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食野味,需嘗一嘗法律嚴懲的“滋味”

濫食野味,可要掂量掂量了!2月17日上午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熱評 | 濫食野味,需嘗一嘗法律嚴懲的“滋味”

病從口入。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究竟是誰,尚需求證,但濫食野味,後患無窮,則是不爭的事實。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華中農業大學教授陳煥春表示:“當今人類新發傳染病78%與野生動物有關,要儘量少養野生動物,更不能吃野生動物。”

誠然,太多慘痛教訓證明,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弔詭的是,有的人置若罔聞,有的人頂風作案。於是我們看到,“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已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

熱評 | 濫食野味,需嘗一嘗法律嚴懲的“滋味”

在公眾視野中,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已被零容忍,相關部門一向重拳出擊。比如,據云南施甸縣森林公安局18日通報,日前該局成功破獲一起特大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現場查獲國家一級、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金雕、高山兀鷲等27只,爪子、羽毛、肉等動物製品鋪滿一地。

但是,世人關注的不只是非法獵捕,更關注存續已久的一條黑色利益鏈,包括獵捕、交易、利用、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環節。當下,公眾對濫食野味現象尤其憤恨。

熱評 | 濫食野味,需嘗一嘗法律嚴懲的“滋味”

不久前,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學原校長許智宏等19位來自全國高校、科研院所的院士學者聯名簽字倡議:“應儘快修改完善相關立法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明確野生動物經營相關的市場監督的執法部門及其職責,加大野生動物非法利用的處罰力度,把非法消費也同樣納入到管理和處罰範圍。”

而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所提及的,正是對輿論關切的回應,即“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濫食野味確實是陋習,有的是為了顯示身份,有的是為了嚐鮮,無論什麼原因,這種病態的飲食觀都該消失。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離不了法律出擊,離不了監管給力,也離不了在全社會涵養善待野生動物的文化。比如,在一些人看來,果子狸是這樣的:“全身都是寶,它們的肉可以吃,是歷史悠久的稀有‘山珍’,它們的脂肪是化妝品生產中難得的高級原料,也可以醫治燙傷,它們的皮毛可做皮手套,它們的尾毛和針毛,可以製成毛刷和畫筆。”

眾所周知,2003年非典暴發,原因是菊頭蝠攜帶冠狀病毒,果子狸是中間宿主。如果至今仍把果子狸當作可食用的動物,無疑會造成誤導。我們對待野生動物,絕不能只有“它們的肉可以吃”這種狹隘思路!

在全社會涵養善待野生動物的文化,就要把野生動物當作朋友,就要保護野生動物,就要有敬畏、有底線。老祖宗的一些說法在今天仍有意義,比如“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再比如“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今天我們有責任做得更好,為了自然界的生命,也為了自身健康。

孟子說過,“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今天我們處在現代社會,更應展現出應有的法治素養和文明素質。這次疫情勢必推動法律進步,而在法律文化的溫潤之下,我們一定要改掉濫食野味的不良習慣。(文丨秦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