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內容、特點是什麼?二者關係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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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周王為了鞏固自身的統治,而推行的兩個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政治制度。

西周建立之初,尚處於內憂外患之際。對內,面對剛剛覆滅的商朝留下的一些殘餘勢力還未清剿待盡;還要歸化前朝的大臣、子民,對外,少數民族依舊威脅著邊疆地區。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政治基礎還相對薄落。從這裡來看,可以借鑑西漢的無為之治,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經歷幾代皇帝的休養生息,創造了文景之治,同時也牢牢建立起了穩固的政治基礎。而西周,也是面臨著同樣的處境,而西周還是為部落形式為主,都是分散開來的,道路交通條件差,對長距離行軍有很大影響。所以西周的分封制便應時而出了。內容是把王幾以外的領土分封給一些王公大臣和諸侯功臣,讓他們在所分封的領域,建立自己的軍隊管理,並且擁有很大的自主權力。那這時又有一個新的問題誕生了,人早晚會一命嗚呼,那麼爵位空出來了,由誰來繼承呢?這時候,宗法制便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西周有公侯伯子男五個爵位,宗法制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特點,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並且這個制度一直延續下去,影響了整個中國封建時期的朝代。嫡長子繼承製,就是自己的第一個妻子(正妻),生的第一個兒子,他不出意外的話未來將取代其父親的爵位;然後,其餘的兒子,將又被分封在其餘地方,並且他們的爵位會低一級,就是說,如果這是一個諸侯,則除嫡長子繼承這個爵位外,其餘兒子就獲得伯的爵位。(關於嫡長子繼承製,有時候也會被兄終弟繼取代,這一點可以參考北宋宋太祖趙匡胤。)以上可以說明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而分封制是宗法制的體現;分封制是表,宗法制則是裡。

總而言之,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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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滅商,西周為了有效的管理龐大的王國。創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諸侯來幫助自己管理國家。


西周分封制的內容和特點。

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分給功臣,姬姓貴族,前朝貴族。封他們為諸侯國。諸侯必須聽從天子的指令,定期要向天子繳納貢品。在平時鎮守邊疆。天子如果要打仗,必須跟隨。諸侯國在自己的封地裡有經濟,軍事,政治上的獨立。諸侯中姬姓貴族最多,一共七十一個諸侯國,姬姓貴族有五十三個。先代貴族後裔的封地不多,大多數也是起安撫作用的。比如商紂王之兄微子啟的宋國,封地是很小的。

特點:神權和君權的結合。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利的高度集中。


西周宗法制的內容和特點。

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來進行權利的分封。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大宗,除嫡長子之外的是小宗。周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皇位,其餘兄弟分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諸侯的位置,其餘兄弟分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繼承其位子。其餘兄弟為士。形成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嚴密的等級關係。

特點: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了以大宗為代表的宗族制度。

兩者的關係是相互依存,互為表裡。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了貴族以及君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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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西周天子將土地分給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後裔,所封之地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等等,統治封地的君主被稱為“諸侯”、“藩王”等等。被分封制的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r

特點: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r

宗法制;由嫡長子承位,稱為大宗.嫡長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為小宗.周天子的嫡長子繼位,其餘兄弟封為諸侯王,諸侯王的嫡長子承位,其餘兄弟封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承位,其餘兄弟封為士.以此類推。特點:保障了各級貴族能夠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使“家”“國”結合.強化了以大宗為代表的貴族特權地位。\r

兩者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兩大支柱,互為表裡,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礎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現就是分封制,保證了分封制的順利推行與穩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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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從目的看,是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從具體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分封制作為我國奴隸社會的上層建築是建立在井田制這一經濟基礎上的。

分封制的特點:

1、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

2、分封對象多元化,同姓親族是主體。

3、分佈區域主要在黃河中下游,同姓親族分佈在戰略要地和富庶地區。

宗法制

宗法制-是中國古代家庭內部區分親疏關係的制度,源於父系氏族家長制,由周代形成一套制度,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在宗法制下,屬於同一原始血緣的後代被分為大宗和小宗兩支系,大宗就是始祖之下的嫡長子及嫡長子系,嫡長子又稱宗子,在同一代中,其餘的諸子又稱庶子,在小宗中也有大宗小宗之分.

宗法制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係,目的是在家族內部確立地位、財產的繼承權,大宗在家族內部因有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謂的“尊祖敬宗”,進入封建社會後,雖然早期宗法制已崩潰,但嫡長子繼承製仍沿襲,王權的傳世也因此長期進行。

宗法制的特點:

1、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礎,大小宗具有相對性。

2、血緣紐帶與政治相結合(國與家)。

3、大宗與小宗的關係不僅是家族等級關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

4、森嚴的社會等級。

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的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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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會發展歷程論,西周的分封制在宗法制的運行下達到了頂峰。在此之前,分封制也存在,可惜沒有流傳下來,不過可以略窺微末。

首先,在分封制之前,社會普遍存在的是部落,因此可以稱之為部落制度時期。部落制度的後期,慢慢有了分封制,為何?因為有了戰爭,這時候應該處在神農末期,炎黃之爭即是代表。一個部落滅了另外一個部落,如果要將其納入自己的管理,就得派人過去,這就是分封制的產生,而派過去的這個人不能是別人,必須是自己信得過的。從部落時期過度到分封時期,中間就是五帝時代的部落聯盟。

分封制完全代替了部落制之後,就看誰的勢力大了。所以,我們看著夏商周三代是上下相承的,其實不是,他們是並行的。仔細讀歷史就知道,夏商周一樣都是起源於五帝時代,結束於戰國時代。因為春秋戰國是分封制的滅亡。郡縣制的誕生到成熟。

所以,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從上面一路下來的,並不是獨創。

西周分封制的內容(西周以前不清楚):

天子分封諸侯,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諸侯分封卿,凡五等:上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

士大夫不能分封,因為士大夫有家,家人再分立,那就是分家了。家以下就是具體到某個人。

所以孔子的修身是個人修養,齊家是士大夫的責任,治國是諸侯的責任,平天下是天子的責任。平天下不是征服天下,是讓天下太平,這是天子的責任。

宗法制就是周禮的主要內容,就是孔子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能亂。君有君的責任,臣有臣的職責,父有父的責任,子有子的職責。

在關係上,宗法制是在分封制的運行下產生的,它又是為分封制服務的,為了讓分封制更好的運行,所以產生了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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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的內容:

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隸,分給親屬、功臣等,封他們為諸侯,諸侯在封地享有天子賦予他們的權力。諸侯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有的朝代,如西周,的諸侯,平時鎮守疆土,戰時帶兵隨從天子作戰。

宗法制的內容:

以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為紐帶分配權力和規定等級秩序,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 有大宗和小宗之分.

分封制的特點:

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層層分封,帶有宗族統治的色彩.

宗法制的特點:

嫡長子繼承製, 即嫡長子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二者是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都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是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統治的工具. 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有人說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我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分封制依存於宗法制,宗法制是裡,分封制是表。這也就是為什麼後面朝代中實行郡縣制或者行省制度,沒有分封制的時候,宗法制依然堅挺的存在著,即便是到了現代,宗法制在農村依然根深蒂固.



暢遊歷史的魚


西周的分封制,是裂土分邦,將某些土地分配給天子的某些直系親屬。這是管理國家的一種形式,解決的是天子與諸侯在責、權、利方面的關係。

宗法制是用法律的形式,將這種行政方式的運行權和繼承權作出具體的規定並固化。

這種政治的特點是將天下私產化,家國一體,天子的國事,也是天子的家事。


馮國華的發言


一: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特點

1.宗法制

宗法制可以說是西周政治、經濟、生活最重要的一條主線,通過周王世系和婚姻關係擴展傳遞,將嫡長子繼承作為具體的載體形式,形成了西周獨特的政治結構。

2.分封制

分封同樣是最讓人印象深刻的西周基礎政治制度,通過將宗子分封到土地之上,西周實現了更大規模的領土控制。

二:兩者的內容

1.分封制

君主將土地和人民作為賞賜給功臣、貴族的後代或者宗室的一種手段,然後在各個地區組成諸侯國或者藩地,那麼這些諸侯或者藩王在當地就享有了一定的統治權力。

當然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依舊要保證他們隨時聽候君王的命令,並且要將賦稅和產物上交給君王,在君王有需求的時候還要協同君王作戰等等,這就是分封制的內容。

同時分封制的內容還顯示出這是一種以子嗣為傳承方式的分封制度,雖然在分封制的內容中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每個諸侯或者藩王都可以將這種地位傳承給自己的子孫後代,若是沒有特殊情況諸侯或者藩王的地位將會一直傳承下去。

分封制在歷史上的影響要從兩方面看,其中積極影響有兩點:第一、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第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

2.宗法制的內容:

按照血緣宗族關係分配政治權力,維護政治關係。周天子以嫡長子世代繼承最高執政權力,為天下的大宗;諸侯國對於周王室處於附屬地位,諸侯對天子為小宗。

三:最後他們兩者的關係

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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