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花大盜“第一人,十年犯183案,被抓原因意想不到

現在有很多的影視劇還有小說裡面,都會出現一些“採花大盜”,這些採花大盜個個都是長得英俊瀟灑,並且他們的背後也都是有著一段不得已的故事,讓觀眾們看了之後對他們都恨不起來。

比如說古龍寫的盜帥楚留香,風流倜儻、足智多謀而為天下女人所青睞。金庸筆下輕功卓越,刀法出眾能與青城派掌門餘滄海互劈的”萬里獨行田伯光“,還有《金瓶梅》裡面的風流富家子西門大官人等等。當然,這些都是小說虛構的。

那麼在歷史上有沒有,有名有姓被記載下來的”採花大盜“的故事呢?可以肯定的說,有,但是很少,因為古代婦女把名節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受到了侵害,很多人都會選擇把這事,爛在肚子裡。就算及時報了官,那個時候這事也是禁忌,比一般的刑事案件,更讓世人所不恥,不管對於受害者還是色膽包天的登徒子,所以記載下來的並不多。

”採花大盜“第一人,十年犯183案,被抓原因意想不到

但有這麼一個採花大淫賊,是人神共憤,罪大惡極,史書不記載下來,簡直是對不起那麼多的受害者。

這個大淫賊叫桑衝,本姓李,原系山西太原府石州(今山西離石)李家灣文水東都(軍隊番號)李大剛的侄兒,有關他父母的情況,以及怎麼會隨叔父去部隊駐地的原因,已無詳考,只知其年幼時,就被賣與山西榆次縣人桑茂為義子,遂改姓桑氏。

因為義父經常在外做生意,不經常回家,所以桑衝缺乏管教,總是和市井無賴混在一起,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算是小混混一枚。有一回偶然間,桑衝從一位狐朋狗友處得知,家住大同府山陰縣的谷才,善於男扮女裝,經常是以傳授女人針線活為由入室暗行奸宿,淫遊18年,屢屢得手從未敗事。

桑衝一聽,不僅不感到這事很齷齪,反而是心生敬佩,隨即做出一個影響他一生的決定,那就是無論如何也要當這位谷才的徒弟,學得他那一手哄騙女人的手段。總之,靠著堅韌不拔的毅力,機緣巧合之下谷才還真的讓他找到了。隨著日子久了,桑衝又是做飯又是起就是倒夜壺了,各種伺候,最後把谷才感動了,收他桑衝做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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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才先把桑衝臉上的汗毛須髭絞剃殆淨,眉毛也作了整形。再蓄髮分作三綹,戴上假髻,扮成婦女的頭臉。然後教他學做各式女工,如描剪花樣、刺繡荷包、縫帽納鞋、烹調菜羹等,同時傳授如何混進閨房、挑逗哄騙、自制麻醉藥物,以及淫慾得逞後怎樣誘騙威脅不致敗露的各種作惡技術。兩年後,桑衝"學成",謝師還鄉。

桑衝是興沖沖回鄉,準備大幹一場。先是開班授徒,一起採花。是屢屢得手,心花怒放。為了把”採花“事業搞得好,又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成化三年三月,扮成女人模樣的桑衝離開榆次,開始了長達10年"別無生理,專一在外圖奸"的職業性騙奸生涯,歷經大同、平陽、太原、真定、保定、順天、順德、河間、濟南、東昌等45府州縣及鄉村鎮店78處,足跡所至,相當於今山西、河北、山東三個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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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留心打聽良家出色女子,設計行騙。他慣用的手法,先詭稱自己是家住某地的婦人,因丈夫死後,不堪夫家族人虐待,逃亡在外,以做女工為生,以此博得人們同情。然後在作案對象的宅第附近,找一人家投宿幫工。過幾天后,便央求借住處主人介紹他去受害人家裡"教作女工"。也就是專門教未出閣的大姑娘,或者是婦人做手工活。

當時大戶人家的婦女同胞,都是深居閨閣,足不出戶的。桑衝以這種方法接近受害者,那真是神不知鬼不覺,再加上他能言會道,聊著聊著對方還真把他當做閨蜜了。每每都能獲得和對方(受害人)同宿一屋的機會。

接著,桑衝是故意講些"風話",挑逗受害人情慾,或詭稱"作戲",即誘使被害人同其模仿男女交歡,趁機誘騙得手。如果遇上那些不易受哄辭色剛正的女子,則候至夜深時,向其噴灑迷藥,使受害人進入麻醉狀態後,再強行姦汙。古代女子很重視貞操。所以事後為了自保名節,一般都不敢聲張。也有一些耐不住獨守春閨寂寞的離人之婦,還樂得藉此聊解夫婦別離之怨。所以桑衝行淫10年,人財兩得,竟從未失手一回。

”採花大盜“第一人,十年犯183案,被抓原因意想不到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成化十三年七月 ,當他又要向第183個受害人施惡時,這個淫棍的大限終於來臨了。

這天黃昏時,桑衝來晉州聶村生員高宣家,自稱是趙州民人張林的小老婆,因不堪丈夫打罵逃出來,想投宿一晚。高宣見他是個舉止嫋娜的少婦,毫不起疑即留他在南房內宿歇。誰料高宣的女婿趙文舉也是個色中惡鬼,竟於半夜裡偷偷摸進南房,要向這個”假女人“桑衝求歡,桑衝本為垂涎高家小姐的姿色而來,萬萬沒想到自己先被高家女婿盯上了,惶急中將對方推倒。趙文舉色膽包天,力氣又大,馬上把桑衝按倒在炕上,並強行解開他的衣裙。這一下,桑衝男扮女裝的行藏完全敗露,立刻被高家捆起來,解送晉州衙門。

”採花大盜“第一人,十年犯183案,被抓原因意想不到

經審訊,大淫棍招供了師承谷才(此時已去世)、傳教任茂等七人,以及10年流竄作惡的種種罪行。晉州府認定桑衝所犯之罪,類比"十惡",連同嫖宿良家女子姓名開單,一併解送北京,乞敕法司從重擬罪。連當時的明憲宗都知道,皇帝是立馬首批諭旨,責令當時的督察院複審此案。

兩天後,皇帝在承天門下旨,原話為:"是這廝情犯醜惡,有傷風化。便凌遲了,不必復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緊挨究,得獲解來!欽此。"都察院奉旨,以零刀碎割的"凌遲"酷刑,處死了惡貫滿盈的大淫棍桑衝。與此同時,行文各省按院,緝捕任茂等一夥尚流竄各地行奸的流氓分子。此案全部過程都載在當時的"邸抄"(官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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