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行業施工隊做到一半,故意停下來要求加錢,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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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多,作為總包方一定要提前防範這種風險,主要在合同訂立期間,過程中監控專款專用,防止包工頭抽逃資金。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總包方資金充足可以把工人結清了清場,及時換勞務隊。資金不足,我建議協商為主,各退一步。說到底協商不好怎麼辦?可以這樣做,跨過包工頭,直接來跟工人對接。發通知限時,讓該勞務隊所有人員來約談,記錄好他們領了多少錢,做了多少事,安撫他們繼續做下去,之前的協議繼續有效,總包方安排人來接手。大致思路是這樣,執行起來需要更多技巧手段,打字好累,想聽的關注➕微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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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巴不得你接手工人,機械和設備。停工就三種情況:1:錢不能及時拿到,甲方拖欠。2:虧損嚴重。工程施工難度大,甲方管理太狠,低價中標,已經出現結算款了不了工人工資和機械設備。差額接近乙方或大於保證金了。3:甲方乙方其他重大矛盾,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第1種,錢到位就好。第2種就複雜了,解決方法:1:彆強勢,安撫好乙方中層人員,爭取解決時間。防止突發事件。2查找乙方虧損原因,切身體會一下乙方難處。最終還是要出錢補償虧損的,補多少才合適?是一個博弈過程。3:虧損原因是不是真排除了,這個勞務隊能不能繼續用,還是退場。這一般是大領導決定的。和一般人無關。

說堅持不補的,按合同和法律。讓乙方虧損的就是沒幹過工程,純理想主義者。1:幾十上百的各種人員在你工地不幹活,隨時可能爆發突發事件,你是領導和政府,試試看?

2:既然是勞務分包,甲方和乙方風險共擔,法律上你也跑不掉。(業主方,同樣)

3;現在的勞務有限公司,正式員工一般也就一二三十人。工地幹活的都是農民工,機械大多租的,自有機械多數駕駛員也股份的。你不出錢試試?

4;老闆都逼著停工,你以為他還想著賺錢?人家是止損。還搭著信譽損失,被拉黑。這幾年做工程真不容易。其實甲方乙方都是施工方,處境都一樣。(甲方直接是業主方管工地現場的,很少吧。),能和業主方直接做乙方的,都是大佬。合同籤的有虧有賺,虧損承受能力也強。大部分都還是國企,真正的老闆都是黨,我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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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合同如何規定的,一般純勞務沒有理由在短期內提出要加錢,如果說是連工帶料,材料上的差價,可以協商材料補差價。如果說真的是純勞務,要求進行加錢,我的建議:

一、一起協商,如果說是長期合作的,應該不會幹這樣的事情,就是那種第一次合作,包工頭運營不是很精明的,導致勞務費用虧損,或者是前期低價進場,後期開始要高價,鬧事,這個可以找介紹人一起協商,按合同規定執行,這個一定要打壓下去,不然,這將是項目的一顆定時炸彈,時不時給你鬧一下。

二、不用協商,清退出場,上報公司,把該隊伍拉入企業黑名單,遇見這樣的隊伍,項目經理一般都是快刀斬亂麻,不可能因為一支隊伍,導致整個工程不順利,算好工程量,項目上有錢的直接結算,沒錢的借錢也要清退,留下來沒有什麼好的結果!

項目上和施工隊合作的時候,合同要籤,資質要審查,最好問一問以前幹過什麼工程!

當然經常合作的,不會說中途漲價,他也要考慮自己以後的生存


工地上的瑣事


這種事情我以前的工資上遇到過不止一次,現在的總承包公司對於這類問題起碼都應該有風險管理意識,從工程組織管理合同經營管理等等方面先要做到位。

現在的建築市場無論是總包方面還是專業勞分包方面可以說都有很大的壓力,先不說開發商這一邊壓低市場低價發標。就現在有很多專業勞務分包隊為了能承攬到一定的市場份額也是一再的壓低自己的標底,哪怕是明明賠錢他們也敢接活。工程幹到一半後鼓動工人來進行維權來要協方總包方讓步!而總包方面對政府有關方面的壓力及社會輿論影響,也不得不進行讓步。

總包方在與分包方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詳細準確明瞭各項條款,務必經過有關方面的備案與公正。再迫不得已走司法途徑時,做到有理有據來維護自己最大的權益。

分包勞務老闆要挾工人停工,我認為總包方在與分包方老闆談判時也可把工人代表請來列席,讓工人們詳細的瞭解到責任究竟是在哪一方為自己爭取最大的主動權。打桶妥協的情況下,我認為總包方可以暫時接管勞務隊伍與工人們繼續協商施工把工人們該得的工程款委託第三方律師或者是託管機構按時足額的發放給工人們。再與分包老闆走司法途徑來解決問題。總包方也可以單方原因違約為由可以聘請另外一家勞務分包繼續施工,但務必要接管願意繼續在工地上工作的前家勞務的工人。

堅之總包方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據,對於分包方該支付的工程款一定要足額支付,尤其是對工人的工資絕對不能拖欠,這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


用戶夏天的風


發包人豈能讓承包人要挾[捂臉]建設工程是承攬合同關係的一種特殊形式,以質量合格為前提後給付價款的合作模式……也就是說你掐著錢,他活幹合格了不存在質量問題才付款~~他私自停工或單方撤場不但無需提早付款,你還可以要求索賠!!何愁只有呀


王一清律師


從合同控制開始杜絕。每筆進度款撥付必須先呈報民工工資發放簽字表,避免捲款逃跑。大型工程應避免一個乙方包圓,分而治之。小型工程必須讓自有工人插入分包隊伍。對於分班人員組成,儘量控制不要讓分包來自同一地區,更不要讓本地人比重過大。另外,河南人慎用。甲方管理者務必要在項目開啟階段與當地黑白兩道有一定的接觸,但要保持適當距離。


工程文庫


必須依法辦事,以合同為依據,以國家法律為準繩。首先,以商量,協調為主,交兩方的法務部去對接。弄清楚究竟是什麼原因?該怎麼去解決?如果協調沒結果,那麼,該上報就上報,該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任何商業來往,不管什麼關係,什麼內容,都必須建立在商業契約,合同的基礎上,並受國家相關法律制約。在籤合同時,建議採用國家制訂的標準文本,並交由法務部把關。如果公司沒有設立法務部的,必須聘請長年固定律師。合同裡面涉及的,比如單價,各種規費,工程總包價格等等,有時也會受到多種因素變化,造成施工造價的增加。當出現這些問題時,最好是雙方協調解決,不要把問題疆化。關係緊張了,事情就非常難辦了。


西嶺過客


為什麼會停下來呢?這其中必定甲、乙雙方都有責任。這就涉及誰該承擔主責,口說無憑,證據為準。這時當初所訂立的合同只能作為基礎原件了。但是,這時候甲方要權衡輕重緩急了。在能承擔工期延緩,丙方能進場施工的情況下,所需支出的工程款比乙方上浮後相差不大,那就快刀斬亂麻,將乙方掃地出門。不為別的,因為他們的誠信出問題了,這個比較可怕!如果是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停工,那就協商。該上浮的痛快給人家。必竟人家停下來,也會受內傷的。管理人員、工人停工的所需工資,機械租賃、自帶機械、施工器具的折舊損耗等,算下來的開銷也不小。所以,乙方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停下來。


聚龍軒1


這種合同一般不是和項目部直接籤的,中間有層層扒皮的,約定的期限不付款,下面利潤微薄,根本支撐不起來,我覺得停工是對的,可以有效防止勞務公司抽逃工程款,扣押人工工資,如果和項目部直接籤的合同,一般不會出現這些情況,合同肯定會約定工程款及時不及時也不得停工的甚至賠償的,二呢直接籤的合同關係都非同一般,關係不行足以說明這個工程有許多不省心的地方,好工程基本都是熟人關係戶,所以這種情況下直接給勞務公司施壓,這種鐵公雞一毛不拔的勞務公司只會讓項目部下面管理人員難受……但是最終是拿錢解決,欠人家的工程款該付款的費用付了吧。這種勞務公司你處理了得罪領導,不處理現場沒法子運作……別想著隨意清退,那都是鍵盤俠出的餿主意……


痴兒胡語


欠款的永遠開發商合同協議在他們眼裡就是廢紙一樣合同上寫工期到那一步給總包多少錢他沒錢就不給你怎麼辦沒辦法指有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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