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了,女方還要10萬彩禮結婚,應該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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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女方要彩禮的事,個人有不同的理解。為什麼男方要給女方彩禮錢?我也是女人,但是不理解彩禮之說。我覺得那是舊的婚俗,現在都是什麼年代了?21世紀的年輕人,自由戀愛,不能因為舊的婚俗影響兩個人的感情。有人說男方給女方10萬彩禮,女方家在填5萬給拿回來。真可笑……,女方家填5萬元,拿回來15萬元,請問這15萬元錢算誰家拿的呢?這種人家真會算帳……呵呵。現在是自由戀愛,不是買賣婚姻,如果婚姻可以買賣的話,那男方有錢的話,可以多出個好價錢,買一個才貌雙全、傾國傾城的美女,那對下一代的影響要好很多。大家覺得呢?在者說,女方肯出10萬元彩禮的話,男方家填上10萬元,給拿回來20萬元,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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