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部分的拍賣房產不能貸款?可以自行聯繫銀行嘛?

雙樹


有些拍賣房子本身可以貸款,如果貸款不了找銀行好像也是不可以的,拍賣房跟其他房子不一樣


努力的人不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規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履行製作、發佈拍賣公告、開設網絡司法拍賣專用賬戶等職責;

第十三條規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公告發布當日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公示拍賣公告;

第十七條規定,保證金數額由人民法院在起拍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範圍內確定。

競買人應當在參加拍賣前以實名交納保證金,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交保證金;但債權數額小於保證金數額的按差額部分交納。

第二十三條規定,拍賣成交後,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可以充抵價款;

第二十五條,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當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內將剩餘價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賬戶。拍賣成交後二十四小時內,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將凍結的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劃入人民法院指定賬戶。

也就是說,拍賣之前有拍賣公告,拍賣成交之後會籤拍賣成交確認書,而拍賣公告和拍賣成交確認書都會對買受人的付款期限做規定,買受人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全部價款,一般法院和拍賣公司確定的付款期限都是七日。

但是有的法院會和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或者司法拍賣貸款合作意向書進行司法拍賣按揭貸款合作。


漫吉思sep


由於法院拍賣的房產背後的一些債權關係錯綜複雜,對於購買者具有很大的風險,而且法院沒有義務去調查背後的這些,風險都是出資人承擔。一次性付款購買人承擔風險,銀行出資銀行就會有巨大風險。

之前有一個案子,被執行人知道房產要被拍賣,提前將房子出租給親人,租期好像是60年。這份合同的存在,法院不知道,即使知道也要拍賣的,購買人不知道。雖然能夠在房管局過戶,但是法律上有一條叫做買賣不破租賃,就是說房子買了,是出資人的,但是依然要履行承租義務。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卻住不進去。對於銀行來講,這樣放出去的貸款是有風險的。

比如剛才那種情況,貸款人後來知道住不進去,乾脆不還銀行按揭,銀行怎麼辦呢?難道又再次法院進行拍賣?也有的房產在拍賣完了,多方主張權利,很複雜。

所以銀行不給法拍房貸款,是為了迴避背後巨大的不確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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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權可能有糾紛。拍賣的房產一般來說,產權手續可能有糾紛。有些沒有房產證,有些存在查封等情況,對於有糾紛的房產,一般來說銀行是不太願意去接受的。

2,產權手續沒有完成。拍賣的房產,一般來說拍賣完成的時候產權還保留在拍賣之前的狀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雖然取得了拍賣確權的相關的手續,但是並沒有辦理新的產權證明。而對銀行而言,如果要貸款,銀行只會看產權證上的名稱,不會去看拍賣的手續,所以對於拍賣的房產,銀行在沒有看到新的房產證之前是不會接受的。

3,解決的方法。解決的方法就是一個。把買到的房產及時的辦理新的房產證。如果是司法拍賣,可以憑法院的裁定書去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應該無條件配合辦理過戶。如果是普通的拍賣,可以憑拍賣的手續去要求辦理產權證書,房管局會進行一定的審查,如果沒有問題就可以辦理新的產權證書。


纏者無為


大家好,首先呢,在這裡我非常榮幸可以有這個機會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這讓我感到十分開心,下面呢,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吧。

目前,中國大部分省市的法院拍賣的房產,是要求競買人全額一次性付清的。現在,已經有一些城市開始試點,比如浙江省的一些城市允許競買人在購買法院拍賣的房產時按揭貸款了,你所要競拍的房產是否可以按揭貸款,可諮詢負責拍賣的法院,如果可以按揭貸款就可以向法院指定的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如果不能,那隻能全款一次性付清房款。望採納!

以上這些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一些個人看法和見解,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工作開開心心,生活快快樂樂,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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