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民國初期的老照片,看過這幾張真實的圖片,能說點什麼嗎?


在新中國成立以前,女性從五六歲就要開始裹腳,用長長的裹腳布將正在發育的小腳趾頭果成尖頭狀,將前面的四個小腳趾頭踩在腳下,一開始裹腳的時候,因為太疼痛,成天在炕上坐著。

到了農閒的時候,他們會揹著柴筐拿著樓耙子,樓點柴火做飯用

有資格的婆婆,聚在一塊兒,抽著長煙袋,穿的稍微薄一點的厚底鞋,那個時候宮裡的女人穿的厚底鞋比這厚很多倍,進化到民間,也就是有這個意思就行了

那個時候孩子都很多,像這家子光露出來的就有六個孩子,全靠男主人一個人料理。

年輕的媳婦沒有要乾的活,一是討孩子,二是洗衣服做飯,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很低,男人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窮人家沒出閣的姑娘,也到村外荒坡乾點零活,富人家的小姐是不會出門的,她們一般是到了出嫁的時候才下繡樓

看打扮,這是一家富家女人,領著孩子到大街上買點東西

閒時候,男人們出來乾點生意,補貼家用,家裡的老婆孩子還等著他回去買點吃的,如果生意不好,就會捱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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