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文鼓勵節水,先進單位最高獎勵2萬

廣州發文鼓勵節水,先進單位最高獎勵2萬

廣州市水務局組織對高耗水企業現場節水情況檢查。

2月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廣州市水務局獲悉,經過廣泛論證和反覆修訂,近日,廣州正式印發《廣州市節約用水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三年。

為體現“重在鼓勵”,《辦法》擬定廣州市獎勵標準為:節水先進單位最高獎勵2萬元;節水先進個人最高獎勵2000元;並對節水先進單位獎項分檔,按照上年度用水規模分為兩檔: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下(含一萬立方米)的單位,按10000元/個的標準給予獎勵;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上的單位,按20000元/個的標準給予獎勵。

广州发文鼓励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

廣州市節水先進單位最高獎勵2萬元,節水先進個人最高獎勵2000元。

《辦法》將節水先進單位的獎勵條件確定為:獲得廣東省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節水型居民小區榮譽稱號的非居民用水戶。市水務局主要負責核實單位用水戶的申報資格,避免在獎項評審過程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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