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人民政府發佈《上饒金融“戰疫情·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

2月14日,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上饒金融“戰疫情·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全力支持我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銀行機構堅決做到“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

★運用央行專項再貸款,重點保障國家級、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

★全力支持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

★支持重大項目開工和各類企業復工

★實施貨幣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業復工生產

★實行特殊時期差異化政策

★開展與疫情相關保險工作

★充分發揮類金融機構支持作用

★加大金融支持防疫的保障力度

★建立協調監督機制

2月15日下午,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針對近期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委託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上饒銀保監分局,根據省政府《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措施》,以及市政府《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6條政策措施》,起草了《關於上饒金融“戰疫情·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簡稱“金融十條”。

“金融十條”的總體框架是,突出間接金融的重大作用,把銀行機構堅決做到“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列為頭條,向社會大眾傳遞強烈信號,向大家表達銀行業提振經濟的堅強決心。按照支持國家級、省級、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推動重大項目開工——各類企業復工復產——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個人貸款(含創業擔保貸款、信用卡透支)的特殊政策——保險、類金融機構作用發揮——建立協調監督機制的思路予以闡述。對全市復工復產的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工業企業、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企業等,建立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名庫。要求銀行主動對接,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佔比、無還本續貸佔比,增加應急信貸授信額度,開通貸款審批“綠色通道”,隨到隨批。同時,鼓勵廣大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通過註冊、登錄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在線上提交貸款需求。凡我市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項目開工、企業復工復產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涉農、扶貧貸款,均可向當地人民銀行申請同等額度的支農、扶貧、支小再貸款,人民銀行在機構授信額度內實行“隨到隨辦”。同時,人民銀行創設再貼現“馳援急通車”快捷服務,對重點企業商業匯票實行“見票即辦、一次辦結”,原則上不對貼現企業類型、貼現利率、單張票據金額等設置限制。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統籌考慮了疫情變化對我市經濟的影響,針對性地推出了特殊時期的差異化政策: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原則上期限不超過1年,市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貸款包括信用卡透支未能及時還款、或未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於信用懲戒;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醫學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未能及時還款的,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可進行徵信異議申請。

為保障“金融十條”快速傳導、發揮效應,市政府要求各銀行機構成立由“一把手”牽頭的防疫信貸管理機制,成立服務專班,建立疫情專項信貸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提升不良貸款容忍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上饒銀保監分局組成的協調監督機制,負責對全市金融支持防疫工作進行指導、督導、協調;設立舉報電話,如有銀行機構出現隨意抽貸、斷貸、壓貸行為,將從嚴查處、嚴肅問責。(孫俊)

文件原文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饒金融

“戰疫情·復工復產”十條措施的通知

饒府辦字〔2020〕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轄各金融機構:

《上饒金融“戰疫情·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14日

上饒金融“戰疫情·復工復產”的

十 條 措 施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贛府發〔2020〕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20〕14號)、《上饒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6條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推進開工復工、加快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1.銀行機構堅決做到“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尤其是民營和小微企業,到期還款出現困難的,銀行機構予以展期或續貸,一律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審慎調整信用評級和風險分類,採取調整還款計劃、展期續貸、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貸款利率、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2.運用央行專項再貸款,重點保障國家級、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承接央行專項再貸款的江西銀行、九江銀行上饒分行,要主動與國家級、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內企業對接,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開通審批綠色通道,以快速度、低利率滿足重點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做到應貸盡貸。中央財政貼息50%,省財政貼息25%,市、縣受益財政貼息25%,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3.全力支持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對全市復工復產的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工業企業、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企業等,建立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名庫。相關銀行主動對接,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佔比、無還本續貸佔比,增加應急信貸授信額度,開通貸款審批“綠色通道”,隨到隨批。鼓勵小微企業註冊、登錄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jxfinser.com/),線上提交貸款需求。

4.支持重大項目開工和各類企業復工。各銀行機構在滿足疫情防控信貸需求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信貸資源,對全市重大項目開工以及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快速便利信貸服務。各銀行機構建立服務專班,確保對重大項目以及各類企業發佈的融資需求及時響應支持。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不低於上年水平,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再降0.5個百分點。

5.實施貨幣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業復工生產。凡市內地方法人銀行機構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項目開工、企業復工復產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涉農、扶貧貸款,均可向當地人民銀行申請同等額度的支農、扶貧、支小再貸款,人民銀行實行“隨到隨辦、優先辦理”。同時,人民銀行創設再貼現“馳援急通車”快捷服務,對重點企業商業票據實行“見票即辦、一次辦結”,原則上不對貼現企業類型、貼現利率、單張票據金額等設置限制。

6.實行特殊時期差異化政策。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原則上期限不超過1年,市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於信用懲戒;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醫學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未能及時還款的,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可進行徵信異議申請。

7.開展與疫情相關保險工作。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對全市出口企業因疫情導致的出運前風險提供保障服務,推廣“信保貸”等線上小微企業保單融資專屬產品,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外貿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8.充分發揮類金融機構支持作用。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新發生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減半收取,不超過1%。各級財政部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及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融資擔保代償給予風險補償,並提高代償容忍度至10%。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發揮自身業務優勢,酌情增加貸款、租賃、保理額度,降低或取消抵質押要求,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

9.加大金融支持防疫的保障力度。全市各級政府、園區及相關部門要切實保障金融支持防疫各項工作,建立完善相應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按各銀行機構在疫情期間的貢獻程度,在政府性資源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同時,通過減免相關稅費等方式,降低銀行經營成本。各銀行機構要成立由“一把手”牽頭的防疫信貸管理機制,建立疫情專項信貸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提升不良貸款容忍度。

10.建立協調監督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上饒銀保監分局組成的協調監督機制,負責對全市金融支持防疫工作進行指導、督導、協調;設立舉報電話,如有銀行機構出現隨意抽貸、斷貸、壓貸行為,將從嚴查處、嚴肅問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機制,出臺相關政策,分別設立舉報電話,並上報市三家主管單位。

舉報電話:

市政府金融辦 0793-8089863

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 12363

上饒銀保監分局 0793-817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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