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看到限高令,那麼,被限制的高消費都有啥?

總是看到限高令,那麼,被限制的高消費都有啥?

什麼人能被列為“老賴”?“老賴”會被限制什麼?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即俗稱的“老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將會帶來許多不良後果。

根據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根據限制消費令,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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