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勤主持新闻发布会

刘勤: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是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近进展,介绍发热患者实行“双测温两报告”的有关规定,解读近期出台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医保新政,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市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组组长成昌慧先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先生。

首先,有请成昌慧副主任介绍我市目前疫情防控进展情况。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济南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市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组组长成昌慧

成昌慧: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发布会安排,现将近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聚焦确诊病例,“四集中”收治患者成效显著

自1月23日我市收治第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截至2月19日24时,我市共确诊新冠肺炎患者47例(包括市传染病医院43 例、省胸科医院4例),已出院17例(包括市传染病医院13例、省胸科医院4例),仍在市传染病医院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还有30例。目前,在市传染病医院确诊病例均为轻型和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

自2月12日至今已经8天有余,期间我市没有新发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自2月12日开始,济南市辖区内所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将按照“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于市传染病医院。省卫健委已安排4名省级专家驻市传染病医院参与会诊和救治。市传染病医院以国家卫健委颁布的诊疗方案为基础,在省级专家指导下,根据确诊病例病情变化,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同时还选派3名中医医师参与确诊患者救治工作。通过省市专家联动、中西医结合治疗,确诊患者病情得以明显改善。其中,有1例重型患者经省卫健委派驻专家组与市传染病医院专家联合会诊,已于2月16日解除重症。同时,济南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确保实现了确诊病例不死亡、医务人员不感染的目标。

为保证确诊患者痊愈,避免出院后病情出现反复,彻底根除传染隐患,市传染病医院在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上,从严把控,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明显改善、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方可解除隔离出院。对出院患者给予明确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并建议患者定期来医院复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医院指定专人对患者进行随访,密切关注患者身体状况。从目前对出院患者的随访情况看,出院患者未再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

二、聚焦发热人群,最大程度降低漏管风险

随着复工复产复学大潮的到来,疫情防控需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落实更细,济南市卫生健康委适时将防控重点群体拓展至所有不明原因的发热(体温超过37.3℃)患者。

自2月13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市卫生健康委同步推出“便民就医”组合拳,抽调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二级以上医院的170名专家,派驻到1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7家乡镇卫生院,带领基层医生做好发热患者的预检分诊和筛查诊疗工作。这一措施,既确保了普通发热市民的便捷就医,又堵住了重点人群的管理漏洞。

2月18日,市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要求:

(1)市民居家、工作或外出,必须每日两次(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村居报告。由单位或村居负责登记并向所在地区县领导小组发热人员筛查工作专班报告,并引导发热患者自驾或联系 120 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写字楼、建设工地等)必须在庭院入口和单位内部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在出入口处对进入和外出人员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由单位或村居负责登记并向所在地区县领导小组发热人员筛查工作专班报告,并引导发热患者自驾或联系 120 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3)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这些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筛查管理,织密网底,对重点人群漏管风险的重拳出击,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有利于把散在的、潜伏的、隐蔽的传染源找出来,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战役!济南市卫健委正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做好发热患者的体温监测、筛查诊疗和转诊引导。全市62家发热门诊严阵以待,持续充实骨干力量、完善诊疗流程,实现了对不明原因体温超过37.3℃发热患者诊疗的闭环管理。

三、聚焦核酸检测,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尽查尽检

我市规定,所有不明原因发热患者(超过37.3℃的)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尽查尽检。同时,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济人员急剧增加,部分企业对核酸检测的需求也急剧上升。

为切实保障不明原因发热患者核酸检测的尽查尽检,全面回应好部分复工企业的检测需求,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检测能力,同时面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严格的资质能力认定。我市核酸检测机构总体布局即将从“2家疾控机构+6家医疗机构+1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容至“3家疾控机构+13家医疗机构+8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能力近日将由目前的每日3750人份提升至突破1.4万余份。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紧紧抓住核酸检测这一新冠肺炎患者确诊的重要手段,回应防控需求,协调各方资源,多措并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为顺利复工复产再加一道保险。

四、聚焦健康教育,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面对复工复产大潮,进一步提升市民的个人防护能力,落实好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尤为重要。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超前谋划,精心编印了《新冠肺炎防控科普知识手册》《新冠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提升广大市民对新型传染性疾病的认识和理解,指导个人预防。目前,36万册知识手册已经通过社区、医院发放到市民手中,还有20万册正在紧急加印,将尽快发放。

同时,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还制作开发了9大类60多种视频、音频和纸质等宣传材料,通过海报张贴、电视、广播、网络新闻滚动播放、手机微信微博告知提醒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打牢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刘勤:

谢谢成主任的介绍,接下来,请彭鑫副局长介绍近期我市出台的几项重点医保政策。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济南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

彭鑫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坚持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迅速行动,及时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多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发展,近期又出台了几项重点政策措施:

一、深化“三个保障”,确保群众就医需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一是“费用”有保障。前期,我们采取了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和用药量限制等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本次又取消了医保支付限额,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无上限”式保障打消重症患者费用顾虑。

二是“治疗”有保障。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留观人员)在门诊和住院的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诊疗全过程、全方位的救治保障。

三是“人员”有保障。在前期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纳入综合保障的基础上,本次又将在医疗机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的诊疗费用,也全部纳入综合保障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在我市建立起确诊、疑似、留观患者的全覆盖、全免费的救治政策,确保疫情救治中不漏一人。

二、做到“四个解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我市企业逐步复工。从人社部门发布的消息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已达到96.45%。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医保局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解决医药企业销售难题。将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企业生产用于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试剂、耗材、设备等产品。

二是解决医药企业研发难题。对于我省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创新药、中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以及使用新研发医用试剂、耗材、设备等并取得明显临床疗效的诊疗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是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一方面,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再次预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收到医保预付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提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企业支付应付款,用于确保企业药品和耗材货款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对大型连锁药店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提高其采购药品和防护用品的能力。此次,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向276家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基金7亿多元,向15家大型定点连锁药店拨付9860万元。

四是解决企业办事难题。

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慢性病备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鼓励参保单位通过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同时,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和“先上车后补票”的保障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及时享受待遇。自2月3日上班至昨天,全市医保网办业务数量达到10.2万件,“不见面”经办率达到95.9%。

三、实行“一降三缓”,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负担

疫情发生以来,部分行业、企业大面积停业歇业,疫情过后也将面临较长恢复期,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多。为切实降低疫情损失,帮助相关企业度难关保生存求发展,按照上级要求,我们也出台了有关措施。

一是降低用人单位医保缴费比例。自今年1月起,我们实行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过去不同区县单位缴费比例由6%-9%不等(大多为9%)统一至7%,企业总体负担大幅下降,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20亿元。最近,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我们正按照上级要求,起草相关文件,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底,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再下调1个百分点,此举预计再减轻企业负担9亿元。这样,全年将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负担约29亿元。

二是延缓用人单位申报期。对因受疫情影响所有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缴费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自本月起,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期由原来的每月15日前延长到月底,延长期间不收滞纳金。

三是延缓困难企业缴费期。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长6个月、免收滞纳金的缓缴医疗、生育保险费政策。

四是延缓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期。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缴费,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谢谢大家!

刘勤:

谢谢!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鲁网记者: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我市规定,所有不明原因体温超过37.3℃的发热患者均需进行核酸检测。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济人员急剧增加,我市核酸检测的需求面临着急剧上升的态势。请问,我市如何回应这种需求,迅速提升我市核酸检测能力?

成昌慧: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是新冠肺炎患者确诊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重要手段。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在全国较早的开展了覆盖所有重点人群的大规模的核酸检测工作。截至2月19日,市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共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标本16912份。

为适应疫情变化和防控形势的需要,我市不断扩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范围。最初,国家规定的核酸检测范围为疑似病例患者。1月28日,我市将核酸检测范围扩大到所有武汉来济人员和密切接触者。1月31日,扩大到湖北来济人员和密切接触者。2月10日,将核酸检测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所有不明原因的发热(≥37.3℃)患者。其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的加强筛查管理,织密网底,把各种类型的传染源都找出来,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面对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济人员急剧增加,为回应我市核酸检测需求急剧上升的态势,迅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市卫健委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统筹驻济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我市在原有2家市级疾控机构、6家市级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市四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章丘区人民医院)、1家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省卫健委的大力支持,明确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省千佛山医院、山大二院、省立三院、省胸科医院、省中医院、山中大二附院和省疾控中心等9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核酸检测。

二是在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专家现场评估、盲样考核、室间质评、相关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2月19日,我委公布了第一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名单,连同第1家已经开展的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目前共有8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作为市卫健委确定的核酸检测定点机构。

截至目前,我市扩容后的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24家(包括13家医疗机构、8家第三方机构、3家疾控中心),日检测量从前期的每日3750人份,快速提升至每日14750人份。

在这里,还需要向大家介绍,日前市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核酸检测的任务分工:

(1)市卫生健康委认定公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复工复产单位职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2)省、市属(管)医院主要负责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的核酸检测。

(3)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核酸检测单位申请复核的核酸检测。

与此同时,市卫健委还将适时跟进核酸检测供需关系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于可能出现超出目前检测能力的情况,提前做好相关预案准备,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认定并公布第二批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定点机构,以满足持续增加的核酸检测需求。

济南时报记者: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彭局长,您好,本次疫情中,济南市对在本市治疗的人员保障的比较好,对因疫情无法返回济南的人员,是否也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彭鑫

感谢您的提问。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参保人在外地看病就医的,享受与在本地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我们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并为患者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二是异地就医患者,不论治疗新冠肺炎,还是治疗其他疾病,医保报销一律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和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致,可以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做好异地就医患者信息采集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按国家规定统一进行清算。目前,已为因疫情不能返回济南的427人办理的异地备案,结算报销费用118人102万元。

谢谢!

天下泉城记者: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我市严格落实每天“双测温两报告”制度。复工复产后人员密集度增高,在每天的测量体温中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体温超过37.3℃,请问应该怎么科学应对呢?

成昌慧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每日两次(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目前,济南已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复工复产后人员密集度增高,在每天测量体温中,居民一旦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体温异常,往往会很紧张甚至会引发恐慌。那么,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体温超过37.3℃,应该怎么科学应对呢?下面,从以下2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加强对体温超过37.3℃居民的管理

正常人的体温是相对恒定的,但不是一个具体的温度点,而是一个温度范围。体温≥37.3℃或较基础体温上升超过1℃,则定义为发热。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四早”措施,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市指挥部做出每日“双测温两报告”的严格制度,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加强筛查管理,织密网底,既要对重点人群漏管风险重拳出击,又要把散在的、潜伏的、隐蔽的传染源找出来,最大程度的降低漏管风险,尽一切可能实现“四早”,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工作,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消除传播风险。

随着复工复产复学大潮的到来,疫情防控需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落实更细。济南市卫生健康委适时将防控重点群体拓展至所有不明原因的发热(体温超过37.3℃)患者。根据市指挥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隔离留观工作规范》,发热门诊发热患者隔离留观指征为:

1.有流行病学史且符合下列临床表现中的任意一条:

(1)不明原因发热≥37.3℃;

(2)有呼吸道症状;

(3)肺炎影像学特征。

2.无流行病学史,但胸部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二)发现自己或周围人体温超过37.3℃,如何科学处理?

在每天测量体温中,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先不要恐慌。按照市指挥部要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居民,根据以下3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如果您有以下4种情况的任何一种,且体温不明原因超过37.3℃,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村居报告,由单位、村居负责登记并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 救护车到发热门诊就诊。这4种情况分别是: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二是如果您没有以上4种情况的流行病学史,体温超过37.3℃或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人员,可到居住地附近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或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诊。由接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预检分诊,由医生作出诊断,给予相应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同步推出“便民就医”组合拳,抽调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二级以上医院的170名经验丰富、业务熟悉专家,派驻到1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7家乡镇卫生院,带领基层医生做好发热患者的预检分诊、筛查诊疗和转诊工作。这一措施,既确保了普通发热市民的便捷就医,又堵住了重点人群的管理漏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严格规范预检分诊,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必须在隔离留观室做好患者信息登记核查并及时报告,同时联系社区或拨打120 救护车及时转诊到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必须暂停接诊发热患者,严禁销售发热、咳嗽类药物,对现存发热、咳嗽类药物实施封存管理。

目前,济南市卫健委已经公布了62家发热门诊名单,以及42家可以接诊孕产妇的发热门诊名单,患者可以及时就近选择就诊。

三是如果您没有以上4种情况的流行病学史,日常身体健康,体温不超过37.3℃,且没有气短、憋喘等呼吸道症状,建议可先居家观察。注意休息,多喝水,合理膳食。可通过“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微信公众号整合的20家互联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咨询,听取医生建议。

在这里,对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需要特别提示:

1.务必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

2.务必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务必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实名就医;

4.老年人、孕妇、肥胖以及有慢性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肝、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的居民出现发热,必须到居住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以免贻误病情。

大众网记者:

“双测温两报告”权威解读 医保新政保驾护航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彭局长,您好,为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医保局联合财政部门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了医保基金,用于向药品和医用耗材企业支付应付款,这笔款项的支付时限是5个工作日。请问如何确保医疗机构按时支付?

彭鑫

感谢您的提问。医疗机构是药款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医保部门提前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就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及时与医药企业结算药款,进而减轻医药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帮助企业复产复工。在确保按时支付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强化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货款结算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对于不按时结算货款的医疗机构,将采取扣减医保支付总额等措施予以惩戒。

二是实行事后清算。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一般是一年一签,在疫情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及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清算,从应当支付的其他报销费用中予以抵扣。

三是及时督促调度。医疗机构支付医药企业应付款项情况,2月底前要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加大督导力度,严查不按时结算药款行为,确保应付款项能够及时支付。

刘勤:

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源|济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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