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行动】(23)战“疫”情保生产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推进防疫期间各项工作

2月14日,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孟凡领率队深入综合行政执法局、监测中心等5家在哈厅直单位,看望坚守岗位办公的同志,了解各单位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和广大职工的健康安全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服务百大项目建设,对“大绥高速公路项目”中穿越绥化市水源地保护区问题进行指导,建议采取替代措施,指导做好相关文件材料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打好基础。


据统计,全省共有17个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133.5吨/天。2月14日,处置医疗废物54.40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11.54吨,医疗废物处置率100%。1月24日以来,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138.57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105.66吨。


2月14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计检查医疗机构293家,医废处置单位17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2家,饮用水水源地69处,未发现问题。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各项环境监管工作,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联合道外生态环境局,组建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第二临时党支部,分赴14个社区卡点对过往人员、车辆开展排查、登记、消杀隔离、宣传引导等工作。尚志生态环境局在开展环境监管过程中,注重服务与执法并行,以指导相关单位解决困难为主,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双管齐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项目建设不动摇。推出豁免审批、承诺备案、简化程序、疫情过后补办等四种环评审批服务模式,对23个项目提供了“环评免审批”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推进“百大项目”,对全市83个“百大项目”进行专人帮办、专人服务;按照非接触审批原则,实现受理、技术评估、审批、批复、送达不见面,累计办理8个一般项目的环评审批及验收。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服务群众“不打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间断”便捷服务。疫情发生以来,共受理建设项目3项,规划环评审查2项,豁免防疫项目环评审批1项,排污许可证专网办理业务70余次,电话、微信、QQ解答各种咨询百余次。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排查不分大小,检查不留遗漏”的原则,对23家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形式到龙凤区等三个区的隔离点宾馆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垃圾和污水处理情况,要求涉疫垃圾包装后由专人负责收集、建立台账,暂存间和周转箱要有警示标识,由专业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水要全部收集到临时储存设施,适当加大消毒药剂投用量,再进行专业化处理,保证疫情期间不出现次生灾害。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定点支援鸡冠区西安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行采购铁丝网、木料等物资对西安社区100栋开放住宅楼采取集中安装铁丝网等防控设施,对临街居民楼各出入口进行封闭,对各小区进行全面管控。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持续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理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水源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月14日,全市累计检查医疗机构191家次,医疗垃圾处理中心17家次,污水处理厂80家次,水源地15处次。


鹤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鹤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进一步加强部门间联动会商、联合调查、信息共享,落实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已联合调查处理3起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问题。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推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市、区)在疫情期间对各水源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水源地巡查和值守,持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供排水部门要加强对进出水余氯的检测,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向医废处置单位、运输单位和医废产生单位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产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提示函》,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指导监管。


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鹤岗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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