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了,滿足這些條件就能領!山東發佈穩就業“24條”

青報君從山東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

《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發錢了,滿足這些條件就能領!山東發佈穩就業“24條”


圖源:山東省人民政府官網

從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

全力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

全力確保就業局勢穩定等

七個方面制定了24條措施。

部分措施內容

↓↓↓

▌建立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用工保障制度

聚焦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和省級重點項目,針對用工困難問題建立即時響應機制,由企業或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用工服務專員,“一對一”提供用工服務。

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達產,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擴大線上招聘服務

組織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線上招聘力度,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佈崗位信息,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

擴大人力資源供求雙方在線辦理事項,鼓勵進行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打造“互聯網+”就業服務新模式。

▌降低社保成本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後再延長1年。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

向醫藥生產和流通企業提前預付醫藥貨款,解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有序劃轉國有股權的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加大穩崗返還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長1年,

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全程網辦,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

▌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徵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實施“就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行動,組織高校聯盟集中招聘、校企地三方就業協作招聘活動,開展“線上有招”高校畢業生招聘專項行動,推行就業手續“秒辦”“簡辦”服務,暢通高校畢業生來魯留魯就業渠道。擴大選拔錄用選調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青鳥”計劃、青年見習計劃和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規模,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後,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並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穩定農民工就業

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施鄉村振興,開發農村勞動力資源,有序引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對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服務。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推廣應用力度,實現農民工工資支付網上動態監管,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髮放。

▌妥善處置失業風險

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健全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佈制度。規範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

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對因規模性失業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穩定和諧勞動關係

支持企業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勞動關係和工作崗位,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因疫情防控導致特殊困難的職工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女職工等,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協商安排遠程辦公、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查處用工違法行為。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對2019年12月及以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加大失業保險擴面徵繳,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其家庭,及時按規定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保障範圍。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加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力度,確保不因病致貧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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