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次受賄6390萬 家中查獲五支槍——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巡視員牛向東受審

  

23次受賄6390萬 家中查獲五支槍——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巡視員牛向東受審

庭審現場

  


  

  1月15日,甘肅省武威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巡視員牛向東受賄、非法持有槍支案。

  武威市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牛向東利用擔任甘肅省蘭州市國資委主任,蘭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主任,蘭州市副市長,蘭州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及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巡視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3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390餘萬元。此外,從牛向東家中查獲型號為M5-S5的槍支1支、仿真手槍1支、仿真步槍2支、高壓氣手槍1支。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提請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牛向東刑事責任。在法庭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充分發表意見,牛向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牛向東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武威市相關單位人員共60餘人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牛向東曾為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內蒙古第一機械製造廠計劃部幹部、經濟師,後進入國家經貿委工作,並在2000年出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二秘(副處級)。2004年11月,牛向東遠赴蘭州擔任市長助理(正縣級),並陸續兼任蘭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2010年出任蘭州市副市長。2015年,牛向東又兼任蘭州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等職務,後在2016年11月卸任蘭州市副市長,專任蘭州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8年4月,54歲的牛向東轉任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巡視員,並在機構改革後於當年10月任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巡視員。

  2019年9月17日,牛向東被通報“雙開”。甘肅省紀委監委當時通報稱:牛向東在擔任蘭州市國資委主任,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蘭州市政府副市長,蘭州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巡視員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要官,在職工招錄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消費卡,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涉嫌受賄犯罪,索取收受鉅額賄賂;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

  此外,甘肅省紀委監委在這份措辭頗為嚴厲的通報中還指出,牛向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從政動機不純,工於算計、“規劃”名利仕途,將到西部任職當作搭建“官梯”、快速升遷的平臺和捷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喪失政治立場,是非不分,熱衷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個人政治目的未遂即通過攫取經濟利益“求償”;政治品格低劣,對不法商人的“圍獵”“驅使”甘之如飴;說一套做一套,嘴上講忠誠為官、乾淨做人,實則與黨離心離德、索賄受賄;精神空虛萎靡,情趣愛好低俗,生活墮落。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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