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了人,我要自首!
真的!!!”
2月18日晚,一名男子走進雲巖公安分局貴烏路派出所,聲稱要自首!
見此情況,民警立即對男子進行搜身檢查,發現此人無兇器以及管制刀具,將其進行強制性約束。
沒想到
民警經過仔細盤問調查
竟然發現了21年前的一樁大案
案情回顧
犯罪嫌疑人王某,吉林省臨江市人,1998年2月夥同三名男子從臨江市打出租車到通化市,在途中搶劫出租車司機,並將其殺害拋屍。
潛逃21年為何此時自首?王某說:21年逃亡的日子太苦太累了……犯下殺人案後一直在全國各地東躲西藏,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不敢和人交朋友,只有做苦力為生,天天擔驚受怕。現在貴陽疫情防控工作太嚴了,到處都是卡點,走到哪裡都是警察,走到哪裡都要身份證實名驗證。不敢住酒店,小旅館也全部關門,飯館也關門,各個卡點都有警察查身份,進不去也出不來,連公交車都坐不了,已經在街上游蕩四五天了,走投無路了,於是選擇到公安機關進行自首。
民警經過核查,該犯罪嫌疑人王某自首情況屬實,現其已被帶至雲巖分局辦案中心做進一步調查。
目前
王某已被帶至
雲巖公安分局辦案中心
作進一步調查
來源/貴陽公安雲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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