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勞動者未及時返回單位上班,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檸檬怡佳


外地重災區來滬居家隔離十四天,必須封門,不能出大門半步。買菜由居委會送。不是重災區自我觀察隔離14天。可以出去買生活用品。


打工之族


你好,勞動者未及時返回單位上班的,用人單位應首先核實勞動者未及時提供勞動的原因,若確因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或因政府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無法提供正常勞動的,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若非因上述原因導致曠工的,則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執行。

所以您不用擔心,這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泉峰


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不同情況的處理結果截然不同,1.如果疫情沒有得到控制,國家和地方政府沒有宣佈解除封閉,就是企業通知復工,外地員也都進不了當地,退一步說,就算是你勉強進入當地,外地員工住出租房和工廠宿舍都得先隔離14天,天天測體溫,14天后沒問題才允許你上班,這是國家目前防控措施,更有地方防控過度,你根本就進不了當,在這種政府和企業不協調管控情況下不能上班,不是員工的問題,在這非常時期,只要是懂法規,明大局,有良知的企業是萬萬不會因此開除和裁減員工的,否則,這種違規的代價企業是難於承擔和麵對的(員工工資要支,解除勞動關係要雙倍經濟補償給員工)。2.如果企業通知你復工,國家也宣佈解封政令,當地也名符其實解封了,員工可以自由出入了,這種情況下,員工不上班企業可按照曠工——嚴重違規而解除勞動關係,而且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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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之說


需要結合不來上班原因確定,如果因病治療或者被隔離或因疫情控制因素交通中斷,不能直接解除合同,要等治療或者隔離期結束、交通恢復(可要求員工提供當地指揮部通告文件等作為證據)再通知返崗。

如果排除以上因素,企業保留書面通知返崗證據以後,員工無正當事由不回來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具體程序可諮詢律師。


唐秀榮律師


一般而言,企業規章規定員工若連續曠工n日,企業可以單方面提出解約。然而,疫情之下,非常時期須負責、謹慎地處理員工未及時返工的情況。法官若只會執法,和冷冰冰的機器有什麼區別;法外還有情,疫情突如其來,屬不可抗力,企業須核實員工未返工實際原因,或以大局出發,給予員工遠程工作的靈活機制,或積極和員工溝通,協商調修、年假等。一句話,做良心企業,方可始終。


喊山寒


看情況,一,主觀自己接防疫不想上班,公司也是要生存的?不經營哪裡有錢生存下去,二,客觀條件不能讓你及時返回。無論那種原因其實作為職場的一員都應該儘自己的能力及時返回崗位,保證企業正常的經營!


金寨大土地


應該是不可以的,尤其是大公司,平時大公司苦的錢就已經很多了,而且這次疫情發生的太突然,也不是我們不想去上班。小公司可以!理解


面對現實勇敢生活


不可以,因為可以告公司


烤薯小楊


單位不得單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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