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公告

李偉先生:

您對我會山東證監局《舉報事項答覆函》([2019]159號)不服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我會受理後依法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我會現依法向您公告送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複議決定書》(2020]9號)。請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我會領取前述複議決定書(聯繫電話:010-88061300,88061825),逾期則視為送達。

您如不服上述複議決定,可在複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1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