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東很多都是弱勢群體,花那麼多錢買的房子,幾千塊租給人家,大家都遇到過什麼租客?

濛濛的碧螺春


體驗過租客,也當過房東,角色不同,考慮的方向和麵對的問題不同。

從房東角度,大額購買的房子,可能花了半輩子積蓄,因各種原因出租出去,肯定喜忘有較高的回報,也希望租客是一個遵守合約,愛惜房屋的人,因此在制定合同時,往往將租金定的儘量高於市場價,對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制定的更對更細,保障利益最大化。但現實是一二線城市租賃市場在出租方,而絕大多數中小城市在承租方,再加上租賃市場的不完善,導致出租方預期不好實現,租客斷租,隨意轉租,破壞房屋等情況時有發生。發生糾紛,維權難,成本高。但這僅是少部分,大部分租客還是認真履行合同,按時交租,愛護房屋。

從租客角度,在城市謀生不易,找個臨時安身的地方更是不易,想節約成本,又想租到合適的房子,就想遇到熱心的房東,善待租客。但也會遇到隨意漲價,驅逐房客的房東。但總體是好的,體諒租客的多,友好協商的多。

二者是平等的合同雙方,不存在↑誰是弱勢的問題,只有會存在不少的糾紛和摩擦問題。在市場規則下尊重規則,尊重彼此,尊重市場才是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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