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的他,被拘了

撰文|高語陽

2月18日,武漢市公安局通報查處兩名違反疫情管控規定人員,二人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分別被給予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處罰。

就在前一天晚上,武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漢保衛戰的決定》。該《決定》中明確提到,對不服從疫情管控的個人,有關部門可以依法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觀海解局注意到,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湖北、武漢的防控力度不斷加大,一個明顯的變化是,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處理越來越嚴格。

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

最新被通報查處的二人,一人為家住武漢洪山區某小區的鄒某,他在16日晚上6點左右拒不配合小區封控管理,稱省、市小區封閉管理有關規定違法,欲駕車強行進入小區,並謾罵、推搡執勤民警。鄒某被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500元。

另外一起案例發生在17日上午10點,青山公安分局民警和社區幹部在八大家花園小區附近勸導一名男子佩戴口罩時,該男子拒不配合,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造成附近居民圍觀。民警反覆勸說無效,對其實行強制傳喚,並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的他,被拘了

男子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視頻截圖(視頻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觀海解局注意到,作為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武漢市連日來不斷推出更為嚴格的防控措施。1月26日,湖北省委常委、武漢市委書記王忠林召開視頻會部署為期3天的集中拉網式大排查。他在談話中說,自己在網上看到,有的小區居民不服從封閉管理,拿生命開玩笑。“對於這種行為,一定要嚴肅依法處理,予以曝光。”

不服從管控可採取強制措施

就在武漢市公安局通報查處兩名違反疫情管控規定人員通報的前一天晚上,武漢市召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漢保衛戰的決定》。

該《決定》內容共10條,第一條明確指出“採取最嚴格的措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其中包括小區(村莊)百分之百實行二十四小時封閉管理等。

值得一說的是,《決定》用5條內容明確了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種情況,以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對違反的各種情形列舉非常詳細:

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害醫護和防疫人員、製售假冒偽劣疫情防控產品、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

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保持相應間距,配合開展體溫監測、排查調查、隔離觀察和治療等防控工作,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當及時向居住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報告,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服從疫情管控的,有關部門可以依法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疫情信息,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疫情的虛假信息,不得索取、傳播與疫情防控無關的個人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拒不執行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決定、命令、通告或者不配合排查調查、檢驗檢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故意隱瞞、編造、洩露相關信息,或者有其他妨礙疫情防控工作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將其違法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國家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挪用救援款物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措施升級

我們知道,2月13日,湖北高層領導“換將”,時任上海市市長應勇、濟南市委書記王忠林均跨省履新,分別出任湖北省委書記、武漢市委書記,二人都出身政法系統,且有多年地方工作經驗。

“換將”次日,2月14日,中央赴湖北指導組提出“發起武漢保衛戰、湖北保衛戰全面總攻”,湖北省政府繼而明確要“發起總攻,決戰決勝”,武漢市委書記王忠林在履新次日主持召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視頻例會時強調,要堅決打好武漢保衛戰。

揚言“先戴手銬才戴口罩”的他,被拘了

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尤其是疫情最為嚴重的武漢市,防控措施不斷升級,管控力度加大。

2月14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知,明確武漢市住宅小區一律施行封閉管理。

兩天後,2月16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再發通告,要求嚴格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措施。其中提到,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市、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巡查,對於違反治安管理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罰;觸犯刑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公開予以曝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