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你願意賣嗎?

寧寧說三農


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你願意嗎?

表哥今天看到這麼一個話題,“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您願意嗎?”首先我們先忽略土地是否能夠買賣這個問題;也忽略20萬價格是否合理的問題,假設土地可以買賣所有權,假設20萬價格非常合理,表哥自己不到萬不得已也是不願意賣自己的土地所有權的。朋友,假設您的土地您願意嗎?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了土地,農民心裡邊就沒有了依靠。雖然現在有很多人土地並沒有種植,只是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但是如果要把這些土地賣出去的話,雖然自己得到了一筆不小數目的錢財,但是心裡的那一份依靠,那一份依賴感卻就淡去了。也會有種農民不像農民,城市人不像城市人的尷尬。

表哥家也有幾畝土地,現在也沒有種植。表哥所在的村莊土地全部都承包給別人去種了,每年一個家庭也能收個幾千塊錢,家裡面的人員也可以抽出時間打工,賺一點錢補貼家用。感覺到現在的日子過得比以前自己去種植,管理自己的土地更好了。大家越來越輕鬆了,日子越來越好了。這樣承包出去不是蠻好嗎?

但是,如果是徵集用地的話,那就另當別論,個人利益自然要服從集體利益。表哥覺得,與其把地賣出去,真不如承包出去。也許承包出去每年也收不回多少錢,但是最起碼自己有這些地的擁有權,可以把這些地世世代代繼承給自己的後代們。如果只是為了自己一時利益,而賣出去的卻是後代子子孫孫所有人的利益。

古人說: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這句話意思是說,人要愛護環境,愛護自己的土地,不要破壞自然。給後人留下一片綠色自然的土地。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為,要為自己的子孫後代積德行善,把自己的土地世世代代留於子孫。

也許有些人會願意把土地賣出去,然後再把賣出去的錢用於完成自己的心願,比如說在城市買房買車或者存於銀行,每年領取利潤,但是終歸這些錢是被花光的,當你花光那一天起就相當於自己的土地被自己吃光了用光了,再也沒有了。所以表哥認為20萬元一畝地賣掉自己的土地,所有權是把子孫後代所有的利益自己爭取過來了。用孔夫子的一句話說:智者不為。

各位朋友,你們覺得呢?你們覺得表哥說的有道理嗎?


表哥的故事


首先這個問題合法嗎?如果合法我肯定願意賣。

  1. 我家是安徽農村的一個村莊,前幾年我們這邊徵收地,一畝地是給了6萬塊錢。
在農村在家種地一年的收入根本就沒有多少。去掉種子,化肥,農藥,等就沒有多少錢。假如給我20萬肯定願意,農村每家至少有8到12畝地。賣掉一畝倆畝地去做點生意,也挺好的.

晨晨一家人


我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曾經的我也紮根農村做著地地道道的農民,靠著幾十年的改革開放紅利,讓我有幸在城市得以生存,並且在城市安上了家,如今半年以過我卻混成了一個似農似農的人,說工作和生活完全和農村及農民脫了節,可我的骨子裡依舊殘著對農村的嚮往,並且在農村我依然有著自己的幾畝薄田,以前我們家的田耕作都是由父母在打理著,近來幾年因為父母漸漸的老人沒有精力打理農田了,於是我就把農田轉讓給那些在農村靠田吃飯的專業種田人。哪怕我在城市混得再好,哪怕我可能後半生都不會回農村去生活,但是要用20萬一畝買我的農田,我可以肯定的說我不賣,留著農村的農田我其實是在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可以說只要是個農村人在農村有屬於自己的農田那心裡始終都不會慌,農村的農田是自己在城市漂泊時的最後的退路,一旦因為利益將農田賣了,那就意味著自己徹底斷送了自己的退路。我們還能動的年紀在城市可能還混得下去,到了無法立足城市的時候農村就是我們餘生的歸宿,如果農村的農田都已經賣了那回到農村的家與在城市漂泊又有什麼兩樣,只要農村的田地還在,只要農村還有一處可以容身之地,那即使在城市混不下去還可以回到那農村繼續自己的生活,所以說農村的人不管你在外有多風光,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放棄農村的田。


異鄉是征途故鄉是歸宿


絕對可以,我們這裡是城郊,每人一畝地,於2016年徵地,每畝20萬。當時部分村民感覺地沒了,從後生活沒有經濟來源。現在看還是可以的,因為年輕人不種地,老年人勞動能力差,種地也賺不了幾個錢,。。每人有20萬存在銀行得一些利息也能維持生活。。。。種一畝地玉米賣1200左右去掉農業投入淨剩不足一千元。存二十萬定期利息就是9000元每年。(農信大額5年定期百分之四點六七)。不知怎麼做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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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得先說說農民一年的經濟收入,那些地地道道的農村人經濟收入據統計人均每月900-2200元人民幣。每月吃穿住行一年下來能剩下多少,每家每戶都在緊巴巴的過日子,他們沒有城市的那些娛樂消費所以還沒有負債,如果不爭氣的話可能連自己都養不活。如果你生活在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你願意賣嗎?那麼我們從以下幾點來分析一下。

1.人口流失 荒地倍增

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外面打工,現在的農村多半都是留守村,住在村子裡的人都是些老人小孩沒有多大勞動能力的人群。這樣越來越多良田變成荒地,地荒了也就帶不來經濟來源。如果這個時候有人一畝20萬元買下來,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會選者賣掉。因為對於政府徵地補償款一畝三萬多元,這無疑是最好不過的事了。

2.城市就業 定居當地

可想而知大城市工作機會比起農村多了不止一倍,所以能出去的絕不會呆在村裡。久而久之越來越多農村百姓習慣了城市生活,越來越的家庭也從農村搬進了城市。那麼他們在農村的土地、山林怎麼辦,大多數人的選者會留下宅基地將無人管理的土地、山林能賣的就賣掉,賣不掉的只能荒著。

3.能力有限 缺少經驗

哪怕說一家人都沒有出去打工,都生活在農村。每天日出而做,日落而歸,一家人都靠著這一畝三分地生活著,他們會不會想賣掉這一畝三分地呢?想,絕對的想。如果說一畝地能出20萬的價格,他們比任何人都想。因為他們沒有專業知識,沒有經驗讓自己家的這些地種出錢來。他們更希望賣個好價錢,讓餘生過得更舒服些,讓自己的子女能接受更好的教育走出農村,走向城市!

綜上所述:個人覺得普遍的農民百姓會願意以20萬的價格賣掉一畝地買的斷所有權。不過話說回來農村任何土地的所有權都歸集體所有,村民以戶為單位只能取得承包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以及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所以大家不要想多了,我們能做的就是多伸出雙手多關愛一下這些生活不易的空巢農村老人,幫助他們在農村也早日脫貧。歡迎大家關注留言說說你們心中的想法和建議!


東豐助農坊


農村一畝地20萬買斷所有權,這個問題之前請問是耕地還是宅基地?

如果是耕地的話,我個人是百分之百願意的!因為土地屬性已經註定農民對耕地只擁有使用權,土地屬性只有政府能改動!耕地要是能賣,那百分之百是政府主導,政府徵地一畝出價20萬已經是難得的高價!廣東珠三角徵用耕地一般價格在16萬左右。而且政府徵地出高價,更是肯定有大發展有明確大項目才會這樣做的,越是高價證明發展項目越大,我當然願意賣!有錢分而且重點是自己村終於迎來大發展。

如果是宅基地的話,這個要先看下地區經濟情況。像廣東珠三角徵宅基地,一畝才20萬是根本沒人願意的,要知道宅基地是農民有擁有權的,也就意味著可以自用。特別在珠三角地區,一畝宅基地一般情況下至少可以建設2棟自建房,這裡至少可值200萬左右,誰願意20萬一畝賣掉宅基地???但我知道某些落後山區,真的很貧窮!我同事湖南的,她老家在鎮邊上山區,一個小山頭5/6畝地都算是她家宅基地,但是有用嗎?她2015年在鎮上買了兩套鎮政府建的公房,不到50萬,一套110平方25萬左右,還是鎮上比較好的位置。在這些貧窮地區,國家政府要是願意出20萬一畝買斷這些宅基地,或許是個不錯的扶貧計劃,這要是有點發展頭腦的,大機率會同意賣掉,拿到幾十萬轉去近一點的城鎮重新安家落戶或者搬遷到其它地區。


Callme小敏哥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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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家裡還有2畝地呢

農村土地只享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

買斷所有權,實際上就是經營權變更,土地流轉。如果能按每畝20W,當然是樂意。

原因如下,土地的收益一般來源於租金,種地收入兩方面

租地收益

以我們當地現在每畝每年租金收益一般是300塊左右。不過現在村裡有很多地都是荒蕪,沒有人種植。這主要是年輕人都外出打工。所以,實際情況都是年底送點禮品,很少收租金。

種地收入

我們當地一般都是小麥,玉米一年兩季。少部分可以種植經濟作物辣椒,棉花。如果是小麥,玉米一般每年純利潤一畝地1000元左右。辣椒棉花收入高些,但由於是一季作物,所以每年每畝地也就是近2000元

總結

通過以上情況對比,對於一般土地使用者,20W是非常可觀的收益。而且,種地是有風險,如果風調雨順則收成好些,否則一年到頭,都不賺錢。

隨著勞動力輸出到城市,農村的土地已出現無人可種。主要是由於種地收益低。

每家10畝地左右,一般收入1W元,在城市裡找個工作,收入就比種地效益好。

現在需加緊土地流轉,形成片區承包,類似於農場性質。形成從生成,加工,銷售一體化。最大實現土地價值。


極客的港灣


在農村如果出現這種一畝田地20萬買斷產權這種事情的話,我認為還是有很多人樂於接受的,就拿我們家這邊來說,因為地處西北地區,整個城市都在外出務工,基本上工業發展為0,這種情況下,現在我們這裡土地撂荒情況非常嚴重,而且別人承包的話,一畝地一年的租金也就150~250元,如果位置不好的田地人家還不要,相當於20萬一畝自己的田地要往外出租100年,我想在我們這裡有很多人是願意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理性的來說土地並非屬於個人,而我們個人最多所擁有的只是土地的暫時使用權,也就是說所有的土地實際上都是屬於國家的,這個從基本上每隔30年調整一次農村土地情況就可以看出來,個人僅僅擁有土地的暫時使用權。也就是換句話說,我咱們沒有權利一次性的向別人出售土地的永久使用權,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尤其是現在我們國家有18億畝基本農田的保障,原則上不允許將農業用地轉為其他性質用地,所以首先我們要考慮合法性。

再來說一點關於土地價格的計算評估方法的問題,一般來說,我們知道每個地方的土地價格是不一樣的,而當地的土地價格是根據自己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所決定的,原則上每3~5年就會有一次重新的計算調整方式,就比如說在上海一平米房子能賣到10萬,而在黑龍江鶴崗10萬塊錢能夠買一套房子,本身的性質來說,房子都是用來住人的,但是因為地理位置和當地的經濟水平的不同決定了土地價格都不同,所以也應當根據當地的實際土地價格來斟酌。

最後再來說一說關於農村土地的未來我的一點個人看法,老張個人認為隨著現代農村人口大量項城市人口遷移,尤其在這幾年高等教育的普及推廣之下,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向為城市人口,這個時候實際上農村的土地已經需要進行重新的合理分配與規劃,原本的家庭責任聯產承包這種生產方式已經不再能夠適合現在的經濟發展需求,因此農村土地的改革和農民身份的重新定義,是現在整個現階段都在探索的一個重要的國家和社會問題。


老張談三農


願意,如果一畝地20萬元能直接到農民手中,哪可是太好了,大部分人都會願意,除有些地區,特別是城市近郊和經濟開發區外。

舉一個例子,農民一畝地一年收入多少錢?就是種菜搞大棚蔬菜又能收入多少錢?純收入5000元的有多少?如果20萬元存銀行一年是多少利息?相比之下,還是賣地得20萬合算。

隨便說說而已,誰化20萬元來買農民的地,何況還有邊緣山區。


老於52080


這是一個不現實又不切實際的問題,同時也是調侃給老百姓添堵的問題。農村的責任田是由政府統一分配的,只有使用權沒有轉讓權,如果可以買賣的話,會有好多新興地主的產生,會有很多人失去土地,這也是國家政策所不允許的,所以誰也不敢明目張膽地去觸碰那根紅線,因為買賣土地是屬於違法行為。現在大部分農村每人也就那一畝來地,自己種植的話,每年純收入按1000元計算,多少年才能收入20萬,這個賬誰都會算,要是有人拿20萬來買斷的話,大部分人都是願意出手的,因為對老百姓來說,這有切身的實際利益,要知道即使國家徵用的話,也遠遠達不到這個價格,假如一家四口人的話,就能賣8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了。如果把這幾畝地租出去,估計這輩子下輩子也收入不了這麼多,再說了,人能活幾輩子呢?所以這是一個不存在的問題,也沒有哪個傻子會掏20萬一畝去農村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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