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塍的角落
通常來說1月份的工資按正常月來發放,但受到疫情影響,部分企業延遲發放。基本也就是一個禮拜或者10天。
時代俊達
人社部近期也發佈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於疫情期間的一些問題給出了一些指導性建議,不同公司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和各地相關政策進行應對。
一、關於工作時間界定
春節延長假期2020年1月31日到2020年2月2日這3天可按照休息日處理,2020年2月3日之後延期復工假按停工停產處理。
二、企業還未獲準復工或暫無法復工,可以安排員工工作嗎?
在疫情未解除前企業需要得到批准才能復工,具體復工條件和復工後工作環境要求等需遵照各地的標準。但是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可以安排員工在家工作,並支付正常工資。
三、企業因疫情未復工、暫無法復工或停產停工的,工資怎麼支付?
針對無法復工的情況,公司可與員工先協商休假處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但需按各類假期工資標準支付。
從2020年2月3日起的工資待遇,可參照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或生活費。
四、員工被依法隔離的,工資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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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企業應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員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至於一月份的工資發放其實並沒有異議的,因為當時都是正常工作的,應該按實際情況按時支付薪資的,因為在人社部通知中沒有非常明確各種規則,國家還是比較鼓勵企業探索穩定勞動關係的途徑和方法,與員工達成風險共擔的共渡難關方案。
具體情況大家可以和公司具體協商,現在的當務之急還是能夠順利打贏新冠肺炎這場戰鬥,在這個基礎上儘可能保證經濟不受大的影響,保證各行各業的公司能夠熬過這段艱難的日子,企業主還有員工都有義務一起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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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爸進化論
各個單位、公司的情況不一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拿一月份來說,我們公司當月考勤週期是上月26日到當月25日,再加上1月24日、25日又是法定假日,每個月底最後一天發當月的工資,因此1月份工資在1月31日就發了,沒有受到大的影響。但是二月份工資可能會受到較大影響,到目前為止,公司為響應和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為確保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在員工所在工程項目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儘量安排員工繼續呆在家中。儘管有年休、倒休一些假日作為抵扣,但是獎金及出勤補助等肯定會少了,拿到手的工資肯定會減少。當然,對員工來說,拿工資少了一些很重要,但是執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也很重要,涉及到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情就更重要了,大家說是吧。
錢鳳林
每個公司的發放工資時間是有規定的。這時會有兩種情況:一是公司防止員工流失,會相應壓一部分工資。如果公司規定壓一個月的工資,會順延時間;二是公司只發放上班天數和有薪假期的工資,如果二月份沒有上班,下個月就沒有工作。
立體思維
依照《勞動法》的規定,不論是國營企業還是民營企業,法定節假日應發放工資,且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按日平的三倍計發工資。
同理,今年恰遇不可抗力因素,按照國務院文件且假期相應順延,那麼,員工工資也應該計發到假期結束,加班的還得按三倍計發。
華天緣
1月份沒工資,心態放好,企業沒有復工,老闆也沒工資,可能還倒虧錢,知足者才能滿意
給武漢加油
在這麼嚴峻的情況下,企業不敢復工,財務也是上不了班,工資自然也是等到復工了再發了,這個不用擔心的,相信很快就會迎來複工潮,堅持就是勝利,現在只能等疫情過了就好了!
豫N小孟
如果我是老闆的話,該怎麼發就怎麼發,如果員工上幾天班就按上幾天班工資發。不能說2月份企業沒有復工,你又不給員工發1月份工資啊,那是不對的。
石躍光
照發吧,畢竟1月份大部分人都是全勤。
哈哈哦123
不可抗力因素,如果是因為這次疫情,影響開工的,我想按70%比較合理;如果有績效或者其他補助的,發放基本工資;如果有些崗位這期間剛好是冬休,那不存在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