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結束前 全省高校不安排任何新的實習

日前,省教育廳公佈全省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管理工作辦法,要求疫情結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實習。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要根據教育部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廳關於疫情防控延遲開學期間對高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有關安排,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管理工作。要將學生實習尤其是當前正在校外實習的學生納入疫情防控範圍,列為重點關注群體,防止出現防控盲區。

  各高校要對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掌握正在開展的實習、計劃開展的實習等情況,尤其是要摸清實習學生的實習計劃、實習地點、時間安排、工作生活環境、安全防護措施等情況。當前有學生正在校外實習的高校要密切關注學生動態,將校外學生實習情況列為“日報告、零報告”的內容。

  對於目前已在校外實習崗位的學生,要立即協調實習單位切實做好師生安全防護工作,要加強疫情監控,密切注意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嚴格遵守實習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醫學篩查,嚴格控制學生外出活動,及時掌握學生工作生活情況。跟崗教師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預防教育和常規管理,與學生及家長進行溝通聯絡,全時段全過程掌握學生實習動態和身體狀況。對實習學生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者和確診患者,積極協調實習單位,雙方共同按照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處置,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告知有關情況,並向當地有關疫情防控部門和省教育廳報告。正在校外進行實習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當地人員流動的管理規定,待相關條件允許後方可返回,期間做好相關心理疏導和生活保障。對於暫未開展而擬於本學期進行的實習活動要立即與實習單位銜接,延期組織實習,並及時通知學生及家長,疫情解除後再恢復進行。(田鳳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