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男子強行“衝關”,檢察機關依法快捕快訴!

黔檢戰“疫”|清鎮男子強行“衝關”,檢察機關依法快捕快訴!

2月19日下午,清鎮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市首例因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王某某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

2020年2月13日16時許,王某某駕車搭載女友至紅楓湖鎮清電居委會防疫檢查卡點時,認為疫情防控人員在對其進行體溫測量及信息核實時故意刁難,遂進行語言威脅,並在防控人員尚未完成體溫測量工作的情況下,駕車加速強行通過卡點,致使防控人員胡某被帶飛三十餘米後摔倒在地連續翻滾,手腳多處擦傷。王某某逃離現場回家後,在家人規勸下投案自首。

案發後,清鎮市人民檢察院迅速提前介入該案,啟動快捕快訴程序,在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後7小時內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審查起訴階段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快速提起公訴。2月19日下午,王某某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法庭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被告人當庭認罪,真誠悔罪。該案辦理過程中,公檢法三機關形成強大打擊合力,三日內即完成捕訴審,從嚴從快打擊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對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懾。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清鎮市人民檢察院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嚴厲懲處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為有力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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