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歡、陳忠慶、段君平詐騙案一審獲刑

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歡、陳忠慶、段君平詐騙一案,祁東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20日判處被告人陳歡犯非法出售試題答案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陳忠慶犯非法出售試題答案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段君平犯非法提供答案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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