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十措並舉加強疫情期間法制服務與執法督導

(通訊員 夏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在“疫”戰之初,浠水縣公安局未雨綢繆,迅速下令成立了案件偵辦組,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長劉華牽頭負責,法制大隊全體民警為案件偵辦組成員,為更好規範疫情期間執法行為,強化戰時“三統一”的執法辦案要求,浠水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十措並舉,全力推進和指導疫情期間的各項執法活動的開展。

一、案件偵辦組一經成立,法制大隊就迅速參與制定並下發了一系列本局在疫情期間規範執法辦案的文件和規定,指導和監督戰時執法工作。

二、開展戰時執法培訓。浠水縣公安局分別於2月3日、2月10日兩次召開全局法制工作視頻會議,大隊長徐勁松組織全局民警學習有關辦理涉疫案件的法律法規,傳達了省市縣公安機關領導對疫情期間規範執法辦案的指示要求,並對部分法律條款和上級精神進行詳細解讀,對如何辦理涉疫案件及辦理重、難點進行培訓;副局長劉華就涉疫案件如何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作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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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展線上輔導。指定專人負責,通過法制微信工作群對民警在執法中提出的問題,隨時隨地進行線上答疑。對少數疑難複雜案件,為確保安全,嘗試利用大隊微信工作群召開視頻會議的形式進行了集中議案。

四、加強案件偵辦提醒。法制大隊全面疏理所有正在偵辦的案件,對辦理期限即將到期的案件,在局內網上及工作群發佈督辦、提醒,杜絕疫情期間案件辦理逾期、超期情況發生。五、是做到上情及時下達。疫情期間,對上級下發的有關執法工作的通告、命令及精神要求做到收發及時,並及時傳達落實到每一位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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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及時統計報送執法信息。實行日報送制,要求每個執法單位通過微信群或者局內網報送每日執法信息,收集和統計戰時執法活動情況後,再按要求向上級部門報送。

七、加強與檢法部門的勾通聯繫。組建戰時政法工作聯繫群,實行戰時法律政策及各種案件信息共享,全力保證戰時案件偵辦移訴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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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強對現場執法的監督。將執法監督與疫情防控巡查、警務督察檢查“捆綁”結合,通過開展疫情防控巡查、警務督察檢查,加大規範執法監督力度和糾錯糾偏力度,保證執法規範精準不出偏差。

九、加強對監管場所疫情期間的管理監督。對帶入監管場所的人員嚴格進行肺部CT檢查、體溫監測,實行入區入所人員登記報告制度,確保執法場所和監管場所的安全。

十、加強涉疫案件的審核監督。實行涉疫案件嚴格審核制度,嚴把涉疫案件審核關,既從嚴從快打擊了涉疫違法犯罪,又做到了依法依規,確保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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