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湖南首例刑事案件“雲審判”

湖南法院網訊 2020年2月19日上午10點,這起刑事案件正在庭審,沒有看到公訴人,沒有看到辯護人,沒有看到被告人?合議庭和書記員彷彿舉行“空氣”庭審。。。

什麼情況?

哦,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落實防疫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雨花法院依法通過互聯網案件庭審系統審理了被告人張某某容留他人吸毒和被告人鄧某盜竊兩案,開啟了湖南法院刑事案件“雲庭審”嘗試。

刑事案件被告人都是一定程度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群體,怎麼雲庭審?來了解一下!

庭前準備

刑事案件關乎人身自由,雨花法院以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決定開啟輕刑類案件雲審判。合議庭先期依法徵詢了兩案相關的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等多方意見,獲得一致同意後,決定啟動“雲審判”。

2月19日上午10點,雨花法院第十一審判庭內,互聯網遠程庭審系統準備工作穩步就緒,技術室工作人員一案一輸碼,在法官和技術人員的安排下,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均完成線上登錄。

庭審過程

法槌敲響,庭審開始。庭審過程嚴肅規範、節奏緊湊,審判長李慧法官按照預先安排的操作步驟進行網上開庭,公訴人線上宣讀起訴書,合議庭認真聽取辯護意見和被告人陳述,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隨後經“雲審判”的被告人鄧某盜竊一案,也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鄧某罰金二千元。

刑期如何執行

被告人張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當文書生效後,待本次疫情結束,雨花法院將依法對張某某收監移送執行。

雲審判注意事項!!!

1、“雲審判”開啟,參訴人應當保持“雲應訴”場地肅靜、衣著整齊,共同維護法庭及審判活動的嚴肅性;

2、雲審判運用平臺為互聯網審判專門系統,為影音同步、影像全程留痕,為確保審判程序的真實合法有效,應當在庭審前調試好硬件設備,確保庭審畫面完整、音、像效果清晰;

3、雲審判的庭審筆錄,一般適用電子簽名,參訴人應仔細閱讀書記員的電子庭審筆錄,謹慎確認後簽名;

4、當文書生效後,人民法院將依法對被判處實刑的被告人收監移送執行。

雨花:湖南首例刑事案件“云审判”

雨花雲法院數據

戰“疫”期間,雨花法院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聯防聯控工作部署,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病毒傳播途徑,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湖南高院的部署,深度推進了“雲法院”運行。

累計已完成:

網上立案審查131件

民事立案54件、執行立案52件

網上保全4案,標的額近200萬元

網絡司法拍賣13件,標的物拍賣成交額11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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