步適應新常態,推動經濟新發展,又要輸血民營經濟,整合區域性資源推動當地產業升級,併為當地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整合提供定製化、專業化的專業方案,以推動當地特色資源的有效整合,最大限度提升社會資源配置的系統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加速當地產業整合進度,助推當地實體經濟跨越式發展。

(二)經濟手段和政府支持協同推進逐漸成為當前不良資產經營的主導模式

相較於前一階段不良資產集中大規模爆發,本階段不良資產集中出現的問題企業通常因為資金鍊緊張,只能通過對外進行大量借款應對到期債務,從而導致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潛在債務難以調查,無法具體確定債務金額。而且企業借款較多,對外抵押資產情況也較為複雜,大多存在重複抵押、保全查封、凍結資產等情況,對不良資產收購造成較大困難;另外,各家債權人利益難以調和,導致業務開展進度缺乏效率。有鑑於此,在不良資產經營過程中,保持與當地政府的緊密聯繫,服務對象的選擇上多聽取當地政府的訴求與意見,對當地政府推薦企業以及當地龍頭企業的不良資產進行收購和經營,確保不良經營過程中各項工作的有效統籌推進,逐漸成為本輪不良資產化解的主要路徑。

(三)不良資產處置專業能力仍不能匹配多樣化不良資產類型

在國內經濟仍處於“三期疊加”階段,伴隨中美貿易摩擦、國內房地產行業嚴控等大背景下,加上各金融機構經過前幾年的大量出表,相繼而來的不良資產可能呈現出“大”且“難”的特點。因此,傳統的不良資產處置方式已不能滿足當下的處置需求,這要求必須對不良資產處置業務進行創新。然而,目前省內不良資產市場上的各個參與主體估值方法過於簡單,簡單的用破產清算法、訴訟執行清收靜態估值,而沒有全面的金融知識、意識和經驗,不能綜合利用各種金融手段去提升不良資產的價值從而獲取更高的處置收益。

(四)下游投資者匱乏,不良資產流轉效率依然較低

統觀國內不良資產行業格局,可以發現,一級市場活躍度高於二級市場,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四大AMC受到監管政策的引導,逐漸迴歸主業,加大不良收購力度。地方AMC伴隨著專業能力的不斷提升,市場嗅覺越發敏銳,業務開展也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但相較於一級市場而言,全國範圍內不良資產交易二級市場普遍不甚活躍,除江浙和廣東地區之外,社會與民間資本參與程度大都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不良資產的交易流轉。

2020年不良資產行業發展展望

(一)2020年行業發展宏觀環境分析

一是下行壓力持續加大,春節疫情阻斷經濟弱企穩。2019年逆週期調節力度增大,社融增速逐步改善,實體經濟企穩反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的一年,經濟仍然有“保6”的需求,來年進一步加大逆週期調節力度將是大概率事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還有繼續寬鬆的空間,貨幣方面,目前的利率降幅還很小,貸款基準利率仍有下探空間;財政方面,專項債仍可擴容,2.8%的赤字率還有突破的可能,基建仍是逆週期調節的重要著力點,會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加大傳統基建補短板和新基建投入力度,會在一定程度上託底經濟。但2020年春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迅速向全國蔓延,為避免人口大規模流動和聚集,採取了居家隔離、延長春節假期等防控措施,疫情將打斷中國經濟的弱企穩,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破“6”已成大概率事件,而一季度很可能破“5”。

二是違約或將進入常態化,金融出清進入下半場。過去幾年金融界經歷史無前例的大出清,違約從金融體系的外圍逐步蔓延到核心圈層,風險爆雷從過去的星星點點到如今的星火燎原,集中釋放。2020年金融出清進入下半場,存量資產會大規模出清,春節疫情後這一趨勢將更加明顯。從資產端來看,中國經濟至少還有10年的減速期,整體上波動向下:服務貿易逆差不斷擴大、財政擴張表內規模有限、人口紅利消退、房地產進入“白銀十年”、企業去槓桿仍在途中,資產供給快速收縮,帶動整體收益率下行。從資金端來看,未來貨幣政策或將整體剋制,很難再出現大規模寬鬆。當資產端泡沫退潮,資金端狂歡結束,資產端收益比資金端的成本下降的更快,可以預見未來違約將會進入常態化。

三是強監管下金融亂象難再,逆週期特資經營展現空間。2017年金穩委成立後,大央行迴歸,開啟監管統一化新時代。先是央行將表外理財正式納入MPA考核,後由銀保監會發布一系列監管文件掀起監管風暴,又有證監會加強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年末大資管新規開始打破剛兌、禁止資金池、嚴控槓桿、規範併購重組、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金融監管從分業到統一,防風險成為三大攻堅戰之首,監管趨嚴背景下,金融亂象難在,套利空間縮窄,由此導致金融機構轉表遊戲停滯,隱藏風險加速釋放,將會為不良資產經營行業提供更大展業空間。

2020年不良資產行業發展分析

一是宏觀環境變化加大不良資產處置難度。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換擋期、陣痛期和消化期的三期疊加階段,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同時受到受棚戶區改造,租購併舉制度,PPP及房地產監管趨嚴等影響,基建投資和房地產投資趨於平穩或略有回落,諸多不確定因素決定經濟還處在“L”型底部階段,何時轉向還沒看到跡象,經濟底、市場底還沒有確立。而不良資產經營的逆週期特性決定了不良資產經營需在經濟下行期儲備不良資產,以自身專業優勢做好資產存續期的風險管控,等到金融風險降低、經濟發展上行期進行處置實現不良資產經營處置的最大收益,但目前的經濟形勢對不良資產經營機構的經營效率產生較大負面影響,難以在短期內通過處置實現價值,只能通過持續投入人力、物力、財力進行管理,成本越來越高,處置難度也越來越大。

二是外資入駐將發揮“鯰魚效應”推動不良資產經營主體不斷拓展服務對象並完善服務手段。


外部環境上,伴隨著經濟社會改革發展不斷深化,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發展方式也從重規模、重增速的粗放發展方式向重質量、重效率的高質量發展方式轉變。


行業競爭上,競爭主體日趨多元,開放趨勢已勢在必行。外部環境和行業環境的變化競爭越發激烈,客觀上將促進不良資產經營專業化,服務客戶多元化的發展。服務範圍從金融機構向實體企業擴展,其中,對於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置,依然是通過對外批量轉讓,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通過訴訟、催收等手段,使債務人主動或被動清償債務,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打擊逃廢債等失信行為,促進金融環境優化和社會信用修復;對於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則將通過收購附重組等手段,為企業雪中送炭,化解風險;對於已經陷入危機、無法經營的企業,通過實質性重組等手段,聯合產業投資人推動行業兼併重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使危困企業死而復生。


除了要服務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問題企業,不良資產經營機構還要向暫時性陷入財務困境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一般企業,甚至成長、成熟型的“優質”企業提供多元化服務。在這一過程中,不良資產經營主體可以充分發揮資產收持、資產重組、資產流轉、金融保理四大功能,對短暫陷入財務困境的某類特殊客戶群體,提供不良資產經營的特有業務服務,通過併購重組盤活存量,對低效資產實施剝離轉讓,支持完成技改恢復產量等方式,幫助企業化解債務危機,恢復生產水平,助力危機企業造血再生。

三是不良資產經營將更多對接“互聯網+”等新手段。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化技術給不良資產經營市場提供了新的嘗試和應用。最具代表性的是“互聯網+不良資產”處置模式的興起。


如“ 福韻數據”“企查查 ”“天眼查”等系統的數據服務模式,為不良資產投資者和處置團隊提供數據查詢服務;“阿里拍賣”的互聯網資產拍賣模式,實現不良資產線上競價和快速變現。


通過“互聯網+不良資產”經營模式,能夠通過發揮互聯網的價值發現和市場發現功能,減少委託代理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打通處置方、投資方、第三方中介等各類市場主體,對錯配的不良資產在互聯網上進行優化配置,極大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


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網絡經濟的完善,不良資產經營的互聯網展業路徑或將成為一個整合資源的媒介,成為某一領域所有相關業務的全面綜合服務的提供商,並以自身為基礎,搭建閉合式生態圈。

在具體發展路徑上,不良資產經營主體可依託“互聯網+技術”優勢,充分發揮不良資產經營前臺與業務條線的高度契合的優勢,快速響應市場變化創新產品和服務,對接資產方和資金方,發揮著資源整合作用。在此基礎上,針對有資金需求的不良資產下游投資者,為不良資產轉讓業務構建交易平臺,在提升不良資產流轉效率的同時,全面提升對實體企業的“輸血”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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