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離婚,威脅離婚就毒死孩子,可以申請法律保護孩子嗎?

蝸牛房東


這個當然了。

除了申請法律保護之外,你應該找準時機,偷偷的先把孩子藏起來。然後再和女方去討論離婚的問題。

照你說的情況,女方應該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不妨先看醫生,然後再做其他的,否則的話,即使你這個婚離了,也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也可以就是說他孃家人的工作,好聚好散,不要讓雙方痛苦。


絕版的你絕版的我


這個事情要分開來說。

第一個問題,就是你要離婚,妻子不同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還要不要離,如果說堅持還是必須離,那就去起訴離婚,向法官證明你倆婚姻已破裂,比如對方有破壞婚姻的法定事實(家暴,重婚,婚內與他人同居等)或者兩年內兩人已無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實,這些都可以證明婚姻已破裂。如果不能證明婚姻確實已破裂,那就首次法庭調解後,過完六個月再去起訴離婚,基本上也就離了;

那接下來就要說你的妻子以孩子性命相威脅從而來維持婚姻的問題.首先,你的妻子這種行為屬於預謀殺人,但目前看畢竟還是口頭的一種威脅,如果要動用刑法來保護孩子,這樣的一種行為還無法進入刑法的評價範圍,因為法律不誅心,除非你能證明你的妻子不僅僅是口頭威脅,還準備實施具體的加害行為,比如已經購買或在預備購買毒質,已經在籌謀事後的脫罪/潛逃等,這樣才可以被刑法評價,從未通過刑法的校正來保護你的孩子。

如果針對上面說的,你無法證明,而且還要離婚,那就自己盡到父親的責任,保護好孩子。而且在離婚階段,如果你的妻子在不停的尋找機會來對孩子實施加害行為的話,證明給法官,讓法官看到如果再繼續調節或拖延,將會對孩子不利,法官會加速判離的,而且你還會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限制你妻子的探視權,甚至可以直接限制你妻子接近孩子。

總之,法律要保護公民,但也有限度,作為一個理性謹慎的公民,你也要盡到相應的義務,而不能把自己應盡的義務也甩給法律,除非你能證明事態已嚴重到必須進入法律救濟渠道。


騾君


首先,法律是不鼓勵離婚的,即便你離婚的理由再充分,在法庭上,法官也是先調解,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依據法律規定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因此,你想離婚,女方不願意離婚,即便女方有過錯,在法律上,也並非你就佔理了,想離就離。


其次,你電視看多了,現實和電視上演的千差萬別,不是你想申請保護就保護的。中國人那麼多,每天發生的事情以及威脅也一大堆,都尋求保護被通過,那警察每天都不用幹活了。

因此,在現實中,如果你孩子媽媽對孩子下了藥,自然有法律會懲處她。

在沒有實施犯罪之前,她也許只是開個玩笑,一句沒結婚的威脅話語而已。你怎麼能確定它真的要殺人?

除非她正在預謀殺人,或者正在實施殺人,而且你還有一定的證據。


婚姻方面的事情,還是要友好的解決,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至於你孩子的生命安全,還是需要你自己保護,你讓警方保護,那他們怎麼保護?一天到晚跟著你家孩子?肯定不現實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僅僅言語威脅,法律上其實很難真正有措施保護

雖然威脅殺人,法律上已經屬於蓄意謀殺,但是如果僅僅只是一句話,並沒有採取其他措施,那麼其實很難從法律上定罪。

即使你報警了,也偷偷錄音了,你妻子只需要說,我說的是氣話,演下母子情深,這事也就結束了。除非你說她農藥都開始準備買了,也確實各種跡象表明有這個可能性了,那麼可以報警,提前採取法律措施。

因此,我實在的給一點建議。

一定要離婚,分居,立刻帶孩子走

說實話,雖然離婚的原因千千萬萬,但是我不認同這個女的一切做法,即使如同評論裡說的,也許是你出軌了才把老婆逼迫成這樣。

但我就一句話,離婚拿孩子生命做威脅的人都是人渣。

什麼這代表她極度不想離婚,什麼都是被逼迫的都是屁話,這一切都不是傷害孩子的理由,作為母親要清楚,是你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是你懷胎數月,最終選擇讓他成為你的孩子,你既然做了這樣的選擇,那麼你就應該負責到底。

因此,個人認為

第一,這樣的偏執型人格,作為男的,我認為完全應該離婚,這屬於情緒極其不穩定,甚至狠辣無情,孩子都可以利用的人,一個人對自己孩子都可以無情無義,能指望她對生活裡其他人怎麼樣?

第二,採取措施,立刻把孩子帶走,我看見你說的,孩子和母親在一起,我覺得她情緒已經不適合帶孩子了,麻煩你自己想辦法,找人幫忙也好,強行把孩子帶走。

第三,收集好證據,類似這種威脅的話也需要錄音,然後你和孩子一定要居住在一個她絕對不知道的地方,最好隱瞞住身邊的人,儘早離婚。

照顧好你的孩子,先想辦法孩子帶過來,然後再爭奪撫養權。

最後,非常嚴肅的想說,離婚對於孩子來說,本身就會造成不可避免的傷害,作為父母,且不說法律責任,要求你對於未成年人的孩子就是必須好好照顧。

我只能說,作為一個21世紀已經進化過的人類,虎毒不食子,尤其作為母親,能不能如果你不確定這段婚姻,如果你沒想好做媽媽,麻煩你不要懷孕,麻煩你懷孕了也打掉,不要把孩子生下來讓他受罪。

他做錯了什麼,孩子不是你悲哀人生的安慰劑,也不是你挽救婚姻的武器,更不是你用來對付男人的炸彈,真是這種行為太噁心。


廖彩琳律師


什麼樣的事情能讓你走到離婚?她出軌了,還是你有小三了?或者是你把人家好煩了想換個新鮮了?能說出這樣話的女人就是極度需要這個家庭的也是在挽回這個家。我不相信任何一個沒有目的的男人或者女人會對自己的親生孩子好。你能把一個女人逼迫的說這樣的話,我第一感覺就是你出軌了。被一個優秀的小三極度誘惑和洗腦了,把一個男人最基本的責任拋之腦後了!一個能說出這樣話的女人,一定是深愛你的人。人的一輩子真的很短暫,找到一個為了你走到極端的人。你知道有多麼難嗎?兩個男女走到一起進入婚姻跟你兩塊錢買彩票中500萬的幾率還要低。然後在碰見一個為了家庭和你走極端的女人就更低了,如果沒有這個決心誰會為了別人而放棄自己以後幸福生活?兄弟珍惜眼前人吧。我真的真的很羨慕你,能碰到你生命中一心為你的人。她說的話其實就是知道你心裡沒有她,她不是最重要的,才會那你重視的威脅你!她是得有多麼的崇拜你愛慕你呢?別生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你好好對她,我敢保證你以後的生活絕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都是成年人,換位思考下下不行嗎?兄弟!!!


無敵棒棒糖刀鋒戰士


我認為你這無憑無據的如何申請法律保護,你的最大問題是解決你們的感情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了,孩子的安全問題自然就消失了。

對於感情問題,首先要找到你們婚姻的現狀、分析產生離婚的根源,是否能夠補救,如何補救,不能補救如何處理等四個階段。

一、婚姻真實的現狀

你說你想要離婚,女方不同意,所以才威脅你要逼她離婚她就毒死孩子。這個毒死孩子只是達成不離婚的一個手段。

要想解決這個威脅,你就必須搞清楚,你們的婚姻現狀。什麼事情讓你們的婚姻走到了離婚的地步。是不是隻有離婚這一條路可以選擇。即使女方用孩子的性命來威脅,你也想要離婚。

自己離婚的目的,是為了幸福,還是為了擺脫女方。對女方還有沒有感情。搞清楚了婚姻的現狀,接下來就是分析離婚的原因。

二、分析離婚的根源所在

對一個婚姻的解體,都有其不同的原因。那你又是因為什麼想要離婚的呢?

1、你的愛情出軌,自己不愛女方了,只想尋找自己的幸福,自己的幸福比孩子的安全還重要,就是女方拿孩子的性命 來逼自己,還是想要離婚。沒有一點的迴旋餘地了。

2、因為女方的原因,可能是女方的出軌,也可能是女方的行為使自己受到了傷害,當然也可能是因為自己在目前這個家庭裡感受不到幸福,也不想為了孩子而妥協。

3、因為沒有了情,沒有了責任,沒有了一起生活的慾望,就是隻想快點解脫,因為離婚是對兩個人最好的選擇。

三、對於不同的實際情況,應該如何具體應對

1、為了孩子自己原意放棄離婚

如果這樣選擇,你可能會在沒有愛,只有恨中機械地生活一生。這種為了孩子的付出即不能給孩子帶來快樂,也會讓你、妻子的生活越來越不幸。

既然你們的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而你心裡清楚卻無法解決女方的糾纏,也無法狠心不管孩子,那你就只能妥協。三個人不幸的生活。

2、即使為了孩子,也不願意放棄離婚

如果一個家庭的關係已經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那麼解體也就是對兩個人最好的辦法。這裡如果你想要過到自己的目的,就必須先解決女方不想離婚的關鍵所在,是因為錢,還是因為情。

如果是因為錢,那就可以給她想要的經濟補助,解決她不想離婚的原因。如果她是因為情,那得讓她明白,你對她沒有情,強扭在一起,只會讓兩個人都痛苦。

人都是自私的,尤其對於感情,當她想清楚了,並沒有後顧之憂後,自然也就願意同意離婚了,孩子是兩個人的孩子,做為母親的她,怎麼可能會傷害自己的孩子呢!


月影感情屋


客觀的說,僅僅憑一句離婚就毒死孩子,是很難申請公權力來保護孩子的!

法律上確實有關於人身保護方面的規定和措施,比如《反家庭暴力法》裡的人身保護令制度!

解決問題的根本在於找到問題的關鍵!單純的從表象上進行控制,往往都是隔靴撓癢,並不能實質性的解決問題!建議找準問題的核心,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因為提問描述得比較簡潔,為了當事人負責,也為了不誤導大家,沒有回答得很具體詳細!關於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有很多細節上的要求,實踐中會有有些具體的要求,這裡不便無限展開,如果讀者有更明確具體的需求,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天天講法律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倒吊孩子爬在高層窗戶威脅前夫的女人,我真的不會相信世上還有如此狠心的母親。

這種偏激的人是很容易做出極端的事情。只要是個正常母親,她不會說出這樣的話,更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面對這樣的人,離婚是首選,怎樣保護孩子不受傷害相對難一點。申請法律保護孩子不現實,構不成保護條件,建議你先穩住對方,等她放鬆警惕帶孩子離開,然後向法院遞交離婚申請。

當然後續的安撫工作也很重要,委託親戚或者朋友,時不時的對前妻做一些開導工作,解除後續安全隱患。

如果因為你的無情無義導致女方喪心病狂,你就是罪魁禍首。


老三4501


法院對於離婚案件一般都是先調解,實在不行再離婚,而且我覺得既然孩子還小,在單親家庭長大對孩子顯然是不好的。你對離婚的事情應該仔細斟酌。

如果你覺得實在必須離婚,那為了你的孩子,你應該先爭得孩子的撫養權。錄音,聊天記錄,視頻等等都行,包括你妻子的威脅等等。

你的問題比較籠統,但可以看出你的妻子是個很偏激的人。今天她能威脅毒死孩子,難保她明天不會對你下手。好自為之吧。



每日愛吐槽


她既然是說出這樣的話了那麼不管是真是假希望你為孩子考慮可以暫時不要離婚嗎?你有什麼不得已的原因非得要離婚嗎?如果迫不得已非得要離婚那就給孩子伸請人身保護令吧。但是那也不是萬全之策呀!最好讓孩子遠離危險之地。我們村有個女孩在外打工時為了愛情裸婚遠嫁異地他鄉。最後不被男人珍惜還不許她離婚的。女孩要離婚的話男人就要殺了她還要殺死她孃家全家人。女孩無奈只好報警伸請人身保護令並順利離婚了還分了一個女孩(兩個孩子有男有女)。我給你說這些話就是希望你能保護好自己和孩子也得保護你的妻子別走極端。我懷疑她可能抑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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