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第二次債權人會議進展情況說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陽集團”)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於2020年1月22日採用網絡會議形式召開,同日網絡投票表決兩個重整計劃草案,即重整計劃草案(華圖投資)和重整計劃草案(萬怡投資)。網絡沒有投票的債權人須於2月10日前提交書面表決意見。後因新冠肺炎疫情,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提交書面表決意見截止時間延至2月16日。

按照《重整計劃草案》規定,表決組有兩組:財產擔保債權組和普通債權組。因《重整計劃草案》對出資人權益做出調整,故設立出資人組對出資人權益事項進行表決。

根據《破產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佔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日前,公司自億陽集團處得知了億陽集團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表決情況,現將各方對兩個重整方案的表決結果披露如下:

一、《重整計劃草案(華圖投資)》,即億陽方案

1、財產擔保債權組同意表決事項的債權人未過半數,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未達到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該表決組未通過該方案。

2、普通債權組同意表決事項的債權人超過半數,但其所代表的債權額未達到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該表決組未通過該方案。

3、出資人組通過《億陽集團重整計劃草案(華圖投資)》中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

二、《重整計劃草案(萬怡投資)》,即自救方案

1、財產擔保債權組同意表決事項的債權人未過半數,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未達到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該表決組未通過該方案。

2、普通債權組同意表決事項的債權人未過半數,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未達到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該表決組未通過該方案。

3、出資人組未通過《億陽集團重整計劃草案(萬怡投資)》中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

以上僅為目前已經得知的結果,最終結果以億陽集團管理人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披露的信息為準。公司將會根據億陽集團破產重整的後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有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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