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給物業開工資,按理說業主應該是老闆,為什麼業主卻要聽物業的?

功德無量43


物業是幹什麼的?是誰給他們的權利的?

在我國物業存在的法規只有《物業管理條例》,根據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通過法條我們可以得出幾點,第一物業是由業主選聘來的,業主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第二物業必須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和執行權利;第三物業要對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當其他業主作出妨礙全體業主的行為,比如飼養家禽、種植蔬菜、聲音過大等行為,物業就有權利進行管理。

物業違反合同約定,業主可以怎麼維權?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必須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辦事,如果違反合同約定,那麼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有可能是批評教育、少交物業費、罰款,甚至是解聘。


至於業主怎麼維權呢?我在之前的回答中有進行講解,可以找他們的物業經理、可以找業委會、可以找社區街道辦、可以找房管局、可以找仲裁委員會、還可以找法院。維權的辦法有很多,每一種辦法都有各自的優缺點,關鍵在於業主怎麼選擇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昨天還真遇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陪朋友去龍洲灣旭輝接車位,產權式。售樓處開了個條子,然後到旭輝物業(開發商自辦)去接著辦理手續。物業前臺給了一份“車位租賃合同”,一看合同標題明顯感覺不對。再往下看,內容顯示為“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位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這下朋友可不幹了,問物業公司前臺,明明是我自己買的車位,怎麼變成租賃你們的車位了?前臺支支吾吾,說我們都是這個統一合同。朋友說這樣吧,你問下你們領導,兩個問題:一是這個合同違背事實,肯定不能籤,請公司給個說法;二是物業管理費到底什麼時候開始交,如果像你說的是從售樓部那裡交完錢開始交,完全可以,但是你們物管公司這幾個月來把我的車位用於了出租(我自己前幾天停車都交了停車費的),你們得把出租收取的錢給我,因為車位是我花錢買的。前臺當即給領導打了電話,轉述了兩個問題,然後說領導也說不清,叫朋友下次去找領導當面談。沒辦法,朋友只好離開。事後我就在想,朋友遇到的這兩個問題並不複雜,物管公司是真不懂法規還是裝瘋賣傻,肯定是犯了低級錯誤啊,難道真是物管公司把自己當上帝當老闆優越慣了,不習慣不適應自己的服務職能職責定位嗎?


用戶92912865860


我有點阿里股份,不多,幾十股,照理說我是阿里老闆之一,所有阿里員工應該像馬雲一樣尊敬我啊,都是給我打工的,媽蛋,一個小區假如三千戶,你買了一千五百零①戶,絕逼物業對你都是唯恐對你服務不滿意,你就佔三千分之一,你當撒主人,記住,我也有阿里股份,但人家都聽馬雲的!你的那點資產還沒到當爺的地步!要想當爺,買幾百套房子在一個小區吧,你絕逼是你小區的一大爺,否則你還是當三千分之一的人吧!


楊少雄同學


說個真事,我們這個小區,有一戶業主,在小區沒有停車位,非得把車開進小區,保安不讓母女倆大罵保安和物業,那倆可以說真的是倆潑婦,把物業和保安的祖宗八代都問候到了,捎帶著就是那些大道理,我是業主,小區院子歸全體業主所有,你為什麼不讓進,我是業主是老闆,你就是個看門狗,你說了算我說了算?物業敗下陣來。從此車輛隨便出入了,小區立刻進入熱鬧景象,院子裡全是車,消防通道也停滿了,到了半夜也隨便出入,一樓的住戶亂,髒,一宿不得安寧。如果著了火,消防車都開不進來。後來小區大多數業主投訴物業不作為,拒繳物業費,物業又恢復了有車位才能進的模式。小區立刻安靜,有序,乾淨了。那些噴物業不讓隨便出入的喜歡哪種小區?喜歡沒有物業的可以馬上搬走,有物業的小區房價也比沒物業的高。搬走就是了。


偉哥286935031


現在的物業已經背離了那種為人民服務,為業主服務的觀念了。好像他們才是真正的房子的主人。隨便定一個價格就該收費,各種廣告的收入歸他們,各種收益是他們的,但為這個業主服務的事情是非常少。然後丟了東西也不陪監控,經常也是不管的。所以說業主跟物業的矛盾會越來越嚴重。如果真正一個好的物業能為居民服務,確實做到了以服務為本的話,我覺得物業收費是應該的。現在是收費一天他能來跟你要八回,但是一旦有問題,你找她八天找不到一個人,甚至於互相推諉。這也是造成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焦點之一。



福建萬景001


物業會逐漸淡出歷史舞臺。物業提供的各項服務畢竟沒有什麼技術含量,都是些最基礎基本的體力勞動。供電供水的直管到戶,供暖也是業主和熱力公司直接對接,小區的換熱站由熱力公司管理,高層的二次供水也開始由二次供水辦直接管理,社區的安保有了社區警衛室,你看看物業還有什麼要管的,停車可以裝設智能的停車管理系統。物業的出現是政府部門的懶政造成的,現在的基層社區需要完善的地方有很多,暫時很多問題還是需要物業對接,必須有人牽頭去處理事情,比如小區垃圾清運,電梯的維護保養的監督和管理,需要房管部門和質量監督局的更多作為。在這個過渡期內物業還是有需求的


如流水兮逝如風


物業是小區聘用服務的,不是來做主的。你家僱個保姆都是保姆說了算嗎?在者,小區物業大都是原開發商(或由開發商引進)的,駐入小區不是來服務的,是來撈錢的。處處為了自己的私利,在小區橫行霸道無惡不作,實乃小區黑社會。現在小區成立業委會,通過招投標,新物業進不來,原物業攆不走,純屬小區一霸。希望發表言論的不要被物業公司的人(或物業親信)的言論所矇蔽,應用良心說話!


及時雨269


賴你媽個逼的工資,你一戶一年才交多少錢就你媽這麼囂張?還你媽秤老闆?違規裝修破壞承重的都是誰啊?一樓違規窗戶改門的都是誰啊?綠地種菜的都是誰啊?不服從物業車輛管理車輛亂停亂放的是誰啊?違規佔用他人的車位的都是誰啊?出入大門亂按喇叭的都是誰啊?私自登樓頂他媽的點火燒烤的都是誰啊?喝多了撬砸電梯門破壞按鈕的都他媽是誰啊?園區護欄私自開門的都是誰啊?一群大傻逼!還他媽有臉稱老闆?下三濫的玩意!


無聲的雨138201484


這個問題很奇怪,業主是什麼事要聽物業的?物業是業主的物業,它是業主的居所。是物不是人。不能混餚概念提問題。業主日常生活的事多著呢,難道什麼事都跟物業服務公司商量,由物業服務公司拿主意?這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係也太和諧了。哪會有那麼多矛盾。利益和金錢是矛盾的交點。大家都要利益最大化,成了生死對頭,一方把物業服務公司當萬能鑰匙,什麼鎖都能開。一方把業主當搖錢樹,想起來就搖一搖。雙方誰聽誰的?誰都不聽。這個問題不存在。


楓葉zhouze


首先我們要知道物業費用包含哪些,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服務區域內環境衛生費用,4、物業服務區域內綠化養護費;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6、管理服務費用;7、物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公眾責任及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物業服務費用是由上述組成,那麼說是業主繳納的物業費用來支持物業公司運營,業主不是要聽物業的,是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管理條例來遵從物業服務,大家都是為了在一個非常好的環境內生活,那麼我認為,專業的事應該交給專業的公司,企業,個人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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