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變成了管理者,搞得小區怨聲載道,也趕不走他們,業主和業委會應該怎麼辦?

心跳至今活著


物業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是業主自我管理,業主是物業管理的責任主體,物業公司是服務主體。業主通過成立業主大會這一機制,行使對業主公共事務的管理權,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要求物業公司保質保量完成服務任務,並要求質價相符,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督和協助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業主大會會議,向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這一規定,是建設和諧社區很好的機制。但在現實中,有的物業公司千方百計阻撓業主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從源頭上破壞了這一機制,成為小區的霸主,有的以管理者自居,隨意侵吞業主共有資金,有的以斷水斷電處罰業主,還有的惡意傷人,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搞的小區怨聲載道。

對於這樣的物業公司,業主應當解聘。沒有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業主應當及時向街道辦事處或者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已經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可向業主大會提交解聘物業公司的報告,只要業主大會通過雙過半的業主同意解聘,大會決議就可以解聘這樣的物業,選聘新的物業,老物業賴著不走,業主委員會可向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申請強制執行。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違反夲條例規定,不移交有關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材料的,對建沒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通報,處1萬元以上10萬方以下的罰款。南京市對賴著不走的老物業另有辦法,南京市《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物業管理項目交接工作的意見》規定,老物業賴著不肯走最高罰款20萬。《半島都市報》稱:重罰是條好鞭子。


小區美好


物業說白了就是寄生在業主身上的寄生蟲。靠剝奪每戶業主的住房面積錢。還有公攤樓道照明的錢。衛生費。住房面積68.2平就要收400多塊錢。我們小區一共有2000多戶,你算一算他們物業每年掙取我們多少錢的物業費?我們為什麼每戶都要掏400多塊錢呢?你為我們承諾的服務項目是什麼?請回答。


黑米86


物業就是個怪胎,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用血汗錢買的房子 過自己的日子,卻出來一個叫物業的強迫我們交錢來他們的一班人馬開工資,我們自己花錢買的車回家 又得給他們交錢才能進院停車,回家進院又要花錢買門卡才能回家,這是什麼道理呀?強烈要求取消物業!我們可以花錢僱人來幹那些活 也不讓物業賺我們的血汗錢!不用物業!


布朗5377


99.99%的人支持取消物業吧? 物業費在居民生活中佔的比例很低,但再低,也是業主的錢,花了,就要值!99.99%以上的物業只想收錢,不想幹活.他們收買控制了業委會,與他們狼狽為奸,一起坑害業主!他們可以任意停電梯,任意降低衛生標準,任意降低照明標準,可以任意提升服務費,時時以管理者自居!他們忘了,他們是服務者,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平等的,我們不奢求自己是消費者是上帝,但起碼要是平等的關係,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們花了錢,買的是服務,不是一個老爺!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闖進你家的保姆,不幹活,還對你家裡的事情指手畫腳,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還想把你家的客廳出租賺錢!你還少不了他們的一分工資,更不能把他趕走!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已經夠累的了,可是回了家,這個自己花錢打拼下來的小窩,本應該是自己最後的溫暖的港灣,卻還得看這個"主人"的臉色行事,這種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憤怒!


宅園丁


物業簡直上天了,想漲價就漲價,我們小區去年物業突然發公告漲停車費,還還有辦事處,物業,業委會的簽字。結果業委會主任看到了,氣得撕了公告,偽造他的簽名。業委會根本不知道,物業太猖狂了,主任說不撤銷就要告他們,[呲牙]後來就不漲價了


繽紛果樂


村裡的地賣了,村民得了些補償款,可一些個二流子坐吃山空,怎麼辦?這地原來是我村裡,那還得歸我們管,於是進入物業,可我原來是這本鄉本土本地人,要我來服務你們這些外來者,怎麼可能,管理你們還差不多,於是乎…物業公司不能就地取材,二年公開一招標,換屆!


奈何38032


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但是取消後,如何管理小區。

第一,小區交給社區代管,社區成立業委會,由業委會聘請保安(保安必須由當地派出所登記在冊)。

第二,社區代管,就必須由社區監督財務管理。

第三,社區代管,就必須由社區聘請綠化,環保,衛生,(其實現在物業公司管理,最後還是社區在負責)。

第四,社區代管就存在稅務,這個就必須由社區與當地政府協調,按章納稅。

以上幾點,只是參考,具體工作就是提高了保安以及保潔一線工人得收入,取消了中間環節,這樣一線工人收入提高了工作的質量也就提高了,標準也高了,業主也就滿意了,一切就和諧了!!


騎著毛驢到西藏


上海松江物業搞的就比較好。我在哪裡住過幾年。物業收費不高,但是服務缺很高。家裡換燈。漏的什麼地一個電話五分鐘趕到,而且自帶鞋套。不收費。跟我現在這個物業相差很差。我們這個浙江餘姚城市不大。物業收費超大城市,而且光收費不服務。也沒人管。


用戶3812633520541


物業主要以贏利為目的,想法剝削業主,不把物權法放眼裡。應該取消。


用戶2704267947323


支持取消物業,交的物業費比一年的水電費加起來都高,已經影響到人民的生活成本了!再說了,物業到底有什麼用,現在的農村沒有物業建設的也一樣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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