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穩復工誰來助力?法律訴求何處呈遞?紹興檢察“獨門祕籍”為民企排憂解難!

平穩復工誰來助力?法律訴求何處呈遞?紹興檢察“獨門秘籍”為民企排憂解難!

民營經濟是浙江的特色、優勢和資源。2月1日,《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紹興市檢察院出臺《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全力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工作意見》),是全省檢察機關首個針對落實《條例》而出臺的工作意見。


《工作意見》提出,成立服務民營企業領導小組,落實部門責任清單和工作推進單制度,實行項目化管理,全職能體系化推進檢察服務保障工作,助推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工作意見》還涵蓋了紹興檢察4項重點工作任務及相關要求,更加精準把握民營企業司法需求、有效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重點工作任務

健全檢企互聯互通工作體系

拓展深化“問需”渠道

1.深化“點線面”互動對接。進一步深化“百名員額檢察官聯百企”活動,落實聯絡檢察官向片區內企業法治宣傳職責,實時為企業提供“法律體檢”。進一步密切紹興建築、黃酒、紡織、印染等特色行業協會、商會走訪聯繫,落實院領導對接重點行業協會,切實解決行業實際問題。進一步強化與工商聯面上對接,深入貫徹落實聯席會議、案件通報、投訴監督等十項工作機制,及時掌握企業界普遍需求。

2.前延企業訴求收集端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設立“12309”涉企服務專線和網上諮詢服務平臺,條目式公告檢察機關職能範圍,按照“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分類,接受民營企業家訴求遞交。開設工商聯網站檢察聯絡端口,與12309服務中心對接,多渠道彙總收集企業家訴求。

3.案後總結挖掘深層需求。加強辦案總結,推行涉企案件“一案一總結”,通過辦理個案,聽取涉案企業人士意見,發現案件背後深層次問題,運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檢察智慧,立足專業視角拓展、挖掘涉及民營企業界普遍性、代表性司法需求。

建立涉企監督重點內容體系

全面強化“精準”保障

4.重點監督刑拘下行案件。對涉企刑拘下行案件,嚴格落實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拘留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對每一起個案進行實體化審查及跟蹤,重點審查公安機關有無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違規立案撤案、下行案件久拖不決、違規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物等問題。

5.重點監督民營企業人員羈押必要性問題。加大對涉企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力度,嚴格落實每案必審要求,重點針對“是否嚴重影響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開展辦案風險評估,並落實動態審查,藉助市檢察院自主研發的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能輔助系統,提升羈押必要性審查及時性、精準性。

6.重點監督涉企法律政策把握。準確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對涉企案件處理,要重點把握是否堅持依法懲治涉民營企業犯罪與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並重,是否準確把握罪與非罪法律界限,是否慎重處理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行為。落實對涉民營企業案件輕緩化處理,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堅持“少捕慎訴”,切實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依法妥善辦理民營企業當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各類案件,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犯罪,慎重辦理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犯罪案件,妥善處理與疫情防控有關涉企民商事糾紛,幫助和支持民營企業平穩有序恢復生產。

7.重點監督涉企當事人申訴民事案件。對於當事人申請檢察機關監督的涉及民營企業案件,要提高辦案工作要求,一律採取詢問雙方當事人、調取相關卷宗、向相關人員瞭解情況等調查核實方式,案件處理須經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無法定事由不得對案件作中止審查處理。

8.重點監督涉企民事執行案件。對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違法拍賣、超標的拍賣、錯誤分配財產、濫用終本程序等問題進行重點監督。認真落實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關於健全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工作銜接機制的意見》等規定,依職權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9.重點監督涉企行政訴訟申請監督案件。依法全面審查涉企行政訴訟申請監督案件,符合再審條件的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對有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可能的案件,依法開展矛盾化解工作,維護民營企業合法生產經營的穩定性;對案件中發現的行政違法情形具有普遍性、規範性文件存在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的問題等,依法制發檢察建議或向黨委政府報告。10.重點監督涉企公益訴訟案件。對於民營企業侵害公益案件,在依法保護受損公益的同時,依法最大限度通過訴前程序督促糾正,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對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且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充分運用訴前程序,督促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自我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完善辦理涉企案件機制體系

深度疏通“綠色”通道

11.完善涉企重大案件同級通報、提前介入機制。加強與偵查機關協調溝通,要求偵查機關第一時間通報涉企重大案件,及時掌握偵查機關立案情況、偵查進度。在檢察機關內部成立辦理金融、涉稅、職務犯罪等涉企案件專業化辦案組,同步提前介入,重點案件及時會商,加強引導偵查取證。

12.完善涉企案件受理快速分流機制。對涉企案件線索實行優先受理、“容缺受理”,充分利用“信、訪、網、電”四位一體的控告申訴平臺,對反映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控告、申訴,落實專人負責、交辦督辦催辦、告知反饋制度,做到當天受理、當天審查、當天程序性答覆、當天移送。

13. 完善涉企案件追贓挽損機制。強化涉企案件財產處置監督,全力追贓,最大限度為受損企業挽回和減少經濟損失。對涉罪企業和企業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在投入生產運營或者正在用於科技創新、產品研發的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等,原則上不予查封、扣押、凍結;確需查封、扣押、凍結的,要為其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嚴格區分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企業和分支機構的責任、企業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的界限,防止將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相混淆。

14.推動完善涉企在矯人員請假管理機制。加強與司法局的協作配合,完善在矯人員請假管理等制度。對於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等在矯人員,在本人、家庭或者企業經營等合法原因,確需短期離開矯正區域的,依法監督社區矯正機構經法定程度准以請假。

15.完善涉企虛假訴訟刑民一體化打擊防控機制。強化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大查處涉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糾紛等虛假訴訟案件,嚴厲打擊“套路貸”、虛假訴訟、“逃廢債”等犯罪。

16.建立保護企業知識產權聯動機制。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公安、法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線索通報、聯合執法、檢驗鑑定結果互認等工作機制,強化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

17.建立向紀委、監察委移送侵犯民營企業權益線索機制。

加強與紀委、監察委的溝通、聯繫,在辦理各類案件時,發現有國家機關或公職人員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察委查處。

優化促進企業治理服務體系

推動築牢“合規”底線

18.加強涉企案件專題調查研究。圍繞打擊各類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監督、民事、行政案件監督等重點工作,開展專項調查調研活動,分析情況、提出問題、剖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等,形成綜合調研報告,上報黨委政府,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益參考。

19.加強企業法律宣講服務。充實全市檢察機關服務民營企業法律宣講團,全面鋪開菜單式專業法律宣講。適應“一帶一路”建設、互聯網金融制度改革等經濟新形勢,契合金融、知識產權等企業特定需求,適時開展知識產權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等專題宣講。加強與法院對接,開展巡回法庭進企活動,對重點涉企案件採取在企業內部開庭的方式,充分運用出庭支持公訴,為企業量身定製出庭意見,向職工以案釋法。

20.加強企業風險防控幫助。認真總結辦案經驗,就辦案中發現的企業經營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風險和行政管理、司法銜接等問題,及時向企業、有關部門發送風險提醒函、檢察建議、白皮書等,助力企業合規經營,規範企業內部治理。編髮涉企典型案例彙編,通過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涉企案件中的精品案例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民營企業遵法守法,源頭防控犯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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