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在機構改革中會怎麼改?

墨-輝


我認為城管主要職責應該是:街道人、車流動是否通暢,處理商販物品擺放影響行人安全的措施。其它的有公安、工商、環衛等部門管。簡單概括就是保證城市的順暢和行人的安全。


雨霧農夫


新中國成立後一直有小腳老太太管理,改革開放忽然成立一城管,管好管壞咱不說,但它管成老百姓的對立面,我覺的它沒有存在的價值,它就是企業改制當權者為自已親戚安排去處而設計的


旁觀者清84


城市管理首先是要從馬路上下文章,我看到許多城市都把道路當著了停車場原本很寬的馬路被大量的車位佔據,,,就車馬路上灑水車,掃地清掃都難,首先馬路是行車的,人行道是走人!搞得車塞滿大街成了停車場,人行道成了狗道行!!


用戶9177331813828


城市管理應該是現代科學的管理,而不是由城管部門單一的來管。城市應由公安、工商、環衛、環保這四部門來管理,由政府授權,四部嚴格執法管理城市,撒消城管局(該部門是重疊)。


王建忠旅行者


建議撒銷,人員全部解聘,職能交社區,做環境衛生保潔。這樣正府可精簡,財政資金可幫助貧困山區扶貧解困,同時也可解決社區貧困家庭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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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應保留重招!部隊轉業優先!財政支付。但凡初暴執法的開除!!二,凡城市街道寬度不達標,嚴禁停汽車!!街道主要是通行的作用!不是長期停車的!如果汽車可以停街道,農村買菜擺攤也可在街道閃!


古寶堂73099264


城管就我國現狀最不應該存在,警察管的他管不了,市場管的他靠不上邊,保潔做的他不明白,類似情況舉不勝舉,所以他們就是雞肋,沒有存在必要!


手機用戶50408538139


城管的招聘沒把關,素質太低,都是些關係隊伍,所以執法都是以我為上,談何法治,所以百姓憎恨,但他們實際是幸苦的,就是執法不規範。


小城不一樣


不管怎麼改,思想不轉變還是不行。應該以服務城市,服務於城市中的人為先。總之兩個字,服務。可以把管理局改為服務局,就叫城市服務局。這才是其存在的本身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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