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人選擇的結婚對象卻不是自己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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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電影還是電視劇有這麼一段話。相遇不一定相識,相識不一定相知,相知不一定相愛,相愛不一定在一起,在一起不一定永久。愛情裡難分對錯,好與不好只有自己知道。但也有被現實打敗的時候。結婚的對象不是最愛的人,可能性有很多,商業聯姻,迫於生計,愛人去世,誤會,單相思等等。只能說如果不能和最愛的在一起,說明你們有緣無份。當然如果是你單相思就另當別論了。


一木成林101213291


我給你講個故事好了……

我表哥高中畢業後,回到了農村,當時他高中一個同班女同學深愛著他,而且他同班一個男同學正在中間為我表哥做工作。我表哥和他的同班女同學知道有同班男同學做媒人的時候,這一男一女只要再見面,便臉一紅低著頭跑開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只有一路之遙,百步之近的同一個大隊的村裡會計兩口子看上了我表哥,要把女兒嫁給他。

這個村會計就及時找大隊婦女主任做媒人,大隊婦女主任也十分熱心,就及時找到了我表哥,給我表哥講了這件事。我表哥當時考慮到前途未卜,開始一口回絕了這件婚事。媒人本來是我表哥比較近的一家親戚的嫂子,她一聽我表哥說的話,便生氣了。她說:”我看再沒這合適的了,你高中畢業,她初中畢,人家女孩比你小,長得又漂亮,你要是不同意,以後沒人會管你的事了!“

屈於農村習俗的壓力,我表哥就在媒人家裡與女的見了面,兩個人當著媒人的面對媒人的熱情撮合沒有人表示反對的意見,於是媒人便一錘定音:”以後誰也不能再改變了!“就這樣說合好了。

從此,每天晚上那個女孩子都要到我表哥家裡去,走的時候她總讓我表哥送她。大約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我表哥感到很無奈,便應徵入伍了。可我表哥與那個同班女同學兩人相隔近二十里的路程 ,參軍的表哥也無從見到那個高中女同學。

我表哥參軍一走就是四年,第四年探家的時候,才知道我表哥一走那個女孩兒就住在了我表哥家裡,試想,四年啊!人生會有多少個四年呀!我表哥探家的時候,適逢春節,在雙方父母的強烈要求下,兩個人就匆忙結婚了。

結婚後我表哥在家僅住了五天便返回部隊了。後來我表哥聽他的老同學說,他的那個同班女同學聽說我表哥結婚後,在家裡抱頭痛哭一場,,後來我表哥聽說他的那個同班女同學三十多歲還沒有結婚,心裡也感到十分愧疚。時至今日他與那個同班女同學見面時,兩個人還是好像有許多話要說,而欲言又羞。

這正如陸游寫的《釵頭鳳》中的名句:”……東風惡。歡情薄。一杯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表哥婚姻可以說是有無緣有分的典型例證。我表哥和他的那個高中女同學都沒有如願的與他們相愛的人結婚。人生啊,就認了吧,這是命裡決定的,也許應該如此吧!


13783085181華山一鹿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我記得我有一位朋友之前跟我講過一句話:和最愛的人也許在一起適合談戀愛,做情侶;但是最合拍的人也許才適合走入婚姻,做夫妻。當一個人年齡還小的時候,總會堅定一個信念:和自己結婚的人一定是自己最愛的並且也愛自己的人,自己一定不要將就一段婚姻。但後來,有些人就會慢慢的改變這些想法,和一個自己將就的人走入了婚姻。

愛情一定是兩個人彼此相愛的,但婚姻卻不一定。戀愛時兩個相愛的人不太會因為經濟能力才去選擇自己的另一半,有錢時就去看電影吃個火鍋,沒錢就一起壓壓馬路,金錢不會是兩個人考慮的主要因素。但婚姻不一樣,現實社會就是:當你考慮結婚時,你會考慮另一個人是否是工作,是否工作穩定,是否工資高,是否家庭壓力小等等很多關於金錢的問題,所以當最愛的人並無法滿足一些關於經濟能力的要求時,即使再相愛,兩個人最後也可能會分開。

還有就是當一個人到了一定年齡時,她會因為各種因素要去考慮自己結婚的人選,如果沒有則會選擇相親,在那個時候即使最愛的人有了經濟能然後去選擇一個並不愛或者是喜歡的一個人去結婚。但是如果最愛的人並不想結婚,相愛的人也許也會分開

當最愛的人並不能獲得家人滿意時,也會有很多人選擇結束兩個人的感情,和一個自己不愛但家庭認可的人結婚,就像《那些年》中的女主一樣。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大野一一


其實啊,我們都想和自己最愛的在一起。但有時卻偏偏沒有,這有很多的無奈以及心酸只有自己知道。有時會因為父母有時會因為種種誤會。我們就這樣錯過自己最愛的人了。有看到這樣一段話,在結婚的前幾天,男孩和好朋友去喝酒,朋友說恭喜你結婚了,想到這裡那個男孩哭了,朋友問他你是不是太開心了,開心到哭了,男孩哭著說可惜新娘不是她,我吧那個願意陪我吃四塊錢泡麵住幾百塊錢的女孩弄丟了,我答應過要娶她的,你知道嗎?你看啊這就是啊,最後我們沒有和自己最愛的那個人結婚。當時的我們都想著我們會在一起一輩子的,最後和我在一起結婚的人一定會是你的,卻在不知不覺中把他(她)弄丟了,真的很可惜,如果可以的話沒有一個人不是想娶自己最愛的那個人的。和自己最愛的人結婚一定會很幸福。好像很少有這樣的。所以在一起就要好好珍惜,不管遇到什麼都不要放棄啊,遇到一個人真的很不容易的,世界這麼大。


黎明前的樣子


我就奇怪了,為什麼不能是自己最愛的人呢?

我就要和最愛的人結婚啊!



從高中起我就喜歡一個男孩子,每天掛著QQ只等他上線,打遊戲都不能專注,時不時拉開好友列表只為了看他頭像亮沒亮。

和其他人聊天的時候有些漫不經心,甚至把QQ狀態改成Q我吧,暗暗期待他主動來找我說話。

遇見過那個對的人,就不會再選擇將就。

遇見了他,其他人就成了將就。

我不願將就。

所以我等了很多很多年,他始終都是我最喜歡的人。

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

後來呢?

後來沒有“謝謝大家我們在一起了”

因為後來,我就單身了二十幾年!!!!!

單身狗的微笑


Synonymous


我記得我有一位朋友之前跟我講過一句話:和最愛的人也許在一起適合談戀愛,做情侶;但是最合拍的人也許才適合走入婚姻,做夫妻。當一個人年齡還小的時候,總會堅定一個信念:和自己結婚的人一定是自己最愛的並且也愛自己的人,自己一定不要將就一段婚姻。但後來,有些人就會慢慢的改變這些想法,和一個自己將就的人走入了婚姻。



愛情一定是兩個人彼此相愛的,但婚姻卻不一定。戀愛時兩個相愛的人不太會因為經濟能力才去選擇自己的另一半,有錢時就去看電影吃個火鍋,沒錢就一起壓壓馬路,金錢不會是兩個人考慮的主要因素。但婚姻不一樣,現實社會就是:當你考慮結婚時,你會考慮另一個人是否是工作,是否工作穩定,是否工資高,是否家庭壓力小等等很多關於金錢的問題,所以當最愛的人並無法滿足一些關於經濟能力的要求時,即使再相愛,兩個人最後也可能會分開。



還有就是當一個人到了一定年齡時,她會因為各種因素要去考慮自己結婚的人選,如果沒有則會選擇相親,在那個時候即使最愛的人有了經濟能然後去選擇一個並不愛或者是喜歡的一個人去結婚。但是如果最愛的人並不想結婚,相愛的人也許也會分開

當最愛的人並不能獲得家人滿意時,也會有很多人選擇結束兩個人的感情,和一個自己不愛但家庭認可的人結婚,就像《那些年》中的女主一樣。


老蒲視圖


我有個愛情,很愛,但是那時候的我,工資不高,家鄉又窮,女方媽媽不同意,我們跑了但後來回家還是分手了被她媽媽搞分手的我們都很痛苦!很傷心,沒錢什麼愛情都很難下去,所以後來我努力現在房子車子了!我也和現在老婆結婚,但是感覺我們少點什麼,所以感覺總不好,容易吵鬧鬧,


愛國人士888888


結婚成為夫妻往往不是自己最愛的人,這個問題其實現實生活中普遍在。愛情和婚姻自古以來就是有本質區別的。真正的愛情不一定演繹成婚姻,結婚不一定存在真正的愛情。我竊以為結婚是必走或者說是履行一種手續和法律認證的形式。僅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兩性人體結婚的結合,真愛可能遊離(或遊蕩)在婚姻之外。如今多發的婚外戀與婚外情乃至出軌便是最有力的見證。許多男女是到了婚齡為了生活和傳宗接代,不由自主地盲目地為了完婚而結婚的,真愛的含金量並不高。誠言之,“愛情”是“夢中情人”派生出的產物,它是一種高級、高尚、高品味(位)的心理活動和精神追求,亦是一種難以名狀的高檔精神境界,是兩性心靈魂魄幽邃處相互吸引和碰撞產生的甜蜜醉心、妙趣橫生的精神火花,令人如痴如醉如酥,浸骨入髓!徹頭徹尾的無法替代的高超精神活動和享受。其實亦是人類本能的追求與體現。故此,便萃取濃縮出“有情人難成眷屬”、“真情多在婚姻外”、“婚姻不等於愛情”、“見異思遷”、“移情別戀”、“婚外情”等許多至理名言。亦許現在盛行的“情人節”核心價值及深刻內涵就是最好的詮釋???!!!拙見。


祖顯忠


感情的事情,沒有什麼“最”“不最”之說,就是因為太在乎“你是不是最喜歡我”,這個問題,才導致了各種猜忌和不滿。其實你很難用某個尺度去衡量“愛”的大小。

對於最愛和結婚。我想說的是:有很多人和最愛的初戀情人結婚卻沒有得到幸福,也有很多人和自己之前從來不認識的人結婚而白頭到老。當然,反例也多得是。我這裡想說的是沉沒成本的問題,對於戀人或配偶,維持愛情或者婚姻的唯一理由是這段關係有可能維持下去,並且對雙方有好處,至於之前你們付出了多少、你們有過多少幸福的回憶、你們動過多少真心、你們相處過多久,那都是你們付出的沉沒成本。不能讓那些沉沒成本干擾你的選擇,你唯一要考慮的是:你們的關係是否還有可能維持,以及維持下去能否對雙方有利。


但是我也不贊同:“珍惜眼前人”的說法。眼前人未必是最值得珍惜的,並不是隨手抓一個人放在眼前他就註定是最合適的。我也不贊同:”選擇一個愛我的人,我愛不愛他無所謂“。如果你能接受他並願意與之共度此生,即便你沒有那麼愛他、或者你曾經比愛他更愛另外一個人,你也是可以和他結婚的。但是如果你真的對他愛不起來,或者你仍然深愛著別人放不下,那再做這樣的選擇就是對他的傷害了。結婚之前,你永遠都有權利去尋找那個更加合適的人。

不要自以為結了婚就自然會有感情,有的人在和最心愛的人分手後,選擇了一段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可能幾十年後仍然不可避免走向解體。我見過不少這樣的例子,而且名人中也有很多鮮明的例子——比如查爾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的愛情悲劇。


小羅情感部落


我有個阿姨長得很漂亮,人很聰明,嫁的很好,現在家裡兩套住房,三套門面,一兒一女,老公還算不錯,她要求她老公每個月必須給她八千塊錢,然後每個月她有固定存儲。

她跟我講找結婚對象就是要看硬實力,有錢權利和地位是她的首先,要不然她和誰過日子不是過,在硬實力的人選裡再挑出來軟實力好的,就是人品性格眼界什麼的。

從阿姨的角度,結婚對象對她來說硬實力是最重要的,她要找的不是那個她最愛的人。

有個博主說,年輕時候覺得愛情比什麼都重要,吃了很多虧過了很長時間後才明白,愛情並不傳奇也不偉大,它只是枯燥生活裡的普通一項元素,然而那時候已經什麼都太晚了。

可能是年齡的原因,現在最純潔的戀愛往往發生在校園裡,因為他們不考慮成本並且不計回報。

應該是看為什麼而戀愛吧,為了結婚而戀愛,就會附加很多條件,為了愛情而戀愛,就會忽略很多條件。有統計說人這一輩子遇見真愛的概率微乎其微,更別說再加上很多的附加條件了。

戀愛是件美好的事情,很多大家都歌頌它,每個人都憧憬過美好的愛情。但是婚姻卻被人們嫌棄,更是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什麼什麼的。

戀愛和婚姻的性質也不一樣,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族的事。可能因為生活的摩擦磨平了愛情,使愛情轉化為了親情,覺得對方不是自己的最愛,但是要相信一開始的選擇,因為最愛他,所以非他不嫁,因為最愛她,我非她不娶。

愛情的最終形態就是平淡,有的夫妻過成了兄弟,有的夫妻過成了親人,更有的夫妻過成了陌生人,但是無論什麼形態,都是愛情的轉化。

願你走出半生歸來仍是少年,我吃了愛情的虧卻依然相信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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