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平陰縣提高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2月份我縣提高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2月份平陰縣提高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為全面落實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增強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助力全縣勞動者積極應對疫情,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我縣在2019年11月份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基礎上,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從今年2月份起,再次提高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平陰由每人每月1384元調整為1557元。2月份的失業保險金將按新的標準發放,2月25號前發放到位。另外,延長失業保險金申領期限。據瞭解,疫情防控期間,首次申領失業金的時限,延長至“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150日,原先失業人員需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這是自2007年以來,我縣失業保險金標準14年連續上漲,將惠及724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將於本月25號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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