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盧朝偉、胡志強、羅金亮、歐陽清武,以涉嫌販賣毒品罪批准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跳槽那些事兒 江西 盧朝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