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措施》多措並舉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本報訊(邵碧蓉 記者陳家華 發自廈門)疫情發生以來,一方面,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應對疫情的決策部署,在野生動物交易監管、重點商品價格監管、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食品安全監管、消費維權投訴、市場超市疫情防控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另一方面,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各企業延遲復工,面臨著多方壓力,而復工後的部分企業,也因為防疫措施,面臨或多或少的一些問題。因此,在有效控制疫情的同時加快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是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打贏經濟保衛戰的迫切要求。為了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企業有序、穩定復工復產,進一步樹立信心、健康發展、共渡難關,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要求,結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在多方聽取企業家建議、充分吸納各地好的做法基礎上,出臺了《廈門市市場監管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聚焦疫情期間企業所急所需,從強化疫情防控、支持復工復產、包容審慎監管、優化審批服務等方面入手,列出四個方面28條具體措施,特色亮點主要體現四個方面:一是支持有重點。

《措施》充分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實際以及群眾生活需要,對涉及生產經營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藥品、醫療器械及其它防疫用品企業,對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網絡訂餐食品經營單位、無人超市、自動售貨設備、無終端門店多配銷倉庫等無接觸食品經營新業態,給予支持,可以說是重點突出,“條條幹貨”。二是惠及範圍廣。《措施》支持範圍涉及全市各行各業,覆蓋工業企業、零售藥店以及餐飲店等服務行業;在企業規模上既涉及具有示範引領帶頭作用的行業龍頭企業,也包括廣大的中小微企業。三是優惠力度大。《措施》從簡化優化流程、提供質量技術支撐、優化知識產權服務、“三押”助力融資、減輕收費負擔、提升審批服務等多個方面給予支持,對保障企業復工復產來說,都是真招、實招。四是監管有溫度。針對疫情期間企業普遍面臨的各類證照到期、換證困難、應檢不便等實際困難,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當突破既有條規限制,作出人性化的寬限和變通,實施包容審慎、有“溫度”的監管。

一、建立防疫用品應急綠色通道,有效助力疫情防控

聚焦疫情防控大局,全力保障防疫用品市場供應,全方位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實行特事特辦,對涉及防疫物品的登記審批實行“專人辦理”、“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受理審批方式;簡化優化流程,合併辦理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與生產備案,實行“一次受理、合併備案”;開闢綠色通道,24小時受理全市體溫測量儀校準業務,啟動防護品企業商品條碼業務快速響應機制,助力地方標準化項目申報立項等;開展質量幫扶,即時受理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質量幫扶需求,幫助企業儘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質量控制流程和規範,實現防疫控制與企業復工的精細化管理。特殊時期,特事特辦,既為企業解了燃眉之急,也能讓企業更好地為抗疫出力。

二、發揮市場監管職能要素,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針對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諸多困難,《措施》有的放矢、深度挖掘職責潛能,推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全方位支持我市企業有序恢復生產。

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企業相關檢驗檢測等費用,對於本市復工復產企業委託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檢測以及特種設備檢驗項目,市市場監管局所屬的計量檢定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將降低收費標準,該措施預計可為我市企業節約經濟成本6000多萬元;此外,嚴查各類涉企亂收費行為,加大市場主體轉供電環節電價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減輕企業復工復產經濟成本。

另一方面,通過開闢線上認證服務通道,簡化企業信用修復流程,允許未能及時完成財審和稅審的企業容缺填報年報,對增加網絡經營備註且不改變經營條件的食品經營者予以當場辦理等舉措,有效降低市場主體經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此外,對在防控疫情、企業復產中起到示範引領帶頭作用的企業或組織,優先推薦上報政府質量獎;充分發揮動產抵押登記、股權質押登記、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助力融資作用,為企業快速融資和續貸提供高效登記服務;重點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相關企業開展專利導航、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專利佈局及產業化等活動,將生物醫藥和傳染病防治產業作為知識產權運營引導資金重點支持方向。

一系列有力度、有溫度的資金和政策支持舉措,為我市企業有序開展復工復產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三、延長行政許可等期限,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針對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面臨的各類證照到期、換證、現場檢查等實際問題,根據上級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文件以及“證照分離”改革關於許可證件期限的原則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對市場監管領域涉及的行政許可等期限根據不同類型給予一定的寬限和變通。

一是延後兩個月辦理:對在疫情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屆滿持證人員申請複審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辦理。

二是期限順延兩個月: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以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健康證2020年1月25日後有效期屆滿的,原證明視同有效,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對不具備檢驗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件、微信等簡便方式申請延期檢驗,最長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2個月。

三是先辦後“檢”:疫情期間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增項涉及現場檢查的,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到期換證、變更等事項,文審合格、申報資料審查符合要求的,經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有關規定後,先予辦理,疫情解除後再進行現場檢查;此外,還規定對食品相關產品發證後的例行檢查延至發證後兩個月內完成。

四是遠程視頻檢查:考慮到疫情期間嚴格管控外來人員進出、電梯使用率降低,為減少人員接觸,在保證電梯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經使用單位同意,電梯維保單位可以調整維保項目,延長維保週期,簡化維保作業,維保記錄可事後補錄,也可採取視頻等方式檢查;檢驗檢測機構在確保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可採取遠程審核、事後補籤的方式簽發報告;對因發生疫情而導致實驗儀器設備無法及時檢定或校準的,通過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確保量值準確的情況下允許其繼續開展檢驗業務。

四、推行“不見面審批”,優化登記審批服務

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家、省市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發揮職能作用,將優化登記審批服務與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相結合。

一是支持減少人員接觸和聚集的新業態發展,對無人超市、自動售貨設備、無終端門店多配銷倉庫等無接觸食品經營新業態,提前指導、加快登記和審批。

二是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依託“網上辦、郵寄辦、預約辦”等有效手段,通過“全程網辦”“在線預審+雙向郵寄”等審批模式,在確保方便群眾業務申請辦理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來訪群眾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辦理、接訪過程中流動聚集,實現“工作零間斷、人員零見面、溝通零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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