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聚焦】戰“疫”期間,佳木斯市兩級檢察機關案管“疫”路隨行

在當前抗擊疫情的嚴峻形勢下,案管大廳作為檢察機關窗口單位,與監委、公安、法院等機關單位以及與律師等人員都有密切的業務往來,是案件受理、流轉和律師接待等工作的樞紐,可謂處在抗“疫”一線。為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同時,切實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保障當事人、律師訴訟權利,佳木斯市兩級檢察院案管幹警衝鋒在前,迅速行動,積極穩妥做好抗“疫”期間各項工作。


一、提前部署,做到防疫、工作兩不誤

假期期間,根據最高檢下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大廳工作的提示》,制定《佳木斯市兩級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有關工作的公告》,為特殊時期全市案件管理工作開展提供了行動指南,同時通過佳木斯檢察在線向全社會予以公告,確保有效採取非接觸方式開展案卷接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詢等工作。目前,全市兩級檢察院值班電話均對社會公眾公開,方便案件當事人和代理律師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辦理相關事項。截至今日全市兩級院共受理案件65件,接聽律師電話諮詢3人次。


二、做好防護,構築案管大廳安全屏障

嚴格做好案管大廳和案管幹警個人防護,築牢檢察機關抵抗病毒“第一道防線”。案管人員“全副武裝”上崗,與來院人員保持安全距離;每日對案管大廳消毒,關門開窗通風;採取靈活辦公方式,強調各類業務辦理的提前聯繫,科學合理安排進入大廳人員數量和頻次,減少外來人員對檢察機關的交叉感染;監督每一位來大廳辦案人員測量體溫,全程佩戴口罩,確保在工作中控制疫情的輸入、傳播和蔓延。


三、加強溝通,預警提示臨期案件


市院案管大廳定期查看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案件辦理期限到期預警情況,對於市院各業務部門案件提前通知到辦案人,對於各基層院的案件提前通知到各院案管部門,確保案件“零超期”。


四、認真執行三個“當日”


嚴格執行《最高檢:涉疫情案件努力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工作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偽劣藥品、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案件管理部門對此類案件及時規範受理、流轉和送案,努力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據瞭解,盧某某等3人涉嫌尋釁滋事案移送至樺南院審查起訴,案管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與業務部門聯繫,於當日受理案件,製作電子卷宗、流轉到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於第二日對案件提請公訴。


五、黨員“逆行”,參與一線防控工作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嚴峻鬥爭中,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案管工作分管副檢察長帶頭參加防控疫情卡點疫情防控檢查工作,全市兩級院案管幹警輪班深入值守地點,配合社區工作人員對小區進出人員、車輛登記、檢查小區人員聚集情況,引導群眾正確理解、積極配合、有序地參與疫情防控,用責任與擔當構築戰“疫”防線。


文字:歷曉蘭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綜合業務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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