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工商保險單位繳費實行階段性免徵

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工商保險單位繳費實行階段性免徵

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工商保險單位繳費實行階段性免徵

2月20日14時,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陸進、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免、減、緩三項措施。

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商保險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實行免徵,免徵期現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到6月,湖北省可以將免徵擴大到各類企業。

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和減半徵收,減徵的期現不超過3個月。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範圍。

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期現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編輯:於明 | 審核:婁利平 楊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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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养老、失业、工商保险单位缴费实行阶段性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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