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工資怎麼算?你最關心的問題全面解讀

疫情,已經到了大決戰的時刻

各種疫情最新情況牽動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心

儘管今天已經2月16日

早就過了正式復工的日期

但真正實現按時復工的企業卻不多

絕大多數還是停工或者遠程辦公等

2月工資怎麼算?你最關心的問題全面解讀

但我們要相信

眾志成城,最終一定能戰勝病毒!

疫情期間非正常工作的你工資的4個問題!

2月工資怎麼算?你最關心的問題全面解讀

問題一:在家上班可以適度降薪嗎?

在家辦公,也是辦公,勞動者也提供了勞動。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

如果員工是固定工資,在家辦公不得降薪。

如果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的,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但是降薪必須要協商一致。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願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問題二:停工停產了怎麼算工資?

現在有不少公司,確實已經到了停工停產的地步,這個時候,不僅員工難過,企業也很難過。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疫情期間工資不可以延遲發放。

企業因受疫情導致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問題三:如果被隔離的話,需要觀察14天,這期間不上班,薪酬怎樣算呢?

人社部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明確: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在家隔離,是有工資領取的。但要記得病休憑證一定要留好。

問題四:單位讓上班,我不去,可以嗎?

近日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發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其中一條指出:

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企業要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

對不願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

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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