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到兴宁市检察院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2月18日,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到兴宁市检察院督导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梅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芃,办公室主任吕星儒参加,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陪同。


梅州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到兴宁市检察院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吴少荣检察长详细了解该院各项防控措施,现场查看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梅州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到兴宁市检察院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李培军检察长从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内部防控、办案业务不停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等四个方面简要汇报了疫情防控工作。当了解到该院服从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干警和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街道,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吴少荣检察长还仔细询问干警的自我防护措施,嘱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定要注重自我防护,对群众健康安全负责。


梅州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到兴宁市检察院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吴少荣检察长对该院疫情防控工作给予肯定,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吴少荣检察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要带头服从服务党委安排,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要继续做好检察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机关管理,合理安排业务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动态。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引导干警增强律己意识。三要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履行好检察职能。要激励党员干警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推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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