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創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創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3年9月7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的議案》,同意以本公司名下產權證編號滬房地青字(2012)第000849號位於青浦區重固鎮崧復路1568號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抵押給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用於申請授信額度,用於公司經營資金週轉,並於2014年6月6日簽訂了合同,至2019年6月5日到期,合同編號:ZD9819201400000009。公司於2019年6月20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最高額抵押擔保延期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6月21日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創力集團關於最高額抵押擔保延期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19-041)。

為提高公司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率,公司於2020年2月1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最高額抵押擔保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司同意繼續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請授信額度,業務品種為流動資金借款等業務,金額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壹億陸仟萬元整,同時繼續同意以本公司名下產權證編號滬房地青字(2012)第000849號位於青浦區崧復路1568號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抵押給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合同編號:ZD9819201400000009,最高額抵押擔保債務履行期限為201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合同編號:ZD9819201400000009,最高額抵押金額1億元,同意將原最高額抵押金額壹億元調整為最高額抵押金額壹億陸仟萬元,並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變更合同》,合同編號:ZD9819201400000009-2,在債權確定期間內以最高不超過等值人民幣(大寫):壹億陸仟萬元整為限。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額度範圍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手續,簽署相關協議及文件。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調整最高額抵押擔保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本次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繼續為浦發銀行貸款等業務提供抵押擔保能夠降低公司財務成本,促進公司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創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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