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打麻將,被志願者連扇耳光,此事會如何處理?

領軍人物顯哥


一家人在家玩,沒在外面,也沒接觸外人。志願者不是執法者,沒有理由干涉這些事,打人更不應該!


落花有意49194767


首先要明白一點,志願者不具備執法權,他們無權砸人家的麻將桌,甚至是扇人家孩子耳光,而且,據我看的那個視頻是一個志願者先對人家進行辱罵,然後摔人家麻將,那家的孩子才拿麻將打志願者的頭,隨後志願者接二連三打人家孩子耳光,就算是警察執法,都有執法記錄儀,也不會動手,否則就是執法過當,像他們這樣的別說沒有執法權,就算有執法權,也屬於犯罪執法,比執法過當還嚴重,國家肯定會對於這樣濫用執法權的人嚴懲不貸。


啟明隨想


湖北孝感的一段視頻,當事人一家人圍坐在一起打麻將,結果就是這個娛樂活動,一群志願者直接入屋,二話不說就砸了麻將桌。整個過程幾乎沒有什麼勸誡,沒有什麼溝通過程,只是赤裸裸的開砸。說實話,特殊時期很多志願者的工作量很大,使得志願者情緒暴躁,易失控這點可以理解,但是,像這種不管不顧的,沒有任何溝通交流的,直接進門就砸麻將桌,就無法理解了。試問一是志願者是什麼身份?志願者顧名思義自願從事某項工作,不計報酬協助社會部門開展工作,自身只是一名公民個體;二是有單獨執法資格嗎?既然是普通公民個體,沒有執法權限,竟然理直氣壯闖家入戶,法制觀念何其淡薄。即使真正執法者也需要相關手續入戶,需要調查取證後處理,並且法律保障當事人的申訴和辯解的權力;三是該行為構成違法嗎?很顯然志願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當地公安部門應到介入調查,給予相應處罰,規範疫情期間的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不受侵犯。


談法說律


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不要小題大作!從出發點講,為了對方好,才出此下策!只要沒有傷人不是什麼大問題!打麻將,易造成人與人交叉感染、今天你四人打,明天再換他人打,易扎堆!特殊時期,特別手段!不去上綱上線 !反推:若繼續打下去.什麼效果可以想象到的……。


用戶大山大川


你好,我是橙子君,志願者被打耳光,可能工作人員巡邏返回多次勸阻,摔了桌子上的茶杯,過激行為引起了打人情況,不管誰對誰錯,疫情下這樣本身就是不妥,雖然您們沒有出去外面,但是這樣無形中還是給他人帶來了負擔,畢竟工作人員也是為了大家好,你們說誰願意在這樣情況下出來,還不是為了能早點解決疫情,能讓大家放心,沒事別總這樣。

加油中國,加油武漢[祈禱]


橙子君出品


一家三口在家打麻將本身是在居家隔離,也是在配合控制疫情。難道一家三口吃飯都不能坐一張桌子嗎?志願者遇到此事時,應首先了解打麻將的家人中有沒有外區域或外地回來的人,若是常住在家裡生活的三人打麻將,不可過激反應,可提示教育居民玩麻將不要賭博,提示換一種娛樂方式。這個志願者缺少人事工作經驗,有工作熱情沒有工作方法,法制意識單薄,不懂人情世故。這名志願者應向居民賠禮道歉,部門領導要做好志願者思想工作幫其改進工作方法,批評教育該居民要服從大局服從管理。


宣城劉府


如果沒有串門,一家人打麻將的話,這就有些過份了。而且還扇耳光。

現在疫情期間,所有人都儘量減少外出,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那不外出就只能在家裡待著。但在家待著不可能一家人都在家裡各自離得遠遠的,總得要打法時間,只要在家裡打麻將根本沒有什麼問題,而且最重要一點,確實人家是一家人,自己玩三人麻將,還三缺一呢。

當然了,如果這一家三口是去外面人多的地方的話就不對了,但無論這些人外出又好,在家又好,作為志願者都沒有權利扇別人耳光。如果那家人不在家待著,你可以勸他們回家或者通過執法機關直接對他們進行處理。


當然了,在這個疫情期間,所有人都應該配合防疫工作,儘量不外出,不要說這些人打麻將,現在還發現有些人晚上帶著口罩去遛狗呢,個人認為這些人更應該批評,在這個關鍵的時間節點上,遛狗難道比防疫更重要嗎?所以做好防疫工作確實要靠志願者,靠大家一起努力渡過這樣的難關。


大家一起加油,讓疫情儘快結束吧。


落葉無情心


若在疫區一家三口人打麻將是犯了嚴重錯誤或者說是罪行。它三人如不戴口卓,是第一不對和錯誤,第二國家嚴緊聚眾。第三錯在人與人沒有保持在一米多的距離。第四錯全國人民沉滲在緊張和戰疫心情,他三人還聚眾歡樂,太不該,志願者打的好,打他等於給了他第二次生命。好,為志志願者點贊。


你好105


當前疫情宅居期間,一家人在一起玩一些棋牌娛樂,屬於正常行為!相當於一家人在一起玩一些小遊戲是一樣的,當下宅居時間已經二十多天了,對每一個家庭來說,這幾乎是人生當中最長的宅居時間,大家都想自娛自樂一下,有人看電視,有人下下棋,有人做美食,當然也有人打麻將!總之,只要對健康有利,對當下來說,都是利國利已的好事,志願者的這種過激行為,當然是不對的,自我反省下吧!和諧社會,和諧家庭,和諧鄰里,他都要從自我自我做起👌


九語嘮嗑


首先明確一點,侵犯公民人身權力!

不論執法者,還是非執法者,均沒有侵犯公民人身,財產的權力!不論何事均不能成為理由!

作為志願者,連基本的權力與義務都做不好的人怎麼能充當志願者!

也許這位打人者回想起了當年帶紅袖章的場景!

建議報警處理!當事人必須公開檢討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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