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快遞」城鄉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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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接著聊聊城鄉居民醫保

門診特定項目(簡稱“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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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特病種及待遇


「新政策快遞」城鄉居民醫保“門特”待遇

重症精神病

按病種收付費,結算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由醫保基金全額支付,個人不支付。不具備執行按病種收付費條件的,一個統籌年度內,起付標準為1700元,支付比例為7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6000元。

鞏固期精神病

按病種收付費,結算標準為每人每月280元,由醫保基金全額支付,個人不支付。不具備執行按病種收付費條件的,一個統籌年度內,起付標準為1700元,支付比例為7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5000元。


同時患上述兩種及兩種以上門特病種的參保人員,在享受一個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基礎上,按同時患上述另一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病種的補助額的60%進行再補助。


參保居民需選擇1家本統籌區內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和1家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方可享受門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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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辦流程

01 申請鑑定


參保居民到具有鑑定資格的定點醫院直接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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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在徐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二院)感染科、徐州市傳染病醫院鑑定;

(2)精神類疾病在東方人民醫院、徐州佑寧醫院鑑定。

(3)其他病種可到二院、三院、九七醫院、礦務集團總醫院申請鑑定。

02 結果查詢


參保居民在申請門診特定項目鑑定後,鑑定結果自現場鑑定5個工作日後發佈。

(1)參保居民可通過“徐州醫療保險”微信公眾號查詢門特鑑定標準。

(2)鑑定結果可通過“徐州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徐州人社”AP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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