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歷史人物」睢陽太守盧毓

盧毓(183年-257年),字子家,涿郡涿縣(河北省涿縣)人,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東漢大儒盧植的幼子。魏文帝(曹丕)時,任梁(今睢陽)、譙(今亳州)二郡太守。公元256年,任司空,位列“三公”。


「商丘歷史人物」睢陽太守盧毓


據《商丘縣誌》記載,盧毓任梁、譙二郡太守時,魏文帝(曹丕)遷周邊百姓到譙郡,以充實故鄉。盧毓見譙郡土地貧瘠,以致百姓窮苦,而梁郡土地肥沃,於是上表請求皇帝將之前移居譙郡的百姓,遷到梁郡,卻因此激怒曹丕,被降職為睢陽典農校尉 (職權略同於太守)。盧毓雖然被貶,並沒有怨天尤人,自暴自棄,到任後,親自查驗土地,開墾良田、設法提高畝產、提高百姓生活質量。他愛崗敬業、大公無私 ,頗得睢陽百姓愛戴。

公元234年,盧毓任侍中時,皇帝下旨他讓制定、完善法律條文。百官及世家、巨賈聞及此事,紛紛找到盧毓說情,並送上鉅額銀兩、名貴珠寶、貴重字畫等,就為了不讓他把法律制定的太過嚴謹,無漏洞可鑽。盧毓卻閉門謝客,無論誰都概不接待,一視同仁。他們見這樣不行,又開始賄賂盧毓的家眷、親朋,請求此事。盧毓下朝後,他的妻子在吃飯時跟他提及此事,盧毓摔碗而去;休假時,檢查兒子功課,他的兒子提及此事,他語重心長的說,此乃一國之大事,怎能因一點小恩小惠而耽誤國家制法?隨後閉門謝客。後參考古今科律,制定出較為完善的法律條文,並給出唯一的、正確的司法解釋,不會像以前那樣一條法條,能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解釋,使奸商、酷吏有機可乘,無罪釋放。

「商丘歷史人物」睢陽太守盧毓

盧毓擔任吏部尚書,魏明帝(曹叡)授予盧毓選拔人才的職責。魏明帝就破格提拔盧毓此事,曾下詔說:“量才而用,因才授職,這是賢明君主也難以完全做到的事,必須有良臣輔佐,才能保證官員能夠適當地升降和替換。侍中盧毓,秉性貞渝,公正不阿,可以說是一個不懈於位的有功之臣。”並讓盧毓自己挑選一個合適的接班人。有些世家、高官聽說此事,想讓自己的兒子、孫子接任此職,在皇帝面前露臉、增加好感,為以後鋪路。紛紛通過各種渠道給盧毓送好處、開後門。盧毓立馬察覺不對,說不論何事,都要公事公辦,並以此要求自己的家人和親朋。隨後仔細挑選適合這個崗位的人才,又從中選出品德高尚的孫邕。

公元257年,盧毓去世,諡號為“成”。他一生詩禮傳家、清正廉潔、愛護百姓、直言敢諫,深受百姓愛戴,去世時百姓自發沿街相送,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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